建立四种机制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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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体勤.建立四种机制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J].中国高等教育,200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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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体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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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经济学院党委 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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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中国特色的高校领导体制,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具体体现。近年来,山东经济学院始终把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主要内容,从健全四种机制入手,建设团结协调、务实高效、清正廉洁的领导班子,取得了一定成效。在2004-2005年度山东省委组织部、省委高校工委对学校领导班子的考察测评中,全体班子成员均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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