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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草书与诗歌的艺术共性
引用本文:张新安.略论草书与诗歌的艺术共性[J].开封教育学院学报,1994(2).
作者姓名:张新安
摘    要:书法之草书与文学之诗歌,在艺术性上有很多相通之处,现略作比较分析。(一)草书和诗歌都是至高无上的艺术草书和诗歌都体现着本艺术部类的最本质特征,都是本艺术部类的最高艺术。书法的本位是草书,文学的本位是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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