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职业教育管理的三个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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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晓明.美国职业教育管理的三个层次[J].职业技术教育,199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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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晓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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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美国职业教育管理分为三个层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一层次是联邦政府。联邦政府不干预各州的职业教育工作,主要是通过教育部、劳工部以及技能委员会、职业信息协调委员会等研究拟定有关职业教育基本规划、政策、法令,搜集交流有关信息,拨付职业教育经费。1991年,联邦政府颁布新法令(VOCATIONAL TECHNICAL EDUCATION ART),明确要求:(1)加强高中最后两年文化课与职业技术课的结合;(2)加强技术准备工作,增强高中生操作、动手和掌握技术的能力;(3)建立工作标准和技能标准体系;(4)加强评估和测试年轻人适应劳动力市场需求、尽快掌握操作技能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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