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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连带责任——由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引发的思考
引用本文:邓雅芬,陈益杰,郑仁荣.论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连带责任——由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引发的思考[J].哈尔滨学院学报,2014(11):25-28.
作者姓名:邓雅芬  陈益杰  郑仁荣
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福建福州,350108
摘    要:依据最新修正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向虚假广告的经营者依法追究责任时,亦可要求虚假广告的代言明星承担连带责任。文章通过检视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存在的缺陷,探讨完善明星代言虚假广告应承担连带责任的路向,希冀能更有效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关 键 词:明星代言  虚假广告  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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