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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与传媒:理性、宽容与自律
引用本文:雷晓路.司法与传媒:理性、宽容与自律[J].采.写.编,2006(3):14-16.
作者姓名:雷晓路
作者单位:法制日报社
摘    要:在司法与传媒的互动实践中,司法为传媒提供的司法活动信息,通过媒体的广泛传播,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司法的公开、透明,满足了公众的知情权,为公众对司法活动进行监督创造了必要条件;传媒适度介入司法,其强大舆论影响与司法内在公正力量的结合,有力支持了司法抵制某些权力部门或强权人物对司法审判的干预,从而促进了司法公正的实现;传媒对逐步演进的司法改革报道,回应了公众对司法改革的呼声、要求及愿望,推动了司法体制改革的加快和深化;传媒对法院业绩的传播,树立了法院的形象和权威,弘扬了法治精神和理念.诸多公正司法裁判的范例经由传媒的报道,深刻地影响了公众的法律意识,使其相信公正和正义由司法而得以实现,从而对司法产生更多的认同感.

关 键 词:司法活动  传媒  司法公正  理性  自律  宽容  司法体制改革  司法改革  必要条件  舆论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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