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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有出版权利弊谈
摘    要:专有出版权,是法律赋予我国图书出版者,在合同有效期内和在合同约定地区内,以同种文字出版图书的独占权利。我国著作权法第三十条规定:“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在合同约定期间享有专有出版权。”这是我国著作权法有别于其他国家著作权法的一项重要特征。目前世界上只有我国在国内法中,对国内的图书出版者授给了这种专有权利。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这种专有权利包含有下列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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