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服务与图书馆著作权责任的考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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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白新勤.收费服务与图书馆著作权责任的考量[J].图书馆杂志,2012(5):37-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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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白新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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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师范大学图书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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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基于公益原则的免费服务历来是图书馆在著作权制度中得到"优待",享有"特权"的前提条件,是著作权纷争中图书馆得以免责的重要衡量标准。然而,立法与司法实践证明,在网络环境中,图书馆仅仅依靠"公益性"、"不收费"不再能够完全抵御来自著作权的挑战。这种变化,要求图书馆提高自律性,切实把利用著作权的行为囿于法律规范之内,承担起保护著作权的义务与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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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益性 收费服务 图书馆 著作权 著作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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