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责自负”与“文责共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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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增基.“文责自负”与“文责共负”[J].大学出版,2001(2):47-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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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增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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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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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文责”应该“自负”还是应该“共负” ?这一问题在编辑出版界曾经有过争论。《“文责自负”质疑》一文 (见《中国出版》 1995年第 12期 )的作者主张“文责”应该“共负”,我读后感到作者提出的观点有新意,颇能引发人作进一步的思考。 该文阐述道:“‘文责’到底谁负 ?文章发表后,一旦产生负面效应,文责问题就相伴而生。要追究责任,出版社编辑部自然首当其冲。显然,‘文责’首先要由出版者负。当然,作为文章的创作者,对文章的内容是要负责的。因此,文稿一旦发表,就拥有了社会属性,作者和出版者之间就构成了命运共同体,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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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图书出版工作 文稿 社会影响 “文责自负” “文责共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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