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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原因的复句+冒号+「因此」』的标点法是错误的编辑示范——与李兴昌、陈浩元先生再商榷
引用本文:安拴虎.『说明原因的复句+冒号+「因此」』的标点法是错误的编辑示范——与李兴昌、陈浩元先生再商榷[J].编辑之友,2010(12):104-106.
作者姓名:安拴虎
作者单位:漳州师范学院闽台文化研究所
基金项目:福建省教育厅2009年人文社科研究项目
摘    要:<编辑之友>2009年第2期发表了拙作<浅谈"冒号+'因此'"句式的不成立>(为行文方便起见,以下简称<浅谈>),文章是与<编辑学报>长年来将一些说明因果句处理成"冒号+'因此'"的句式的做法以及与<编辑学报>2003年第3期"同仁"的"答疑"进行商榷的,不意却引来李兴昌、陈浩元两先生的副题为"答安拴虎先生"的文章(<编辑之友>2009年第11期),主张:"说明原因的复句+冒号+'因此'"的标点法足对的(以下简称<是对的>)!

关 键 词:编辑加工  说明  复句  句式  现代汉语语法  人民群众  原因  编辑学报  冒号  标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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