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分级鉴定的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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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燕萍.论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分级鉴定的必要性[J].新上海档案,2005(2):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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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燕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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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所讲的档案鉴定与传统意义上的档案鉴定工作内容不尽相同,其目的不是确定档案的存毁,也不是对档案确定保管期限,而是对档案馆所存永久保管的档案进行价值鉴定,划分级次,以便更加合理地管理、开发和利用档案资源。1999年5月5日,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永久保管档案分一、二、三级管理,分级的具体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国家档案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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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档案馆 档案分级鉴定 馆藏 中华人民共和国 档案鉴定 1999年 国家档案局 工作内容 保管期限 价值鉴定 档案资源 实施办法 三级管理 管理办法 具体标准 档案法 永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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