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规定》要体现三个“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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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洪.落实《规定》要体现三个“新”[J].新闻采编,2005(3):4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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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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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宣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为加强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依据,对解决当前新闻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新闻采编人员行为有很强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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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 新闻采编人员 新闻出版总署 从业管理 广电总局 突出问题 新闻队伍 中宣部 适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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