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件”、“文书”、“公务文书”、“公文”关系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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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潘连根.关于“文件”、“文书”、“公务文书”、“公文”关系的探讨[J].浙江档案,2001(2):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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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潘连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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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绍兴文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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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文件”、“文书”、“公务文书”、“公文”是文件学(由传统的文书学扩展而来)的基本理论概念,理顺这四个概念的关系对文秘工作,档案工作的实践活动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然而,令人踞的是,档案界对于它们之间的关系一直众说纷纭,无有定论,理论认识上的模糊不定,必然造成实际工作中使用的混乱,人们在实际工作中使用其中任何一个名词概念时,他人究竟作何理解,全凭该名词当时所处的语言环境以及人们头脑中约定俗成的一般印象来确定,如何界定这四个概论2之间的关系,笔者以为,不能再囿于传统的观念认识基础,而应随着实践活动的发展、理论研究的深入以及研究视野的拓宽,重新整合界定它们之间的关系。在此,笔者将它们之间的关系界定为:文件=文书&;gt;公务文书&;gt;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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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文件学 文书学 “文件” “文书” “公务文书” “公文” 概念辩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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