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常见错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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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悦华,丁建萍.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常见错误[J].浙江档案,2003(8):3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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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悦华 丁建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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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丽水市档案局 2. 丽水市公路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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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19704—1999)规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通用的纸张要求、印制要求、公文中各要素排列和标识规则(以下简称标准)。该标准于2000年1月1日起实施,适用于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制发的公文,其它机关公文可以参照执行。标准实施两年来,笔者收集了部分行政机关公文在格式上一些经常出现的问题,与大家共同探讨。一、文件版式《标准》规定,发文机关标识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组成。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5毫米,对于上报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毫米。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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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机关 公文格式 文件版式 发文字号 公文标题 成文时间 生效标识 版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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