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档案法》视域下电子档案刑法保护的完善路径 |
| |
引用本文: | 单邦来.新修订《档案法》视域下电子档案刑法保护的完善路径[J].中国档案,2022(1). |
| |
作者姓名: | 单邦来 |
| |
作者单位: |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江苏江豪海信律师事务所 |
| |
基金项目: | 2019年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项目编号:2019SJA2222)的阶段性成果。 |
| |
摘 要: | 2021年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新修订《档案法》)以法律形式确认了电子档案的档案属性,规定电子档案与传统载体档案具有同等效力,可以以电子形式作为凭证使用。电子档案是国家档案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不仅是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关键,还直接关系到国家档案信息资源的安全。刑法作为社会秩序的最后保障法,对严重侵犯电子档案的行为进行规制十分必要。
|
关 键 词: | 完善路径 电子档案 《档案法》 档案信息资源 新修订 档案属性 档案信息化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