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建立区县档案鉴定工作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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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福君.应建立区县档案鉴定工作机构[J].中国档案,2006(10):46-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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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福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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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宣武区档案馆,100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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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建立区县档案鉴定工作机构的背景
(一)区县档案馆鉴定工作现状
1.到期档案价值鉴定——“鉴而不销”。区县档案馆档案鉴定工作是按照《档案法》和国家法定档案鉴定标准对到期档案价值进行鉴定。鉴定方法大多采用直接鉴定法。工作程序是:档案管理科形成到期档案目录一提出鉴定意见一鉴定小组成员传阅一主管领导审核一拟写档案鉴定工作总结。对该销毁的档案实体采取原处保存不进行销毁。这不仅占用库房空间,而且管理人员仍然要对这些该销毁档案投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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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档案鉴定标准 区县档案馆 工作机构 档案鉴定工作 档案价值鉴定 管理人员 《档案法》 直接鉴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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