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社著作权及保护问题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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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进元.期刊社著作权及保护问题探讨[J].科技编辑研究,2000,12(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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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进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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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陈进元(《北京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编辑部北京
100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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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期刊社对期刊是否拥有著作权?我国于1991年6月开始实施的《著作权法》第14条是明确规定了"编辑作品由编辑人享有著作权"。但在第32条有关"法定许可"的规定中又否定了期刊所发表作品编辑人的著作权。在1992年9月颁布的《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对国外期刊采用了"超国民待遇"。《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32条对期刊社与作者签订出版合同又作了有别于书籍出版的规定。为此,呼吁国家版权局与广大科技编辑们应加强著作权意识,要求适应新世纪知识经济社会的到来,修改相应的著作权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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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科技期刊,著作权,出版合同,修改,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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