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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中国电视法制报道的地域歧视
引用本文:周立.刍议中国电视法制报道的地域歧视[J].新闻实践,2004(1):48-50.
作者姓名:周立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新闻系 研究生
摘    要:我国大规模的普法教育活动始于1985年,同年,电视法制栏目应运而生,继而法制专业频道相继亮相。目前,全国有近200家省、市电视台制播法制类节目。 农村作为我国普法教育的重点地区,农民作为电视法制节目的主要收视群体,“三农”问题作为我国普法教育的重点题材,理应是电视法制节目关注的对象和题材。但是,笔者通过互联网资源得到的全国两家有代表性的电视法制栏目关于城乡选题数量的对比资料,发现繁荣的电视法制报道,与庞大的农村电视观众群体,与日益凸显的农村、农业、农民问题,缺乏相应的密切联系,在电视法制节目中遭遇冷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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