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公司面纱之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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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肖肖.揭开公司面纱之我见[J].大观周刊,2012(13):4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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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肖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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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学院,陕西西安71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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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公司法》于2005年第一次确定了人格否认制度,法人人格否认是指当控制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时,将忽视其与公司各自独立的人格,视公司与其背后的股东为一体,对外承担责任的一种法律制度。本文详细分析了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要件,及人格否认制度存在的法理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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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司法人 人格否认 要件 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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