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特点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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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明波.《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特点研究[J].档案学通讯,2012(5):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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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明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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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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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江苏省教育厅2011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建国前中国共产党文书工作的现代化进程研究(项目号2011SJB75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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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2年4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条例》第一次统一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的规范标准,具有首创性特点;《条例》减少了党政机关公文的种类、简化了"会议纪要"的文种名称、精简了公文处理程序,体现出鲜明的简约性特点;《条例》对公文的格式要素进行了调整、规范公文格式要素的应用、进一步规范了行文规则、强调和重视公文拟制三个环节的程序规范,体现出鲜明的规范性特点;《条例》取消了公文主题词标注,体现了"与时俱进"的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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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 党政公文 格式规范 行文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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