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间隔号在外国人名翻译中的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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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平.浅谈间隔号在外国人名翻译中的使用[J].中国出版,20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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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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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外国人名中各部分(如名与姓和复合名的名与名之间)的分界在翻译成中文时应使用间隔号(即“中圆点”)标示。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年12月13日颁布、1996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标点符号用法》(GT/T15834—1995)中的有关规定如下:4.14间隔号4.14.1外国人名和某些少数民族人名内各部分的分界,用间隔号标示。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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