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对是编辑工作的延伸和继续——浅谈“对原稿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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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崔庆喜.校对是编辑工作的延伸和继续——浅谈“对原稿负责”[J].出版科学,199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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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崔庆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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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工业大学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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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校对工作是出版工作不可缺少的一环,校对人员的基本职责是“忠于原稿”即“对原稿负责”。1980年国家出版局公布的《出版工作暂行条例》对此作了明确规定:“校对工作应对原稿负责,消灭一切排字上的错误,发现原稿有错漏和不妥之处,应及时提交编辑部门解决。”这既是对校对工作职责的界定,也是每个校对人员应该严格遵循的原则。 校对人员在校对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对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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