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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张牌照”的电视传播业意义
引用本文:刘晶,王朋进.“第四张牌照”的电视传播业意义[J].青年记者,2017(27):71-72.
作者姓名:刘晶  王朋进
作者单位:1. 《中国电子报》报社;2.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媒体传播系
摘    要:2016年5月5日,工信部向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颁发了《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批准其在全国范围内经营互联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电”)成为国内第四个基础电信业务运营商,这也被媒体称为电信行业的“第四张牌照”,意味着中广电成为继移动、电信、联通三家之后新增的可以提供宽带等固定通信业务的第四个玩家(市场经营主体).但一年过去了,广电业似乎并未实现梦寐以求的收益,也未见有互联网或电信领域经营的大动作.那么,电视传播业怎样才能抓住这一机遇,扭转目前已然出现的整体市场困局,促进自身发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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