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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限广令”合法性、正当性与有效性的思考
引用本文:丁汉青.对“限广令”合法性、正当性与有效性的思考[J].青年记者,2012(1):61-63.
作者姓名:丁汉青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
摘    要:2011年11月25日,广电总局发布《〈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即“66号令”),将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即“61号令”)中的第三章第十七条“播出电视剧时,可以在每集(以45分钟计)中插播2次商业广告,每次时长不得超过1分30秒.

关 键 词:管理办法  广播电视  电视剧  正当性  市场失灵  广告主  电视台  商业广告  合法性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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