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初年的“图书馆权利”研究与传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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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国新.21世纪初年的“图书馆权利”研究与传播[J].中国图书馆学报,2014,4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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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国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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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北京 北京,100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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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世纪之前,图书馆权利研究在我国尚属空白。这一问题在业界被较多学者关注并逐渐形成热点始于2002年。中国图书馆学会秘书处和业界专家学者的密切合作、协同推动,是研究和传播迅速升温的直接动力。2005年堪称中国图书馆权利“元年”。2002年中国图书馆学会主持制定《中国图书馆员职业道德准则》的过程,是图书馆权利理念在中国组织化传播的开端。伴随着研究的推进,图书馆权利内容进入了大学专业教育。图书馆权利研究与传播的时代贡献是:丰富了图书馆学基础理论,完善了对图书馆社会功能和价值的理论解释;指导了中国图书馆的公益回归和服务转型实践;奠定了图书馆服务以人为本的理论基础,提高了图书馆的社会认知程度;唱出了公共文化服务以保障公众基本文化权益为目标的先声。参考文献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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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图书馆权利 图书馆自由 中国图书馆学会 |
收稿时间: | 2014/10/12 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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