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自治地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以广西壮族自治区非遗保护为例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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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何秋.民族自治地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以广西壮族自治区非遗保护为例简[J].文化遗产,2014(1):4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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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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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美国俄勒冈大学,美国俄勒冈97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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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作为一个由56个民族组成的历史悠久、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历史上,各民族都创造了绚丽多彩的文化.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十分丰富,但目前我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方面正面临着消失或濒临消失的严峻形势,另一方面又缺乏健全的法律保障措施,其前景令人担忧.笔者就广西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现状入手,通过分析法律中存在的不足和缺陷,从而明晰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中亟须重点解决的问题,以便今后的在制定相应法律规范的立法过程中可以做到有的放矢,更好地保护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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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非物质文化遗产 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 民族自治地方 法律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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