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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不纯正不作为犯在刑法中没有予以明确的规定,对其的处罚是以作为犯罪的法条定罪处罚的,那么如何实现不作为与作为的等值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但是通过对不纯正不作为犯的等值性的理论考察,可以发现等值性的认定应该从作为义务以外进行论述。等值性应该有自己的独立的存在地位,从作为义务内部论述等值性是不科学的、也是不完整的。等值性应该从不作为的客观载体,即作为义务的存在、作为义务的强度、危害结果以及实施行为时的客观情状等因素综合判断。  相似文献   

2.
不作为犯分为纯正不作为犯和不纯正不作为犯。同作为犯相比, 对不作为犯的研究较为薄弱,不纯正不作为犯中的许多问题更有待于进一步探讨。本文对不纯正不作为犯的概念、规范结构、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关系及其立法完善四个方面进行了初步的研究。作者认为,不纯正不作为犯是以不作为形式实行由作为也可构成的犯罪,它违反的是一种隐含性的、没有明文规定在刑法条文中的特殊的 “命令性规范”。正因为如此, 处罚不纯正不作为犯与罪刑法定原则相抵触, 故宜在刑法总则中设专条规定不纯正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3.
不作为犯罪可以分为纯正不作为犯罪和不纯正不作为犯罪。不纯正不作为犯罪的等价性是指不纯正不作为犯罪与作为犯罪的等置问题,其判断标准主要有三个:一是实施不作为行为的人必须是具有保证地位的人,也即必须是具有保证义务的人(即具有作为义务的人);二是发生了危害结果,并且该危害结果的发生与行为人的不作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三是实施不作为行为的人在主观上对危害结果的发生必须是出于故意或重大过失。  相似文献   

4.
不真正不作为犯的问题是刑法解释论上的难点之一。不真正不作为犯问题的核心在于如何解决存在构造存有差异的作为与不作为的等置问题。因为不真正不作为犯的处罚是否违反罪刑法定主义,是与等置问题的解决息息相关的。作为解决等置问题的基准,本文提出了构成要件等价值性理论,要求不作为者必须是由于故意或过失而设定了引发结果发生的原因。有了这样的原因设定,不作为犯就具有与作为犯同样的存在构造,二者之间存在的构造上的鸿沟可得以逾越,从而解决了等置问题。因此,在构成要件等价值性框架内对不真正不作为犯的处罚是不违反罪刑法定主义的。  相似文献   

5.
在刑法理论上,可以将犯罪形态分为作为犯和不作为犯,而不作为犯又可分为纯正的不作为犯与不纯正不作为犯。就纯正不作为犯而言,刑法往往明确规定了作为义务的主体与内容;就不纯正不作为犯而言,刑法则对此未加以明确的规定。本文从不纯正不作为犯的形式作为义务的来源、实质作为义务的来源以及作为义务来源之重构几个方面对不纯正不作为犯之作为义务进行探究,以期有裨于理论与实践。  相似文献   

6.
目前我国的刑事立法并没有对不纯正的不作为犯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却对不纯正的不作为犯进行定罪处刑,这种矛盾造成了立法与司法的脱节。而解决这个矛盾的关键就在于对不纯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进行精准的界定,对其作为义务的范围规定的过宽,有可能导致刑法的泛化和刑罚的膨胀,有损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反之,对作为义务的界定过窄,则使刑法的处罚范围过小,有损刑法的法益保护机能。因此,科学、准确的明晰不纯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对我国的刑事理论和刑事司法都大有裨益。  相似文献   

7.
不真正(不纯正)不作为犯是指以不作为的手段,实施通常由作为犯所能构成的犯罪。"不真正不作为犯是不作为犯的核心问题。可以说,全部不作为犯的问题及讨论都是围绕着不真正不作为犯而展开的。"这里从大陆法系对不真正不作为犯的研究入手,分析了我国学者对不真正不作为犯和罪行法定原则之间关系的研究状况,提出应该在立法上增设不作为犯的条款。  相似文献   

8.
通过论述不纯正不作为犯的概念及规范结构,并对不纯正不作为犯的实质予以一定的阐明。  相似文献   

9.
通过论述不纯正不作为犯的概念及规范结构,并对不纯正不作为犯的实质予以一定的阐明。  相似文献   

10.
我国不纯正不作为犯之作为义务根据理论尚存明显缺陷,应借鉴德国不纯正不作为犯之作为义务的基本类型理论,适当吸纳日本刑法理论知识中的合理内容,以有效型塑我国更加科学合理的作为义务根据理论,实现我国作为义务根据理论的创新发展。同时,我国应在刑法立法上增设不作为犯条款,为实现良法之治奠定坚实基础。  相似文献   

11.
通常意义上的犯罪都是以积极的身体作为的形式来实施的,但是对法益的侵害并不一定都是以这种形式出现的,实践中有很多犯罪是以不作为的方式来实施的,为了研究犯罪,有必要对这样的犯罪方式加以研究。  相似文献   

12.
从社会契约精神和法治理念的角度来讲,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设置具有重大宪政意义;判决错误并不能阻却执行义务人的责任,拒不执行错误判决仍然有可归罪性;在行为形式上,不应把人体的动静形式或积极与消极表现,视为区分作为与不作为的标准,因此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纯正的不作为犯。  相似文献   

13.
大陆法系刑法理论的结果犯是指构成要件中规定了构成要件行为和结果的犯罪,与犯罪停止形态没有直接关联,立法规定结果犯体现了结果无价值的倾向;我国刑法理论的结果犯是指结果发生为犯罪成立标志的犯罪,是犯罪成立意义上的犯罪类型。结果犯的结果,有的根据法规范特征可以得到简明判断,有的需要进行实质的犯罪论解释。结果犯作为行为犯相对应的犯罪类型,只有犯罪成立与否的问题,不存在犯罪未完成形态之分。  相似文献   

14.
网络色情犯罪的法律控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网络如旋风般席卷世界,我们的生活也发生着前所未有的改变。网络作为一种科技手段被运用于各个领域,而网络犯罪则成为法学的热点问题,这种犯罪具有新的特征和形式,网络色情犯罪就是新的产物之一。那么,如何界定网络色情犯罪?它和传统色情犯罪有何区别?对于网络色情犯罪造成的愈来愈大的社会危害,我们应如何运用立法、司法及相关手段进行控制或防治?这些正是本文要探究的问题。  相似文献   

15.
侵犯商业秘密罪可以由直接故意、间接故意或疏忽大意的过失构成。故意的内容不包括对象对商业秘密的认识。税务官员、律师等特殊身份的人员,即使事先无专门的保密约定,也能构成本罪。该罪是情节犯,不是结果犯.造成重大损失是犯罪成立的标志,不是既遂的标志。该罪与其他秘密犯罪是想像竞合关系,应从一重处断;与盗窃罪是法规竞合关系,应以本罪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16.
游戏性犯罪是20世纪60年代出现的一种具有典型“后现代社会”特征的犯罪类型。从犯罪年龄看,游戏性犯罪以青少年犯罪人为主体;从犯罪人数看,游戏性犯罪以团伙犯罪为主要类型:从犯罪动机看,游戏性犯罪以开心、取乐、消遣或刺激为驱动力;从犯罪性别看,游戏性犯罪一般由狂妄自大的男性青少年组成。  相似文献   

17.
论侵占罪与盗窃罪的界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侵占罪是一种将自己合法持有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犯罪行为,它与盗窃罪很容易混淆。区分一种行为构成侵占罪还是盗窃罪,关键是要判断行为人在非法占有财物时,该财物究竟受谁的控制。如果行为人将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时,已经对财物具有法律上或事实上的代为保管关系,就构成侵占罪;如果行为人非法占有已置于他人管理范围内的财物,则构成盗窃罪。  相似文献   

18.
污染环境罪既遂形态的判断关键在于对“严重污染环境”的理解.坚持传统的结果犯理论会导致入罪门槛过高,难免有放纵犯罪之嫌;而危险犯理论在应用于本罪时,极难就“危险状态”做出认定.《刑法》第338条所规定的污染环境行为,本身就是内涵损害的行为,且本罪要求行为达到“严重”程度方可入罪,与侮辱罪、诽谤罪等典型行为犯的构造特征契合,认定其为行为犯更符合立法者本意和司法实践的需求.  相似文献   

19.
侵占罪作为一种常见的侵犯财产型犯罪,在实践中多有发生。然而,我国刑法理论对侵占罪的研究还不够深入,特别是对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客观方面的构成要件及其关系以及侵占罪犯罪既遂的标准等问题尚存在不同的认识和争议,笔者即从这几个方面入手,试图把握侵占罪的本质与构成,期许能对司法有所作用。  相似文献   

20.
对污染环境罪的理解和适用,应进一步把握“严重污染环境”的性质。学界对于“严重污染环境”的性质存在两种观点,即入罪要件说和既遂要件说。“后果特别严重”是污染环境罪的结果加重犯,也是“严重污染环境”不法程度的提升,前者与后者之间存在法条竞合关系。在结果加重犯的场合,也存在未遂与既遂的区分,对其认定,应结合基本犯既、未遂的情况具体分析。以“严重污染环境”作为既遂标准,有利于更全面、更有效地治理生态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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