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47 毫秒
1.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试图解决仲裁机构实体化问题,充分发挥仲裁机构对解决劳动纠纷的作用。但是,该法规制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存在缺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设置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依然虚化、劳动仲裁委性质不明、地位不独立、三方原则虚化,需要完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2.
论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是保持市场经济中劳动关系稳定和顺利发展的一个关键环节,劳动争议仲裁则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方法。目前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尚不成熟,不能及时、公正、妥善处理劳动争议,不利于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权益,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要通过扩大仲裁机构受案范围、变革仲裁前置原则、协调和完善仲裁时效的相关法律规定等措施,实现仲裁制度在劳动争议领域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3.
当前,伴随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不规范以及劳动者劳动权益意识不断增强等因素导致劳动争议逐年猛增。创新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对于预防和解决劳动争议、协调劳资关系以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现实意义。运用法经济学理论对劳动争议进行研究,以完善劳动争议预防机制以及劳动争议非诉讼解决机制,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4.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与发展,劳资纠纷关系越发呈现出扩大化、多样化、复杂化的态势。与此同时,原有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已不能适应当前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需要。因而,劳动争议解决机制的改革势在必行。通过分析我国当前劳动争议的特点及其成因,透析我国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面临的困境与挑战,反思我国劳动争议解决机制的改革路径及设想,进而为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完善提供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5.
调解制度以其灵活、便捷以及节约成本等特点,在劳动争议解决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中调解制度仍存在不完善之处。完善我国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应设立专门的劳动争议调解机构,贯彻落实"三方原则",组建专业性的劳动争议调解员队伍,赋予劳动争议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  相似文献   

6.
当前我国劳动争议出现了新特点,这给我国现行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提出了挑战,而现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弊端在运行过程中日益暴露出来。新形势下我国建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应遵循三个基本原则:意思自治原则、实效性原则、弱化司法最终审查权原则。根据劳动争议处理制度设计的基本原则、我国的国情以及国际惯例,在立法上,可以从两个方面在对劳动争议处理制度进行重新设计:一是实行裁审分离制度;二是设立专门的劳动法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  相似文献   

7.
2007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将干2008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本着以人为本、及时有效地解决劳动争议、建构和谐的劳动用工关系的原则,针对我国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进行了大胆改革,有效地解决了我国现行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存在的争议处理周期过长、申请仲裁时效过短和争议处理成本过高等问题。《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2007年通过的第三部关于劳动方面的法律,加上之前通过的《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对中国劳动法律制度的完善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8.
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类劳动争议的数量急剧增加,而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存在诸多问题。加入WTO,要求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与国际接轨。本文探讨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创新,以期完善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  相似文献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调解仲裁法》)第2条对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与此前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相比,劳动争议受案范围得到了扩大,实践中许多模糊不清的劳动争议有了明确的法定的救济渠道,  相似文献   

10.
由于劳动体制转轨时期各种利益关系的冲突,劳动争议呈急剧上升趋势,加上劳动立法相对滞后,新问题、新矛盾迭出,潜伏着大量劳动争议。正确及时处理劳动争议,不仅有利于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而且有利于劳动关系的协调发展,促进改革的深化和社会稳定。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用工制度的改变,以及劳动关系的调整,劳动争议的数量急剧增加,劳动争议仲裁案及诉讼案件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劳动争议官司也随之增加。那么,发生了劳动争议有哪些解决途径呢?发生劳动争议可先请劳动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发生后,争议双方如不便协商或协商不成,可在自愿的基础上请企业内部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其长处和优点甚多。一方便二省钱,三不伤面子。调解会遵循合情、合理、合法的原则,在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努力寻找能为双方所接受的解决方案,争取通过做工作达成协议。经…  相似文献   

12.
着重调解,是我国自1987年恢复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以来一直坚持的基本原则。调解作为劳动争议处理的第一道防线,把大量的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有效地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被国际司法界誉为“东方经验”。2008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调解仲裁法》)进一步强化了劳动争议调解,拓宽了劳动争议调解渠道。  相似文献   

13.
劳动争议调解具有简便、柔性化、成本低的优势,是解决劳动争议的第一道防线,有利于劳动争议事件及时处理和构建企业和谐的劳动关系。我国实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至今已有7年,然而面对日益增长的劳动争议事件,劳动争议调解机制未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职工对其信任度低、企业内调解成功率低、企业外调解组织不健全的状况,加大了后续仲裁和诉讼机制的压力。本文针对这些现状挖掘深层次的问题,提出重构我国劳动争议调解模式,着重完善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作用。依托于地方工会、行业工会的劳动调解组织,其专业性更强,且独立于企业工会之外,可以作为调解机构的首选;同时做大做实独立的调解仲裁院,加强裁前调解工作;此外要健全企业内部申诉与协商机制,注重争议预防与长效沟通,将目前的内部调解为主的模式转化为内部协商、外部调解的模式。  相似文献   

14.
在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劳动力市场化的进程超过了其他生产要素市场化的过程,劳动争议的数量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已经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可回避的艰巨任务.在和谐劳动关系建立的法律因素中,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具有独特的程序价值,应当体现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的精神,有助于释放争议劳动关系中的紧张因素,公正、及时地化解劳动争议,降低当事人耗费和社会成本.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中的调解、仲裁和诉讼三种方式在有其合理性的同时都存在着缺陷,已经不能适应劳动关系发展的现实需要,这对于劳动争议的处理是不利的,因此需要从制度、程序等方面对其进行完善,形成“裁审分离,各自终局”的劳动争议处理模式.  相似文献   

15.
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关键环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基本维持“一调一裁两审”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基础上,强化了仲裁程序,完善了仲裁制度,并特别规定对部分案件实行有条件的“一裁终局”,力图将多数劳动争议在仲裁阶段予以解决。这无疑进一步确立了仲裁在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中的重要地位。三方原则是劳动争议仲裁的一项重要原则。认真推动落实这一原则,  相似文献   

16.
完善我国劳动争议调解机制的研究应该放到社会转型的维度上进行综合权衡和考量,只有采取将三方机制真正落到实处、加强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建设、大力提升劳动争议调解的专业化水平等举措,才能有效实现资源整合,构建主体多元、良性互动的劳动争议调解体系和机制。  相似文献   

17.
今年5月1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正式颁布实施,针对《劳动法》中存在的诸如处理劳动争议周期偏长、维权成本较高、处理劳动争议时效太短等问题,  相似文献   

18.
温州私营企业劳动争议呈现案件数量及涉案人数持续增长、集体劳动争议较多、争议原因相对集中、申诉主体以劳动者为主、争议解决主要通过仲裁调解、双方部分胜诉率最高等特征,其原因涉及企业主的趋利动机、劳动者的弱势地位、法制建设不完善、监管力量不足等方面的因素。因此,需通过加强劳动立法、政府监管、用人制度建设等方面工作,减少私营企业劳动争议的发生,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相似文献   

19.
<正>各级工会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稳定,全年工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成功调解26.5万劳动争议案件。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李玉赋2014年12月24日在全总十六届三次执委会议上作工作报告时说,各级工会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稳定,全年工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成功调解26.5万劳动争议案件。  相似文献   

20.
正确处理劳动争议是保护劳动关系稳定和顺利发展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的方式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其中最有影响力、覆盖范围最广的是劳动仲裁制度。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劳动争议出现了不同以往的新特点,如何建立一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成为当务之急。一、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存在的不足(一)仲裁程序前置的规定有其弊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