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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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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现行未决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存在执行力不足,缺乏独立审查机制,必要性证明困难和审查程序行政化等问题.新刑事诉讼法首次以立法形式赋予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职能,但并未明确履行该项职能的具体程序.为了增加制度可行性,确保未决羁押的准确恰当应用,应当建立相对诉讼化的审查模式,完善羁押必要性证明机制,完善司法机关业务考评体系和奖惩机制.  相似文献   

2.
长期以来,我国在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方面一直存在程序空白.此次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体现了国家对捕后羁押程序的重视,也是我国刑事诉讼程序法的进步,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然而,新法的规定过于简单,并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程序体系.文章通过阐述审查程序适用的主体和案件范围、审查程序的时间和方式、审查程序的内容和审查后的处理原则等方面,意在增强捕后羁押必要性制度的可操作性,有效减少错捕、滥捕现象的发生,进一步促进我国捕后羁押必要性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3.
2012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确立了我国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但仅靠检察机关主动审查羁押必要性显然不够,有必要允许辩护律师参与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目前,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尚未赋予辩护律师充分的权利,检察机关与辩护律师之间缺乏充分互动,辩护律师的意见未得到足够重视。应通过立法赋予辩护律师羁押必要性审查启动权,加强检察机关和辩护律师的良性互动,充分尊重辩护律师的意见。  相似文献   

4.
法律制度正当性的阐释大体上可以分为形式主义和实用主义两条路径。法律实用主义可以很好地解释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的内在法理。本质在于,由中立司法官对羁押必要性加以审查,严格限制羁押适用,在实现普遍正义的同时,亦能关注个案公正。《刑事诉讼法》对逮捕后继续羁押必要性的审查作了规定,但内容较为概括和原则,应当对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启动方式、审查主体、审查程序和方法、审查后的处理与救济等作出细化规定,以便司法实践中具体应用。  相似文献   

5.
新刑事诉讼法赋予了检察机关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具备羁押必要性的审查权.面对数量众多的被逮捕的在押人员,从效率视角出发,结合经济学和管理学理论,提出从转变理念、完善审查程序、整合相关部门资源,以提高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的效率.  相似文献   

6.
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在2012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中确立,体现在2018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以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司法解释中.然而,当前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依然存在审查主体不适当、审查形式缺乏诉讼化抗辩机制、审查建议欠缺执行刚性、审查决定缺乏救济程序等问题.为此,要以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为审查权力承担主体,增强辩方参与度提升诉讼化形式,加强检察建议文书的说理,建立审查救济程序.  相似文献   

7.
作为检务公开的重要方式,听证近年来在司法领域中被广泛运用。羁押必要性审查作为检察机关的新增职能,其行政化色彩浓重亟需改进。举行听证是推进检察权实现准司法化的重要途径,也是赋予羁押必要性审查司法化特征、平衡诉讼效率与人权保障的有效手段。本文以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为例,对履行羁押必要性审查这一职能时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揭示在羁押必要性审查中引入听证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进而提出构建和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制度的一系列制度设计,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8.
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理性审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羁押必要性审查分为法律监督型、职权审查型、申请审查型这三种类型,不同于逮捕必要性审查,二者存在着本质、侧重点、标准、适用顺序、特质的不同。羁押必要性审查的范围只限定在逮捕后的羁押(即未决羁押),审查主体是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对羁押必要性的审查,应当贯穿于从逮捕后至判决生效前的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大诉讼阶段。  相似文献   

9.
新刑事诉讼法建立了一种全新的制度———逮捕后羁押必要性继续审查制度,旨在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不当羁押或超期羁押,这对于提高中国的刑事立法人权保障水平有极大的帮助.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充实了该制度.考察高检羁押必要性审查方面的具体规则,发现司法实践中可能遇到新问题,建议通过进一步区分概念、确定羁押必要性审查主体、明确审查时间、建立羁押必要性评估标准、充实审查方式等途径继续完善根本体制以及具体操作规则.  相似文献   

10.
西方法治国家对未决羁押普遍实行司法审查,并且体现诉讼三角结构的特点,因此,该制度能较好地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而我国未决羁押审查的非司法化加之其他配套制度的缺乏,导致在司法实践中侵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因此完善该制度,应从改革现行强制措施体系入手,实行羁押与逮捕分离,并且在羁押审查程序中引入司法审查,即由人民法院采取听证的形式行使羁押的决定权。  相似文献   

11.
文章从程序正当性(又称程序本位主义),也就是程序赋予了依程序所作的决定其正当性的论点出发,通过论述为什么要让程序作为其决定的正当性唯一标准,从而展开对正当程序所要追求的价值目标的讨论。  相似文献   

12.
程序与宪政   总被引:19,自引:3,他引:16  
宪政中的程序即宪法程序,是宪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宪法程序是外在价值与内在价值的统一,其内在价值着宪法程序具有不同依赖于外在目的或程序结果进行价值评判的独立性。宪法程序构建模式有两种,即严格规划模式和正当国宪政建设的实践,当前的宪政建设应在正当程序模式基础上优行销地程序。  相似文献   

13.
美国刑事诉讼制度背景下的程序性裁判可分为“法定的程序性裁判”和“选择的程序性裁判”。“法定的程序性裁判”是国家为了保障人权而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承担的一项最基本的义务;“选择的程序性裁判”对于刑事诉讼程序正义的实现更具有意义。我国刑事程序中缺失“法定的程序性裁判”,而对于“选择的程序性裁判”来说,裁判对象范围狭小、机制残缺应是它的缺陷。  相似文献   

14.
小额诉讼程序比传统简易程序更加简化,它以日常化方式进行,并体现了对职权裁量法理的适用。设立小额诉讼程序有一定的法理基础,我国现有简易程序存在诸多不足,无法满足小额纠纷解决之需要。在我国构建小额诉讼程序应明确其适用范围和管辖法院,同时亦应当设立小额诉讼程序的一些特别规定。  相似文献   

15.
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程序正义的问题逐步成为国内理论界、实务界和普通民众关注的热点话题。程序正义,不仅限于在诉讼程序中实现正义,更重要的是凡是涉及程序的方面,都要求实现程序正义。本文试图从我国现行的环境法律制度的规定入手,并在环境民主原则的视角下,探索程序正义这种法律理念在环境法中的实现。  相似文献   

16.
宪政是一种主要通过程序的能效实现民主,控制国家权力扩张的体制。主要通过程序这种相对优越的方式控权,是宪政的一种理想状态,所以说实现程序控权是宪政的理想目标。实现宪法的程式化,是我国宪政走向实现的重要环节,是程序控权理论在宪政建设中得以运用的主要途径。本文主要探讨了程序控权、宪政以及宪法程序三者的关系,对宪法程序正当化进行了构想。  相似文献   

17.
我国现行的再审制度面临的是诉累的危机,启动这一程序必须要有严格的限制条件,对改变生效裁判的再审应设定严格的程序,将非常救济控制在“极端例外”的范围之内。  相似文献   

18.
本文通过对三大诉讼法的学习、研究,对三者的共同点和不同点作了简析和概括。  相似文献   

19.
动态生成的教学过程设计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动态生成的教学过程必须具备三个特征,即:角色互换、情境起伏、不平衡中建构。动态生成的教学过程是非确定的。动态生成的教学过程设计是由教学过程的内在逻辑结构沿着教学过程的基本环节而展开的。教学过程的设计成果是一个“弹性化”方案。  相似文献   

20.
程序正义是一种看得见的正义,程序有其存在的独立价值,因而是真正的正义所在,中国的诉讼改革中,只有真正引入程序正当主义,彻底改变司法实践中"重实体、轻程序"的落后观,在诉讼程序中,确立法官中立的司法理念,改变制约法官中立的各种制度,唤起人们对法官职业的尊重,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司法不公的现状,也才能确保司法公正,维护司法这条保障人民权利的底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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