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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针对高等教育发展大众化和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存在的实际问题,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育人为本,依法建章,规范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对旧《规定》作了重大调整,重构并统一了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的管理规则,是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制度的重大变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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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印发《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中国现代教育装备》2003,(3):23-24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强调,自2003年起,凡普通高校试办的独立学院与意见规定不一致的要立即停办或停止招生。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内举办的独立学院(即“校中校”),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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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是我国事业单位法人,属于法律法规授权行使部分行政职能的授权组织,具有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民事主体三重身份。正确界定高等学校的法律性质和法律地位,有助于加强对高等学校的管理和监督,规范高等学校的管理行为和服务行为,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法律救济,构建和谐校园,促进校园管理法治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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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普通高校扩招前后教育成本分担情况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高等教育大扩招后,普通高校学费一路攀升,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敏感问题。本文在阐述我国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成本分担的理论依据和政策依据的基础上,着重对我国高等学校扩招前后教育经费的构成和生均事业性经费支出二个方面进行了分析,指出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严重不足,普通高等学校、特别是地方普通高校教育成本分担向学生及其父母一方转移,普通高等学校学费标准已普遍超过国家规定的年生均教育成本的25%,超过了我国居民的承受能力,建议引起国家足够重视,切实制定和落实相关政策与法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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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改革动态》2008,(23)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下发通知,为确保普通高考招生体育术科统一考试安全、有序、科学、规范地进行,保证高等学校招生公平、公正,决定对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术科统一考试的相距设置进行调整。从2009年起,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术科统一考试只进行身体素质项目的测试,不再进行专项测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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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高等学校规章制度设置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谭在仁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6(1):117-119
近年来,高等学校在管理活动中不断出现法律纠纷,主要原因是内部规章制度设置的不完备造成的。根据不同法律的位置关系,高等学校设置规章制度必须合法、合理、科学和完备,才能保证依法治校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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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公立高校的事业单位法人的法律定位不合理,公立高校承担的法律主体角色呈现出复杂化状态,严重制约了高校的健康发展。直接由立法机关以单行法规独立规范公立高校的法律地位,在大学与政府平行分权的基础上,确立公立高校独立于行政机关的公法人之特别法人的法律地位,可以提供完整的、对大学主体人群的权益保障,从而确保大学自治的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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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相关的法律制度中存在着一定的缺陷,这是商标权与企业名称权产生冲突的主要原因。权利本质特性是发生冲突的内在原因。解决商标权与字号权冲突的根本途径是预防。笔认为应该从以下两个方面预防这种权利冲突的发生:第一,完善有关商标和字号的法律制度。第二,企业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意识,尽量做到商标与字号的统一,以获得商标与字号的双重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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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高校法治文化建设是推进依法治校的根本保障,更是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基础。当前高校应当深入理解高校法治文化建设的内涵,加强高校章程建设,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加强法治宣传,提高高校管理者和师生的法律素养,在高校中形成平等、自由、民主的法治文化氛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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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金龙 《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1,20(3):59-62,67
判断过失的客观说主要是以"第三人"的标准来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违反安全注意义务。该"第三人"为法律虚拟的理性人。我国司法实践中在判断过失上采用客观标准可按照以下步骤:存在法律、行政法规及司法解释等法定标准时,先依据法定标准判断;在某些行业规范中规定了特定行业和执业人员行为标准时,这样的行业标准可以补充法定标准作为判断过失的依据;在寻尽以上方法后,才能运用"理性人"的标准,结合具体案件中主体行为能力、社会专业角色、有无突发情形这三种常见特殊情况判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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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中美两国学生管理最新发展动态,从管理手段的视角考察中美两国学生管理的差异,发现在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和专业手段3个维度上中美两国学生管理手段差异性比较明显,美国学生事务管理手段体现出法治化、专业化的特点,而我国学生管理手段更多地表现出行政特色。造成这些差异的主要因素在于两国的学生管理观的不同。在此基础上对完善我国高校学生管理提出3条建议,即转变学生管理理念,变"管制"学生为"服务"学生;完善学生管理的法律法规,提高法制意识,弱化行政导向;学习美国学生事务管理的专业化手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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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革 《黄河科技大学学报》2012,40(2):8-10
民办高校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兼具公益性和可营利性,有必要对民办高校进行分类管理。对于营利性民办高校而言,它完全可以实行公司化运作,但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还不完善,有必要作进一步的修订,使营利性民办高校拥有完整的法人财产权和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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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生贵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7(2):45-48
近年来因高校校规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频频发生,让我们不得不认真审视高校校规的法治化问题。要实现高校校规法治化,首先必须认识到高校与学生之间的双重法律关系,客观分析高校校规法治化缺失的现状及原因,进而采取适当的法治化路径,以确保高校校规的合法性和高校管理的有效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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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忠琼 《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4,(2):62-64
姓名是自然人区别于他自然人的文字符号,是个体存在独立法律人格的前提;是经营者通过对姓名标识付出努力和资本获得的无形财产。姓名的商业利用惠及相关交易主体。对姓名的商业利用应予以法律保护与立法规范。对于盗用他人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随意搭他人名气等擅自使用他人姓名的行为,仅由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保护,已面临诸多司法困境。相对于引进形象权制度、确立商事人格权等模式,通过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保护的模式更为务实可行,有利于姓名标识在商业领域的正当使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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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学院法人治理存在不规范化、形骸化问题的根源在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模糊性和自相矛盾性。虽然现行法律规定独立学院为法人,但在现有的法人分类中找不到独立学院法人归属类型,以至法人治理出现越位、错位、虚位等利益无序博弈状态。面对此种境况,消解法律法规自相矛盾的规定,并找寻独立学院法人的准确定位——营利性法人或非营利性法人,进而针对不同类型的法人构建不同的治理结构,才是破解独立荤院法人治理困境根本所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