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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馆接收档案的期限,在《机关档案工作条例》和《档案馆工作通则》等法规性文件中,都有明确的规定。按要求,省级以上档案馆接收立档单位保存二十年左右的永久保存的档案;省辖市(州、盟)和县级档案馆接收立档单位保存十年左右的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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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馆工作通则》规定:县级机关需要长期和永久保管的档案,在本机关保存10年左右由县档案馆接收.这就是说,县级机关,永久、长期档案进馆,短期档案不进馆.为使应进馆档案顺利进馆,综合档案室档案的分类必须把进馆档案与非进馆档案区分开来.为此,文书档案的二级类目应按保管期限分类设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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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国家档案局印发了《关于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 (征求意见稿 )》。新的保管期限表将档案的保管期限由原来的永久、长期、短期改为永久和定期 ,在定期中又采用标时法分为 50年、30年、15年、5年。笔者认为 ,新的保管期限表执行后 ,县级档案馆的接收范围应调整为接收机关永久和保管期限在 30年以上的定期档案。理由有以下几个方面。一、从县级机关档案工作的现状看 ,档案馆必须接收部分定期档案。《档案法》颁布实施以来 ,我国的许多机关都建立了档案室 ,配备了档案人员。档案的收集、整理等项工作也逐步走向正规。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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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鉴定是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包括鉴定档案的保存价值和鉴定档案的真伪两方面的内容。就档案馆而言 ,档案鉴定工作主要是鉴定档案的保存价值 ,即按照一定的原则、标准和方法来判定档案的价值 ,确定档案的保管期限 ,并据此剔除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予以销毁。它是促使馆藏档案质量优化的有效手段和途径。我国早在 1 96 0年颁布的《技术档案室工作暂行通则》、《机关档案室工作通则》中就已列入档案鉴定工作的内容 ;八十年代颁布的《档案馆工作通则》、《机关档案工作条例》、《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档案法》等重要法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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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有法律法规中关于档案的保管期限、移交期限、封闭期限、保密期限等时间规定之间存在着诸多矛盾与冲突.文章以新《档案法》《保密法》《档案法实施办法》《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分析对象,围绕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移交期限、接收条件、封闭期限、保密期限、政府信息公开期限等核心概念,进行现状梳理与分类讨论,归纳出三类矛盾,并针对这些矛盾对《档案法实施办法》《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机关档案管理规定》等三部法律法规提出了七处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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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的《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以下称《规范》)、《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以下称《规定》)、《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以下称《期限表》)和《机关文件归档不归档的范围》(以下称《范围》),是国家档案局年月下发的。这四个文件,内容相互关联,执行中相互配套,直接影响着各级机关档案室和档案馆的业务工作,地位和作用十分重要。但是,它们毕竟是年前的产物,其实践基础和理论基础都相对薄弱。近年来,档案报刊多有批评《规定》《期限表》的文章,其内容亟待创新。笔者在此仅开放:公共档案馆的发展之路以《规范》《规定》等四个文件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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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法》《档案馆工作通则》和《机关档案工作条件》等法律、法规对档案的接收工作提出了原则而具体的要求。对各级档案管理部门来说,接收只是基础和前提,利用才是归宿和目的,只有利用才能充分体现档案存在的价值。本人通过从事档案提供利用的实践感到:地、县级档案馆接收档案进馆的期限应从规定的“10年左右”适当提前,尤其是地(县、市)委、行署(县、市政府)两大全宗的档案接收进馆时间更应提前,从而便于更好地开发和利用,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其理由有以下五点:一、从档案馆提供利用的实践看,需要适当提前接收进馆。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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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馆接收档案的期限,在《机关档案工作条例》和《档案馆工作通则》等法规性文件中,都有明确的规定。按要求,省级以上档案馆接收立档单位保存二十年左右的永久保存的档案;省辖市(州、盟)和县级档案馆接收立档单位保存十年左右的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我们分析,在二十多年前做出这样的规定,是充分考虑了当时的工作和各方面情况的:便于机关工作。档案形成之后,首先的、主要的利用者是其形成单位。档案的形成者在进行行政管理、经济管理和生产建设等活动时,都需要大量查阅利用本机关单位形成的档案。人们习惯上把档案对形成者的作用,称为第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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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馆的文化属性是由档案馆的性质决定的.也是档案法律法规早有规定的。1983年颁布的《档案馆工作通则》明确指出:“档案馆是党和国家的科学文化事业机构,是永久保管档案的基地,是各方面工作利用档案史料的中心。”1987年颁布的我国第一部档案法,用法律的形式规定:“中央和县级以上各级各类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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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接收是档案馆的一项基本任务.《档案法》第十一条和《档案馆工作通则》第五章对档案移交和接收作了明确规定.各级国家档案馆历来重视档案接收工作,制定接收计划,建立科学的进馆序列,依靠当地党委、政府下发接收文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通过接收,档案馆全宗和案卷逐增加,馆藏不断丰富,档案馆作为全社会永久档案保管基地和档案史料利用中心的功能进一步显示出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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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使县级综合档案馆真正成为全县集中统一保管永久档案的基地和社会各方面利用档案的中心,就必须丰富馆藏档案,建立内容丰富、门类齐全、载体多样,具有地方特点的馆藏体系.而丰富馆藏档案,一靠接收,二靠征集.档案接收,是按《档案法》和《档案馆工作通则》的有关规定,有计划定期接收列入接收名单和范围的档案,这是档案馆档案的主要来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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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各机关应结合本机关职能和各部门工作实际,编制本机关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执行。有垂直领导关系的中央、国家机关应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编制本系统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并经国家档案局审查同意后执行。编制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是贯彻实施《规定》的核心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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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修订“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的初步认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判断机关文件材料是否属于归档范围、确定归档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是整理工作的最早最基本的环节,也是国家档案资源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国家档案局从1999年开始启动对1987年国家档案局印发的《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机关文件材料归档和不归档的范围》三个业务文件的修订工作。经过7年反复慎重研究,终于以“国家档案局令”的形式发布《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并作为行政规章执行。“规定”是新时期机关档案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业务规范,对于各级机关文件材料的流向和档案的处置,合理配置各级国家档案馆的馆藏结构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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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国家档案局印发了《关于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征求意见稿)》.新的保管期限表将档案的保管期限由原来的永久、长期、短期改为永久和定期,在定期中又采用标时法分为50年、30年、15年、5年.笔者认为,新的保管期限表执行后,县级档案馆的接收范围应调整为接收机关永久和保管期限在30年以上的定期档案.理由有四: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