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编制和审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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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艾茗.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编制和审批工作[J].中国档案,2007(6):4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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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艾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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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档案局,100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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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各机关应结合本机关职能和各部门工作实际,编制本机关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执行。有垂直领导关系的中央、国家机关应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编制本系统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并经国家档案局审查同意后执行。编制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是贯彻实施《规定》的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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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档案保管期限表 机关职能 归档范围 文件材料 文书 编制 审批工作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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