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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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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颁布的多部教育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禁止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但在教育理论和实践中,对什么是体罚和变相体罚,一直存在模糊的认识,从而导致部分教师仍继续犯体罚学生的错误,而另一部分教师又不敢大胆地管学生,甚至放任学生,降低自己工作的责任心。所以,必须明确处罚、体罚、直接体罚、间接体罚(变相体罚)以及侮辱学生人格的处罚等概念的内涵及其相互关系,同时,还必须明确,禁止教师体罚学生是教育发展和人类进步的要求,以杜绝中小学教师的体罚行为。  相似文献   

2.
体罚是以损伤人体、侮辱人格为手段来处罚儿童的错误教育方法。许多国家的法津法规禁止教育中的体罚。早在1952年,教育部就发布了废止对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的指示,禁止采用使学生肉体和心灵遭受痛苦与摧残的教育方式(如留堂、饿饭、罚劳动、重复写字若干遍等)。  相似文献   

3.
体罚,不可回避——体罚的危害及对策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多少世纪以来,体罚作为权威的象征,几乎被世界上所有国家的教师视为制服学生的法宝。但是,随着教育民主化运动的开展,绝大多数国家已明令禁止体罚了。1952年,我国教育部就已发布了禁止对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的指示。一些法律法规,如《教师法》和《义务教育法》也明确规定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但是在我国的中小学教育教学中,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并没有因为宣布它非法而消失,甚至还愈演愈烈。这将严重影响教育方针的贯彻和教育目标的实现,同时,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社会、学校、学生带来极大的危害。因此,我们有必要就学校中教师…  相似文献   

4.
一、矛盾的凸现 学校中的体罚主要是指教师对违纪学生所实施的一种损害身体、侮辱人格的错误的教育方法。它是各项教育法律明确禁止的一种违法行为。如: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16条规定,禁止体罚学生。违反这一规定的,根据不同情况,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罚;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应当适应全体学生身心发展的需要。学校和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其它侮辱人格尊…  相似文献   

5.
体罚和变相体罚作为一种教育方式广泛地存在于教育的历史和现实、东方教育和西方教育、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之中.由于其违背教育规律、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导致师生关系紧张等危害性,一直受到人们的反对,很多国家还通过立法的形式禁止在教育中使用体罚和变相体罚.但事实表明,体罚现象禁而不止.究其原因:一是传统教育观念根深蒂固;二是相关法律条款规定与执行的两难;三是教师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所以,要真正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转变教育观念是基础,加强立法和执法是保证,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和整体素质是关键.  相似文献   

6.
八面来风     
省教育厅最近针对中小学教师队伍中存在的职业道德突出问题,制定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十禁”要求》。具体内容为:严禁讽刺、挖苦、歧视学生及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按学习成绩排名次、排座次、侮辱学生人格;严禁乱收费、乱订乱发教辅资料;严禁以教谋私,向学生推销商品,从中谋利;严禁训斥、指责和侮辱学生家长;严禁利用任何形式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严禁在上班时间酗酒、打麻将及上课时衣冠不整、接打电话、接待来人;严禁在上班时间从事第二职业或未经学校同意在其他教育机构代课;严禁无教案上课;严禁随意停课及组织学生参加未…  相似文献   

7.
尽管《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条文中早已有禁止体罚、变相体罚以及侮辱学生人格等方面的规定,但不恰当的教育管理方式并没有因此消失,犹如一块顽藓,时隐时现。  相似文献   

8.
徐留军 《师道》2010,(3):1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明文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作为一条高压线,教育业内人士都知道。  相似文献   

9.
体罚是特指教师或其他教育工作人员在履行教育和管理职责的过程中以损害学生身心健康、侮辱学生人格或侵犯学生其他合法权益为惩罚手段的一种违法行为。我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等教育法律法规都明确禁止体罚学生。但是一些教师由于漠视对学生权利的尊重和保护,在执教过程中常常以过激的言行构成对学生的体罚。   据《法制日报》报道,山东省青州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张猛在期末考试时做错了 5道数学题。老师在放寒假时规定,考试时每错一道题,假期中每天罚做 100遍。因此,他每天要被罚做 50…  相似文献   

10.
建国以来,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不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1986年4月12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93年10月31日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第16条第一款规定:“……禁止体罚学生。”本法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教师法》第37条第二、第三项规定:“老师有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  相似文献   

11.
李叶 《湖南教育》2002,(16):47-47
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体罚除了指损害受教育者的人格尊严和肌体健康的手段外,还包括以教育为名行体罚之实的变相体罚,即间接使学生感到肉体痛苦的做法,如罚站,罚劳动,罚抄作业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第二款明文规定:“禁止侮辱、殴打老师,禁止体罚学生。”对于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可以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随意剥夺学生受教育权的行为。受教育权主要是指:学生有权参加学校为实现教育目的而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而不得任意剥夺。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或仅因学生违纪就采取停学、停…  相似文献   

12.
美英韩泰四国教育体罚现象透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者就曾强烈地抨击体罚现象,蒙田主张应尊重儿童,推崇没有惩罚、没有眼泪的教育。有些国家早在几百年前就废除了体罚制度,如:波兰1783年,卢森堡1845年,荷兰1850年,奥地利1870年,芬兰1890年。1989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明确规定:“学校执行纪律的方式应符合儿童的尊严”;应确保儿童“不受酷刑或其他形式的残害,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处罚。”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师法》的有关条款也规定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历史的车轮已经驶进21世纪,可世界上体罚学生的现象仍不断地发生,关于是否禁止体…  相似文献   

13.
新颁布的“规程”是一个跨世纪的法律文件,与试行稿相比,虽然修改不大,但更具有权威性和可行性。 “规程”的试行稿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为“严禁虐待、体罚和变相体罚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现改为“尊重、爱护幼儿,严禁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并把它单列成一条移到总则  相似文献   

14.
自信与尊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学习《幼儿园工作规程》时,我注意到,这一文件比起原来的试行稿又有两处重要的改动。一处是总则第五条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中增加了“自信”;另一处是试行稿第二十五条第二段“严禁虐待、体罚和变相体罚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被提到了总则第六条,并改为“尊重、爱护幼儿,严禁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在培养目标中增加“自信”,在基本观念上明确提出尊重幼儿人格,这应当说是我国幼教法规在民主化、科学化、现代化方面的进步。  相似文献   

15.
浅析中小学中存在的体罚现象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小学教育教学中存在的体罚现象,是近年来社会上关注的问题之一。尽管法律明文规定禁止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但并没有引起某些教育工作者的足够重视和警戒。因此,体罚和侮辱学生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且花样繁多。体罚学生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它将严重地影响教育方针的贯彻和教育目标的实现,因此,我们有必要就学校中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危害、性质、责任、原因及纠正措施进行研究和探讨,以加速依法治教的进程。 一、体罚现象的危害性 对学生进行体罚有着极大的危害。一方面学校和教师对学生实施体罚,严重损害学生的身心…  相似文献   

16.
观点     
《福建教育》2009,(10):2-2
【教育要明确体罚和正当惩戒的区别】劳凯声在2009年9月14日的《中国教育报》上撰文指出,教育惩戒是学校和教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指导和矫正的方式,其存在是必要和合理的。学校教育活动的制度特征也决定了学校和教师应当具有一定的权力,以维持教育活动的正常进行。但一些学校或教师教育惩戒不当,甚至把体罚视为正当的惩戒,造成了师生关系、家校关系的紧张。体罚问题不是一个简单禁止的问题,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不等于禁止批评和惩戒。由于我国法律法规没有对体罚作出明确的操作性界定,  相似文献   

17.
韩恒顺 《教育》2010,(5):54-55
在当今的中小学基础教育界,.“赏识教育”、“爱心教育”、“情感教育”、“无批评式教育”等,成为教育的亮点和主流选择。出于保护未成年人的目的,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明文规定:在教育教学中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一旦有教师对学生略施惩戒,社会、家长、媒体、教育主管部门就会群起而攻之。  相似文献   

18.
教育惩戒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体罚和变相体罚是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侵权行为,是封建野蛮专制的产物,是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师德规范严格禁止的。但部分教师、学生、家长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与教育惩戒手段混淆,对教育惩戒手段,缺乏正确的认识,有这样那样的顾虑,不敢甚至放弃使用教育惩戒手段,下面本人  相似文献   

19.
一是对学生缺乏爱心,不尊重学生的人格,讽刺、挖苦学生,歧视学习落后的学生。二是侮辱学生,甚至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三是在家长会上责怪或训斥学生家长,借家长的力量向学生施加压力。  相似文献   

20.
中小学体罚或变相体罚现象的特点与成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中国成立后,颁布了一系列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法律、法规、条例等。1952年4月教育部发布有关废止对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的指示,禁止采取使学生肉体和心灵遭受痛苦与摧残的体罚和变相体罚。1984年5月4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正面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通知》。1986年4月26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91年9月4日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2年3月14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1993年10月31日颁发了《教师法》。1996年国家教委发布了《小学管理规程》。我国颁布的教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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