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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单位犯罪,是基于单位意志而实施的犯罪行为,同样,单位犯罪自首立功也是在犯罪后基于单位意志而实施的忏悔行为。刑法既然规定了单位可以作为犯罪主体,同样法律明文规定单位可以成为犯罪主体的犯罪,其自首立功行为应构成单位自首立功,在处罚上也应从宽,这也是我国刑法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要求。因此,在立法上完善单位犯罪的自首立功制度已成为迫切要求。 相似文献
3.
杨毅 《现代远程教育研究》2000,(4)
1填空题 l)刑法学是研究刑法及其所规定的、和的科学。 2)刑法学的研究对象是_。 3)我国刑法的任务体现为与的统一,与的统一。 4)刑法条文中用“但是”所引的内容在学理上称为_,它表示对前段情况的 或者 5)根据解释的效力不同,刑法解释可以分为、和 6)根据解释的方法不同,刑法解释可以分为_和_。 7)立法解释是指_对刑法规范含义所作的解释。 8)在我国有权进行司法解释的机关是_和_。 9)我国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有、和 10)按照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法律_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_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11)按照罪责刑相适应原… 相似文献
4.
罪刑法定原则的经典表述为"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其核心价值就是限制权力,保障人权。我国刑法是人权保障的最后防线,为了保障人权,我国刑法大部分是禁止性的法律规范,也就是说我国是通过刑罚权的行使来达到保障人权这一终极价值,但为了防止刑罚权的滥用,我国刑法将罪刑法定原则作为刑法的首要原则,以保障人权。[1-2] 相似文献
5.
张普定 《山西大学师范学院学报》2009,(5):49-53
“性贿赂”作为贿赂犯罪的一种新形式,近年来有愈演愈烈之势。但目前刑法对性贿赂尚无明文规定。使性贿赂成为法律的死角,无法予以惩治和打击。性贿赂危害极大,必须在法律中尽快加以规定。在性贿赂的犯罪过程中,女性多为犯罪载体,原因在于社会风气的熏染、女性面临的社会困境、腐朽观念的影响以及充当性贿赂工具女性自身的原因。由于性贿赂隐蔽性的特点,对性贿赂定罪、量刑和取证很困难,但这些性贿赂无法入罪的理由缺乏法理基础。性贿赂符合犯罪的基本特征和犯罪构成。我国古代就已将性贿赂纳入法律调整范围,国外和港台地区关于性贿赂的成熟的立法经验也可供我国内地借鉴,将性贿赂纳入刑法调整的时机已经成熟。性贿赂入罪可采取刑法修正案或司法解释的形式,分别以受贿罪和行贿罪定罪量刑。作为有别于普通的贿赂犯罪,性贿赂的受贿罪和行贿罪的各种情形法律可予以较详尽的规定。对于涉案妇女,则分别以刑法中的行贿罪定罪处罚或以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制裁。 相似文献
6.
诉讼欺诈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但由于行为本身带有的复杂性和性质的特殊性,加之我国现行刑法对其也无明文规定,导致司法实践中对此类行为的定性和处罚结果差异甚大,刑法理论界也存在颇多争议。对于诉讼欺诈行为,在目前刑法尚未作出专门评价的情形下,宜按诈骗罪定罪处罚。又因诉讼欺诈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具有独特性,以诈骗罪论处不足以全面和准确评价之,我国刑法应单独设立“诉讼欺诈罪”。 相似文献
7.
武兴华 《中学政治教学参考》2004,(7)
罪刑法定原则是我国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也是法律常识教学中的一个基本概念。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 :什么样的行为是犯罪以及对构成犯罪的行为如何处罚 ,必须由刑法预先规定。也就是说 ,只有法律才能规定犯罪与刑罚 ,只要法律没有规定 ,便不存在犯罪与刑罚。因此 ,我们可以把罪刑法定原则简单地理解为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法无明文规定不能罚。对于这一基本概念 ,笔者认为 ,我们有必要在教学中作深刻的讲解。原因有两点 :第一 ,对这一概念的深刻讲解 ,意义绝不仅在于该概念本身 ,它有利于我们在教学中直接加强对中国人治传统的批判 ,… 相似文献
8.
周文丽 《周口师范学院学报》2004,21(1):76-77
牵连犯是客观存在着的一种犯罪现象在法律上的反映.我国现行刑法尚无明文规定,但在理论界进行了学术探索.司法实践中已对牵连犯如何认定和处罚积累了丰富经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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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勇 《四川师范学院学报》2009,(5):58-61
修订后的《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这就是理论界所称的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为公民自由与国家刑罚权之间划出了一条明确的界限,它有利于对公民个人权利的保障,是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在刑法中的直接体现”[1]。罪刑法定原则的法典化获得了刑事理论界和实务的普遍赞誉,它标志着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正在逐步走向成熟与完善。罪刑法定原则作为一项刑事立法原则,也是一项重要的刑事司法原则,对刑事司法活动起着指导作用。而刑法解释是“对刑法的含义给予更准确、更明了的提示和说明。”[2]刑法司法解释作为对刑法规定的一种阐述运动,在司法活动中起着普遍性的刑法规范运用于具体案件的沟通作用。在司法实践中,一方面,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司法人员必须忠实了法律,严格依法办事,不得任意解释刑法;另一方面,司法人员在处理具体案件的过程中又不可避免的掺入个人的法律意识。立法上罪刑法定原则的确立与实践中刑法司法解释的盛行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使刑法理论界不得不冷静下来重新审视罪刑法定原则的意义,并探究罪刑法定原则与刑法司法解释之间的关系,以期从二者的冲突中寻求能够协调二者关系的最佳途径。 相似文献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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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先雄 《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9(2):17-21
犯罪数额是我国刑法规定中用货币形式表现的具有定罪量刑意义的反映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的价值量,可分为犯罪所得数额和犯罪指向数额、定罪数额与量刑数额、立法数额与司法数额。刑法上犯罪数额立法采用《国家赔偿法》模式,以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或国家上年度人均生活费标准作为参照系数,有助于统一犯罪数额的标准,保证刑法的相对稳定性。 相似文献
12.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自古皆然的法则;打人犯法,这也是尽人皆知的道理。造成他人轻伤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造成他人重伤或死亡的,就要追究刑事责任,被判处重刑或极刑。这是普通的法律常识。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不得侵犯。 相似文献
13.
王珺 《扬州职业大学学报》2008,12(3)
转化犯是我国刑法理论中新启用的术语,从转化犯的特征入手,前罪成立、罪质转化、行为人思想和行为的转化,归纳出转化犯的概念,既行为人在实施某一较轻的犯罪时,由于主客观情况的变化或者发生了法定条件,使基本罪的性质发生改变转化成为另一重罪,因而法律规定以重罪定罪处罚或从重处罚的犯罪情形。现今有相当一部分关于转化犯的刑法条文和司法解释并不准确,还需修改和完善。 相似文献
14.
徐红霞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4,(4):72-73
抢夺罪是介于抢劫罪与盗窃罪之间的一种罪。我国刑法规定对“携带凶器抢夺”的行为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从抢夺罪与抢劫罪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异同来看,认为携带凶器抢夺与一般的抢夺犯罪没有性质上的差别,应将“携带凶器抢夺”作为抢夺罪一个从重情节予以定罪量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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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陈春丹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7,(5):64-68
情节作为刑法中的一个基本概念,对整个刑法理论和实践体系都具有重大的意义。本文拟从情节的定义入手,对刑法中的情节及相关概念进行整理。刑法中的情节指能够影响犯罪行为和刑罚发生、发展、变化和消灭的具体情况。依据情节在司法审判定罪量刑中的功能,可以分为定罪情节和量刑情节两类。定罪情节与量刑情节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 相似文献
17.
陈军 《宿州教育学院学报》2003,6(1):92-94
中国刑法典采用总则与分则相结合的方式确立了单位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然而,现实生活中却存在着许多实质上的单位犯罪行为,由于刑法典分则没有明文规定,在追究其刑事责任时受到了罪刑法定原则的抑制。本文通过对一起单位组织实施盗窃案例的剖析,根据基本刑法理论,具体分析了单位组织实施盗窃行为的犯罪目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主体等问题,并提出增设“单位盗窃罪”的法律构想。 相似文献
18.
宋罡 《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学报》1999,(2)
不作为犯罪是犯罪行为的表现形式之一,它包含在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的概念之中,而且是与作为犯罪并行存在、相互对应的犯罪行为的表现形式。尽管不作为犯罪在人们的实践中不多见,可是它在我国刑法中的表现是多种多样,而且较为复杂和难以认定。鉴于 相似文献
19.
吴丽英 《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2,(12):437-438
拐卖儿童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家庭的犯罪行为,为了打击拐卖儿童犯罪行为,我国专门制定了拐卖儿童罪,它主要是针对特殊人群即儿童的人身权利而设定的,这是我国法律的可取可赞之处。但是当下,我国拐卖儿童的犯罪现象仍然屡屡发生,究其原因之一就是新《刑法》就此项犯罪所规定的相应的立法条款仍然存在诸多不足之处。本文以我国拐卖儿童罪的概念为理论依据,初步探讨本罪存在的立法缺陷,并针对缺陷提出自己的建议以及措施。 相似文献
20.
黎昕 《泉州师范学院学报》2001,19(3):43-46
罪型法定作为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其基本含义就是法无明规定不为罪,法无明规定不处罚。它是以依法治国、保障人权为其价值取向的,其核心是刑法对人权价值的有力保障。在法律运作过程中,具体体现为对国家立法权和司法权的制约,即限制滥用刑罚权和司法中裁量权。本考察了罪型法定原则的思维渊源、主要内容,提出了要使这一刑法基本原则得以切实贯彻执行必须着重抓好的四个环节。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