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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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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章通过对企业社会责任与校企合作关系及目前我国高职教育校企业合作所呈现的问题的分析,论述了积极参与校企合作是企业的社会责任,对培养高技能人才,推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具有深远意义,并提出了引导和推进企业积极参与校企合作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思路。  相似文献   

2.
文章在论述企业社会责任内涵的基础上,分析了当前校企合作中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原因是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缺失、运行机制缺失和社会舆论和道德约束缺失,并从制定法律法规、健全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增强社会的舆论和道德约束力三方面提出了促进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对策。  相似文献   

3.
"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下,企业(公司)不能仅以谋求股东利益作为自己的唯一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我国法律对此作了原则性规定。以政府补助、税收等财政手段鼓励企业(公司)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既兼顾了社会利益,又维持了企业(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相似文献   

4.
从降低人力资源成本、人力资源可持续发展、产学研合作、人际关系、行业利益、承担社会责任的需要和遵循法律制度七个方面的需要对我国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动机进行分析,并从加强职业学校内涵建设、激发企业家参与校企合作的动机、提升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加强政府的支持作用、建立校企合作的法律法规五个角度提出激发我国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应对措施,以期推进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  相似文献   

5.
企业作为职业教育技术技能型人才资源的重要分享主体,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是其应当履行的专项社会责任。强化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社会责任有其特定的价值意涵。为此,企业应自觉履行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社会责任的主体责任,政府应强化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社会责任的奖惩机制、监督机制和吸引机制,促进企业切实履行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社会责任。  相似文献   

6.
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致命弱点在校企合作,校企合作最需要下功夫的是立法.不管是国家层面还是地方层面,极企合作立法严重缺失.企业应当与职业学校分工合作,承担职业教育责任.国家立法应把校企合作立法作为公法对待,明确企业承担职业教育责任,逐步构建一套完整有效的校企合作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7.
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已成为职业教育区别于普通教育的显著特色,但受传统社会文化以及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能力比较有限,缺乏履行校企合作社会责任的伦理自觉.文章从文化、伦理、制度方面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进行社会学分析,认为职业院校不能把校企合作作为一种“手段崇拜”,而应明确为什么要进行校企合作、企业需要什么样的人才,从而回归到职业院校自身的内涵建设、质量提高上来.  相似文献   

8.
校企合作已成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趋势与核心内容,企业作为职业教育的新型主体,在新的角色下,如何承担职业教育赋予的神圣使命,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如何重新定义自身发展问题,将成为校企合作能否长期持续发展的关键。  相似文献   

9.
研究发现企业参与高职校企合作的动因主要是长期人才战略,其次是共享学校资源,再次是短期用工需要,最后企业才会考虑承担社会责任;同时发现不同性质、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动因也存在显著差异。  相似文献   

10.
校企合作是实现应用型工程技术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已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深化校企合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政府、学校、企业、学生应加强各自的责任与义务。校企合作应在完善的政策法律法规与政府主导的共同管理运行机制下,学校通过提高自身实力如提升教师积极性和实践与研究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来赢得企业的积极参与;企业通过承担人才培养的社会责任,学生通过端正学习态度、提高自身创新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来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校企合作。  相似文献   

11.
培养应用型创新人才不仅是高校的责任,也是企业应承担的责任,校企合作联合培养创新能力强、工程实践能力强的高素质人才是高等教育的目标。对校企合作联合培养应用型创新人才实习实训教学环节及校企合作联合培养人才的企业文化与校园文化的融合进行了探索。  相似文献   

12.
深化产教融合是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对人力资本提升路径的新要求,也是产业转型升级对知识创新、技术技能积累模式的新导向。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厚植企业承担职业教育社会责任的社会环境是深化产教融合的核心要义。以企业为研究对象,引入资源依赖理论和共生理论,构建企业承担职业教育社会责任"资源依赖-战略选择-履行行动-互利共生"的分析框架,研究发现,校企自有资源的互补性是校企合作关系建立的基础,为其共生发展提供条件;自有资源的成长性及共生资源的重要性决定了合作关系的稳定程度,是推动企业承担职业教育社会责任的内生动力。依据理论,应进一步提高职业院校专业建设能力和治理水平,推动校企之间资源依赖结构优化;提升企业整合资源能力和资源生产能力,提升企业成长性资源配置效率;构建区域产教融合创新生态系统,促进产教融合资源的共生共进。  相似文献   

13.
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协议的实际法律效果不佳。究其原因:一是合作协议法律性质不明;二是校企双方缺乏合作的内在动力;三是现有的职业教育体制和观念赋予了企业逃避职业教育责任的正当性。要使合作协议起到相应的法律效果,必须要澄清问题的本源———承担职业教育责任是企业的天然职责。基于此,建议修改各层级相关立法,构建一套完善的校企分工合作、共担职业教育责任的校企合作法律机制。  相似文献   

14.
顶岗实习是高职院校开展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教育模式中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重要途径.然而由于实习学生本身身份特征的双重性(学生与劳动者),导致企业及学校在顶岗实习环节责任不明,主体责任未能全面有效承担.学校对于顶岗实习学生应承担一定的主体管理责任,加强职业适应性能力培养、风险防控与救助责任、过错责任的承担.实习企业也应全面承担岗前培训与过程管理责任、劳动权利保障责任、侵害赔偿责任.校企双方通力合作,切实保障顶岗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才能推进顶岗实习制度健康、有效、稳妥地发展,构建学生、企业及学校三方共赢的良好格局.  相似文献   

15.
文章阐述了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形成校企命运共同体的必要性,分析了职业院校构建校企命运共同体的主体责任,进而提出了职业院校落实构建校企命运共同体主体责任的有效措施:加强顶层设计,构建校企命运共同体三级责任体系;健全校企合作制度体系,降低校企双方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完善校企合作评价与激励机制,督促各级责任主体履行责任;提升治理水平,实现主体责任落实常态化。  相似文献   

16.
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既不能干扰职业学校的正常教学,也不能干扰企业的正常生产状态,这是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应遵守的基本效率边界。要遵守这一边界,需要对职业学校与企业的责任进行划分,即学校职业教育应承担通用的知识与技能培养,企业专有的知识与技能的培养则需要企业自己承担或通过校企合作来完成。  相似文献   

17.
企业参与校企合作,与院校共同培养出符合社会需求的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是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企业都应该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在合作过程中,企业为社会做出了贡献,社会也回报给企业无形的和有形的资本,最终能实现多赢。虽然有些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可以通过提高认识、法律制度的约束、校方的积极推动和舆论的引导与监督等多种方式鼓励企业参与进来。  相似文献   

18.
职业教育公益性和企业逐利性决定了必须由政府出面推进职业教育和企业之间的合作。同时,我国省域之间的发展水平差异,要求省级政府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因此,统筹推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是省级政府的职责所在。省级政府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统筹中应准确定位,推动角色归位,承担起立法者、规划者、督导者、协调者和推动者的角色,从而实现对省域内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有效统筹。  相似文献   

19.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发展的黄金律。研究发现,升格后高职院校办学目标、招生制度、课程体系等没有跳出普通教育的圈子。高职院校没有实现校企利益对接,企业校企合作内生动力不足,校企合作没有形成利益责任共同体。为解决这一问题,可以构建校企功能互补耦合、教育责任拓展、业务相向渗透的深度合作模式,具体改革路径是:建立政行企校合作共同体,改革高职院校招生制度,制定校企人员互聘交流和实习管理责任分担制度,加强政策支持和立法保障。  相似文献   

20.
校企合作已成为我国高职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瓶颈问题。根据国内现实情况和国外经验,从企业的社会责任出发是一个很好的改革突破口。高职教育应认识和界定企业社会责任的涵义和分析动力机制,从舆论引导理念先行、政府的制度保障、行业协会的指导、院校的吸引力提升、企业的发展战略等方面,确立促进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的策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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