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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8 毫秒
1.
在竞技体育全球化的今天,运动员归化现象已成为一种常态。改革开放后,中国竞技体育逐步走向世界,必然要面对运动员的归化与被归化问题。为探讨这一问题,在收集相关资料并进行梳理的基础上,考察中国运动员被归化的源起、演变过程及现状特点,分析这一现象对中国竞技体育产生的影响,以及中国运动员被归化的主要原因,同时根据以上分析提出应对策略。研究结果表明:中国运动员被归化是竞技体育与国际接轨的必然趋势,目前这一现象多集中在传统优势项目,但潜优势项目也开始出现被归化的现象;国人对运动员被归化的看法不一,但总体上朝认同的方向发展;应当辩证地看待运动员被归化的现象,它对中国竞技体育的发展既产生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负面的影响。中国运动员被归化的原因主要包括国外广阔运动员归化市场的吸引、国内运动员激烈的竞争环境、运动员自身为寻求更好的发展机会和经济收益等。面对日益增多的被归化现象,应当理性对待,使之有利于中国和全球竞技体育的发展,为此需要完善制度规范并实现依法归化,同时应当改善国内环境和条件,增强吸引力和凝聚力。  相似文献   

2.
归化外籍球员是诸多国家发展本国足球的重要手段。中国足球归化外籍球员既是建设体育强国、发展体育产业、构建中国特色足球文化的需要,也是适应国际足坛发展趋势、借鉴亚洲足球强国成功经验“冲出亚洲”的需要。归化球员可在短期内提升中国足球的国际竞争力,逐步补齐体育强国建设中竞技体育项目的结构性短板,推动中国联赛走向繁荣,促进体育产业发展,同时,产生一定的“鲇鱼效应”,刺激本土老球员的“求生”本能,带动本土年轻球员成长,吸引更多青少年投身足球运动,夯实中国青训体系。在归化外籍球员过程中,应维护《国籍法》的安定性,坚持“一人一籍”的基本原则不动摇,同时推动3种归化模式协同并进,注重培养归化球员的文化认同,加强顶层设计,谨慎选择归化对象。  相似文献   

3.
运动员归化现象是体育全球化发展的必然趋势,通过对运动员归化现象进行研究,认为:运动员归化的负面效应在于归化运动员的出现不仅给公平竞争的体育精神带来了挑战,还会淡化对青少年的培养,使体育更趋于功利化倾向;正面效应在于促进了世界范围内的人力资本优化配置与合理选择,对实现运动员的个人价值和落后项目的提升产生了积极的作用。对于我国而言文化差异、意识形态、种族意识和法律限制是制约我国归化他国运动员的主要因素;竞技人才饱和、个人价值的实现和利益的驱使等是我国运动员被归化的主要因素;要采取理性认识、完善制度规范、促进人力资本优化配置、增强凝聚力等措施应对运动员被归化现象;通过广泛提供交流平台,遵照先华裔后外籍的策略逐步实现弱势项目的外籍运动员归化。  相似文献   

4.
归化运动员是在现代竞技体育规则下快速提升成绩的一个主要手段,但大众对于归化运动员了解的片面与浅薄导致归化运动员的社会认同问题加剧。运用文献资料法对当前大众对归化运动员的认同视角进行了研究。研究认为,归化运动员虽然可以短期内提高中国国际体育竞技水平,但当前大众对归化运动员的认可程度尚存不足,需要借助社会认同视角去帮助大众接受归化运动员。鉴于此,从宣传成绩提升,提高大众接受度;展示国家威望;增强归化运动员认同感;增加交流频率,包容归化运动员身份等方面提出应对策略。  相似文献   

5.
我国体育仲裁适用范围界定的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竞技体育活动中哪些纠纷可以仲裁,哪些纠纷不能仲裁,必须在理论上界定清楚,否则,就会在实践中引起混乱。关于体育仲裁范围的法律依据,《体育法》第三十三条有两款明确的规定:第一款是“在竞技体育活动中发生纠纷,由体育仲裁机构负责调解、仲裁。”第二款是“体育仲裁机构的设立办法和仲裁范围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相似文献   

6.
在土耳其足球运动员和裁判员起诉土耳其政府的两起体育纠纷案件中,欧洲人权法院判决土耳其政府败诉,法院根据《欧洲人权公约》第6条第1款否定了土耳其足协强制体育仲裁制度的合法性,维护了运动员和裁判员寻求司法救济和接受公平审判的权利。该判决与此前该法院在佩希斯泰因诉瑞士联邦政府案中认可国际强制体育仲裁制度的合法性并不矛盾:设置强制体育仲裁制度本身(perse)并不违法,但如果该制度中的仲裁机构和仲裁员未能满足独立性和中立性要求、仲裁程序的公正性得不到保证、仲裁裁决不能接受国家法院的司法审查时,强制体育仲裁制度可能会侵犯当事人的诉权,而国家政府会因为违反《欧洲人权公约》第6条第1款而承担法律责任。参考该案判决,根据中国签署的国际人权公约与中国宪法对人权保障的要求,在目前中国法院不愿意受理竞技体育纠纷案件、独立的体育仲裁制度并不存在的情势下,应当对以中国足协内部仲裁机制为代表的强制体育仲裁制度进行机构设置和程序规则方面的改革,保障其裁决机构的基本中立性以及裁决程序的公正性,并加快中国外部独立体育仲裁制度的构建,避免李根案之类的尴尬局面再度出现。  相似文献   

7.
1.《体育法》对竞技体育的规定有什么特色? 答:体育具有国际性特点,这在竞技体育中表现更为突出。不同国家、不同肤色的运动员在同一竞技场,按照同样的规则进行角逐和交流,并形成了为各国所普遍遵守的运动规范和管理制度。这是各国在进行体育立法和从事体育管理时所不能回避的。《体育法》中关于运动员注册、纪录审批、体育仲裁、使用禁用药物的禁止和查处、  相似文献   

8.
《国际足联运动员身份及转会规则》规定对于在合同保护期内无正当理由单边解约的当事人以及诱导球员在合同保护期内违约的俱乐部实施体育制裁。通过案例分析法得出,国际足联在实践中对于诱导球员违约的俱乐部,无论球员违约时间是否在合同保护期内,都将处以体育制裁。这一做法虽与当前规则有所冲突,但它有效维护了合同的稳定性。因此,《国际足联运动员身份及转会规则》第17条第4款应当予以修改。我国足球实施联赛职业化以来,存在诸多不规范之处,要实现中国足球与国际足球的接轨,俱乐部和球员必须一方面遵循《劳动合同法》的基本精神,另一方面遵守《国际足联运动员身份及转会规则》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9.
运用文献资料法、比较法、逻辑分析法等方法,对新修订《体育法》“竞技体育”章的条文进行解读,对“竞技体育”章的立法进行评析,就“竞技体育”章实施所需的后续配套立法展开分析。研究发现,新修订《体育法》“竞技体育”章将全面促进新时代中国竞技体育法治的发展。设置单独的“竞技体育”章实现了我国体育立法的延续和创新,确立了国家发展竞技体育的基本定位,明确了国家对竞技体育训练及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支持,培养运动员的原则,运动员优待制度、帮扶政策、注册制度,国家队选拔原则等诸多内容,并进一步强调了竞技体育竞赛开展的基本原则和体育竞赛基本管理制度。“竞技体育”章新增的运动员权利保护、体育运动水平等级制度、职业体育、赛事组织者权利保护的规定是新修订《体育法》的重要立法创新。新修订《体育法》“竞技体育”章的全面实施还应进行配套性立法,建议制定国务院行政法规《职业体育条例》,制定部门规章《体育运动水平等级管理办法》,并对部门规章《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进行全面修订。  相似文献   

10.
1 概述 《中国竞技体育管理信息系统》(简称CASMIS)是国家体育总局2002年立项,委托信息中心研制开发的部委级应用工程项目,计划于2006年底全面推广应用,其中《运动员注册管理子系统》已于2003年底起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 此系统的研制开发,是实现中国竞技体育的信息  相似文献   

11.
入籍运动员平等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权利并平等承担相应义务,但基于入籍运动员在身份、职业、语言、文化等方面的特殊性,需要对其入籍到退役全阶段权利义务进行特别规定。在入籍阶段,其面临入籍条件与参赛资格的双重制约,需要满足入籍国国籍法及相关国际体育组织的规章制度;在职业发展阶段,其也面临公平竞争与人格利益方面的权利保障与义务履行问题;在退役阶段,其劳动者法律地位与社会保障也需特别加以明确。  相似文献   

12.
入籍运动员平等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权利并平等承担相应义务,但基于入籍运动员在身份、职业、语言、文化等方面的特殊性,需要对其入籍到退役全阶段权利义务进行特别规定。在入籍阶段,其面临入籍条件与参赛资格的双重制约,需要满足入籍国国籍法及相关国际体育组织的规章制度;在职业发展阶段,其也面临公平竞争与人格利益方面的权利保障与义务履行问题;在退役阶段,其劳动者法律地位与社会保障也需特别加以明确。  相似文献   

13.
万艺 《体育学刊》2020,(1):40-45
随着我国试点归化外籍运动员工作的逐步开展,有关归化球员的各种争议也日益增多。归化作为一种国籍取得方式,在程序上涉及法律,在实质上涉及到民族确定与身份认同等问题,并由此分化为国籍归化与民族归化两种不同形式。国籍归化对应的国家认同与民族归化对应的民族认同在相当程度上的分离,会导致民众对归化球员产生强烈的排斥情绪,这在德尔加多归化一事上有着突出表现,而解决这一认同难题则需要在观念与制度的双重层面上进行综合考量。  相似文献   

14.
赵军 《体育科技》2014,(2):61-62
对亚洲篮球"归化球员"现象和"归化球员"现象给亚洲篮球带来的积极意义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归化球员"的引进国应当合理引进能够真正推动本国篮球运动发展的高水平球员;对于我国来讲,现阶段还不可能引进"归化球员",但我国篮球主管部门应当重视其他国家的"归化球员"现象,制定我国篮球运动长远的发展战略,培养有潜质的本土球员,创造属于中国男篮自己的球风特点。  相似文献   

15.
从历史演进视角对日本足球归化运动员进行研究,将归化演进历程分为业余足球主导期、职业足球改革探索期、职业足球稳定发展期3个阶段。归化运作逻辑体现:以技术足球理念为基准,合理实施归化行为;以填补位置短板为目的,提高国家队竞技水平;以保障职业角色转换为举措,营造良性发展氛围;以规避资源挤占矛盾为导向,逐步改变归化价值取向。启示:我国应厘清主体责任和发展理念,做好归化顶层设计;正视国家归化需求,消解文化融合与社会认同障碍;建立长效服务机制,扩大归化行为示范效应;把握足球运动规律,构建可持续发展模式。  相似文献   

16.
上海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之路:引进?还是培养?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下载免费PDF全文
缪佳 《体育科研》2012,33(4):1-4
上海作为中国经济发达的大城市,曾为中国的竞技体育培养了不少优秀运动员。但随着上海经济发展,上海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面临着危机,上海不得不为实现全运会目标而大量引进外省市运动员,这一举措虽然缓解了上海后备人才匮乏的矛盾,但也带来了诸多问题:上海原有的输送系统受到阻塞,上海业余训练经费支出和业余训练人数减少,引进运动员退役后如何在上海生存等等。上海要兼顾国际大都市的建设和竞技体育的可持续发展,就要以城市化发展的特点和上海本身的经验,改变固有的竞技体育发展思路,打造有世界影响力的竞技体育。  相似文献   

17.
试论我国竞技体育的科学发展与国际责任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我国竞技体育事业的发展应该遵循“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和要求来设计、规划与组织实施,要准确把握竞技体育的社会定位,努力拓展“享受竞技”的现代观念,不断完善竞技体育的发展环境,大力增强竞技选手的参赛实力,科学培养竞技体育的从业人才。随着竞技体育国际属性的强化以及我国竞技运动水平的提高,我们在国际体育事务中,应该为世界的共同发展担负起更多的责任。我们应该从更积极地参与国际竞技体育事业的管理、加强竞技体育理论的研究和推广、努力提高竞技运动实力以及扩大国际交流等方面更积极有力地肩负起我们应负的国际责任。  相似文献   

18.
基于国际足联颁布"艾尔顿法则"的基础上,对卡塔尔足球"归化+青训"模式的发展历程进行研究,探讨出一条适合于中国足球现状的"中国足球特色归化之路",旨在为我国归化外籍球员及青训的道路提供启示,也为我国足球事业发展提供参考。结果显示:直接归化国外实力强劲球员为本国出战,在短时间内可能会提高成绩,但由于缺少了本国民族认同感,对我国足球的长远发展并无明显促进作用;而归化阿拉伯地区的精英小球员,经本国青训培养,可增加球员的归属感以及文化认同感,在球队实力提升的基础上,还会使归化球员与本土球员之间的关系变得紧密不可分。  相似文献   

19.
女子铅球运动曾是我国田径运动的优势项目之一,通过文献资料法、数理统计法和比较分析法对我国女子铅球运动水平进行分析和评述,根据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结果发现,(1)1987年-1997年是我国该项目的鼎盛时期,为我国夺得不少荣誉。我国女子铅球最好成绩和世界年度最好成绩比较,差异不显著(p〉0.05)。1997年全运会之后,我国该项目成绩大幅度滑落。1998年-2010年,没有取得过一枚奖牌。世界最好成绩也呈现滑坡趋势。我国该项目最好成绩和世界年度最好成绩比较,差异非常显著(p〈0.001)。随着竞技体育的商业化和运动员的职业化发展,赛事不断的增加,在2011年上半年已举办的全国田径比赛中,仅2次突破20m大关,距离世界水平还相差甚远。(2)运动员选材工作不到位,运动训练未完全创新,运动竞赛表现差和竞技体育管理不当是我国女子铅球运动成绩下降的主要原因。(3)抓好运动员选材、完善运动训练、加强运动员竞赛能力和加强竞技体育管理力度是我国实现女子铅球运动重振辉煌的重要途径和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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