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15 毫秒
1.
我国侵权责任法首次明确规定了产品责任的惩罚性赔偿。本文主要分析了产品责任、产品责任损害的惩罚性赔偿以及企业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2.
抚慰金与惩罚性赔偿是侵权责任中两个具有独立品性的救济制度。抚慰金救济受害人的精神痛苦损害,直接对受害人予以金钱抚慰和补偿;惩罚性赔偿也是针对精神损害而言的,但直接针对的对象却是行为人的恶意。对精神痛苦的救济需要具备严重的程度,无论是抚慰金赔偿还是惩罚性赔偿,都以存在严重过错的行为人对受害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为基础,所以,两类赔偿制度实际所针对的客体是相同的。抚慰金赔偿与惩罚性赔偿在侵权责任当中,其实是对精神痛苦赔偿的分开表述,两者调整的内容是一致的。完整的精神损害救济的侵权制度应该是抚慰金赔偿和惩罚性赔偿的结合。  相似文献   

3.
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及其数额的确定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惩罚性赔偿是英美法系特有的制度,它有损害填补与威慑预防功能。对于是否扩大我国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法律界人士存在着激烈的争议。本文首先分析我国现有领域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合理性,然后提出我国应在产品责任、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民事侵权、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故意犯罪附带民事赔偿等领域增设惩罚性赔偿制度,最后对惩罚性赔偿数额的确定提出了一些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4.
论惩罚性赔偿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惩罚性赔偿的产生,体现了国家对损害赔偿这种纯粹的私法关系的干预,它最终追求的是一种实质的正义。惩罚性赔偿是一般民事赔偿的例外,它越来越受法律界的重视,我国法律法规对此亦有所涉及。惩罚性赔偿是出于维护实质正义的需要而产生的,它由经营者的不法行为、主观过错、消费者因不法行为遭受损害等三因素构成。惩罚性赔偿金的计算应确定惩罚部分的金额与损失额的比例关系,设定惩罚赔偿部分的最高限额。现行的惩罚性赔偿规定不尽合理,英美等国家的实践对我国惩罚性规定的完善不无裨益。  相似文献   

5.
这可能是不正确的,正如Sebok所指出的那样,惩罚性赔偿赔偿在美国早期的侵权法中主要是补偿性的功能,如美国最高法院在Cooper IndustriesInc案中所宣传的……首先,惩罚性赔偿的基础是对特定民事权利的侵害,此民事权利有别于完全被补偿性赔偿所纠正的民事权利体系。运用这一原则到我们的问题,我们得出如下结论:即使有很强的证据对被告人实施制裁,如果原告没有受到相应的损害,也没有对被告提出不当得利请求,那么这些证据不能单独证明原告有优势。……撇开惩罚性赔偿与私法的基本原则的不一致的事实,其也显示出一些另外的缺陷。……Colby称之为“总的损害”的惩罚性赔偿金:有可能一些受害者将获得旨在惩罚不法行为的整个计划的惩罚性损害赔偿金,从而导致不公正处罚的累积……一些欧洲的法律制度允许某些团体代表受害者的利益进行禁止令的申请和补偿的请求。  相似文献   

6.
这可能是不正确的,正如Sebok所指出的那样,惩罚性赔偿赔偿在美国早期的侵权法中主要是补偿性的功能,如美国最高法院在Cooper IndustriesInc案中所宣传的……首先,惩罚性赔偿的基础是对特定民事权利的侵害,此民事权利有别于完全被补偿性赔偿所纠正的民事权利体系。运用这一原则到我们的问题,我们得出如下结论:即使有很强的证据对被告人实施制裁,如果原告没有受到相应的损害,也没有对被告提出不当得利请求,那么这些证据不能单独证明原告有优势。……撇开惩罚性赔偿与私法的基本原则的不一致的事实,其也显示出一些另外的缺陷。……Colby称之为“总的损害”的惩罚性赔偿金:有可能一些受害者将获得旨在惩罚不法行为的整个计划的惩罚性损害赔偿金,从而导致不公正处罚的累积……一些欧洲的法律制度允许某些团体代表受害者的利益进行禁止令的申请和补偿的请求。  相似文献   

7.
扩大惩罚性赔偿能够使得私法与公法的惩罚机制相得益彰。我国目前已经在合同和侵权责任领域内有限地建立起了惩罚性赔偿制度,主要适用于消费者欺诈、商品房等特定合同领域以及产品责任纠纷等侵权纠纷。尽管惩罚性赔偿制度已经产生了相当积极的社会效益,但由于立法上的谨慎使得这一效果又相对有限。主张在合同、大规模侵权和知识产权领域扩大适用惩罚性赔偿,并对否定论作出回应。  相似文献   

8.
扩大惩罚性赔偿能够使得私法与公法的惩罚机制相得益彰。我国目前已经在合同和侵权责任领域内有限地建立起了惩罚性赔偿制度,主要适用于消费者欺诈、商品房等特定合同领域以及产品责任纠纷等侵权纠纷。尽管惩罚性赔偿制度已经产生了相当积极的社会效益,但由于立法上的谨慎使得这一效果又相对有限。主张在合同、大规模侵权和知识产权领域扩大适用惩罚性赔偿,并对否定论作出回应。  相似文献   

9.
一、产品责任中设立惩罚性赔偿金的必要性  惩罚性赔偿金是指在侵权案件中 ,法院判决侵害人给予受害人的超过其实际损害的赔偿金 ,用以惩罚侵害人的行为。它是英美法等国家在侵权行为法领域普遍设立的一种制度 ,尤其在美国产品责任法中 ,这是一个很有特色的重要制度。而我国受大陆法系的影响 ,主张损害赔偿仅具补偿性 ,即赔偿金的数额应与实际损害相当 ,不能超过实际损害的范围 ,因此我国《民法通则》中 ,无惩罚性赔偿金的规定。但随着经营者以欺诈手段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日益严重 ,因而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49条明确规定了惩…  相似文献   

10.
惩罚性赔偿作为一项发源于英美法系的赔偿制度,从受害者、当下的不法行为者和潜在的不法行为者三个角度考察,分别具有补偿、制裁以及威慑三个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的功能,有利于实质正义的实现.在我国,这项制度更应当适用于侵权责任而非合同责任。对于产品责任则需看其是否涉及重大人身侵权。当然,具体赔偿数额的确定在实践中也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1.
在环境侵权中,侵害排除是比起损害赔偿更为重要的救济方式。我国学界对于侵害排除应当纳入绝对权请求权还是作为侵权责任的一种形式以及《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与《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之间的异同存在争议。但是本文认为,环境侵权中侵害排除之法理的研究应该将重点放在其法理根据以及要件(判断框架)的研究上。为此,可以借鉴日本的学说,将侵害法益分为生命健康等核心权利和除此之外的利益,并根据法益的不同而分别设定不同的判断框架。  相似文献   

12.
环境共同侵权民事责任若干问题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境共同侵权行为是现代社会特有的社会性权益侵害现象 ,其民事责任在构成要件、因果关系、归责原则上都与传统的共同侵权有很大区别。为最大程度地保护受害人的利益 ,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与稳定 ,必须对环境共同侵权民事责任问题进行深入分析。  相似文献   

13.
民事责任的补偿性在大陆法系根深蒂固 ,但为补救其在现代实践中的缺陷 ,建议在民事责任领域中引入英美法系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一方面惩罚预防强者对弱者权益的侵害行为 ;另一方面解决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以实现实质正义。惩罚性民事责任体现了国家对私生活自治有限度的干预 ,所以适用范围不宜过宽 ,它与民刑竣别和民事关系的平等性并不矛盾 ,其适用是法律政策的合理倾斜。  相似文献   

14.
我国当前的《侵权责任法》重视了环境侵权行为的特殊性,进行了特殊侵权责任制度设计,但在价值判断和制度机理上依然秉持私权保护理念。这使得当前的环境侵权救济机制存在着诸多内生缺陷和实施困境,其症结可以归结为环境侵权所致损害超越了传统民事侵权的损害结果。环境侵权中"对环境的损害"以及生态利益的损害已经不能在传统侵权结果责任框架下寻求救济,必须引入环境侵权行为责任理念,并相应地进行制度设计。该制度设计的核心在于行为责任性质界定下环境侵权的认定依据,环境标准制度可以发挥环境侵权认定的制度功能。  相似文献   

15.
我国侵权法的归责原则不能实行单一的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不是一项独立的归责原则,严格责任原则也不能等同于过错责任原则,衡平责任原则超越了公平原则,体现了要求社会分配正义的政治伦理价值取向.我国侵权法的归责原则体系由过错责任原则、严格责任原则及衡平责任原则构成,其中过错责任原则是基础,严格责任原则适用于特殊法域,衡平责任原则作为两者的补充.  相似文献   

16.
2009年《食品安全法》实施,然而其中有些内容仍不够完善,笔者对此提出四点建议:政府监管要落实权力和责任主体;召回制度要加以细化;重点是要完全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将"价款10倍"赔偿改为"损害赔偿额"的数倍;最后为保护食品侵权案件的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为食品产业平稳升级护航,需推行产品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惩罚性赔偿制度和产品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相辅相成,必须成为本法之亮点,才能使《食品安全法》充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7.
连带责任制度,是《侵权责任法》将高空抛物行为定性为特殊侵权行为的重要依据。高空抛物侵权行为适用连带责任,在理论上缺乏正当性;在现实的利益权衡中,也不能实现利益均衡,不利于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高空抛物侵权行为属于一般侵权行为,应当适用《侵权责任法》中的一般规定,无须单独立法。  相似文献   

18.
现代社会是一个风险社会,侵权现象大量出现,危及社会的安定与和谐。和谐社会应是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被尊重和保障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侵权责任法规范的调整。侵权责任法的出台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侵权责任法的价值取向是公正与安全。侵权责任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价值与功能,一是和谐价值与衡平功能,二是矫正正义与分配正义。  相似文献   

19.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67条的法律性质,学术界存在不同的理解,一种认为是数人环境侵权的外部责任承担规则,另一种认为是内部责任划分规则。从民法解释学的角度来看,第二种观点既符合文义和各章节间的逻辑关系,又有利于维护司法稳定、平衡当事人利益。从发达国家来看,德国、日本等国近年来扩大了数人环境侵权连带责任的适用范围。我国民事立法体系与德、日相似,且环境侵权频发,同样需要对污染受害者进行更及时充分的保护。因此,我国应当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67条解释为各环境侵权者之间内部责任的划分规则,而对外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总则的规定,可以用它来确定责任如何承担。  相似文献   

20.
经济法实体法不仅是经济法诉讼的裁判依据,而且应当为经济法诉讼的启动和推行提供支持,这是经济法可诉性得以实现的重要前提.经济法实体法对经济法诉讼的支持主要通过惩罚性赔偿责任制度、作为司法制裁依据的经济法责任制度和赋予公益诉讼原告实体请求权来实现.惩罚性赔偿激励私人诉讼,通过私人诉讼维护公共利益,受害人获取的惩罚性赔偿金可以理解为其维护公共利益的收益,这也是惩罚性赔偿制度存在的合理依据;司法制裁为司法机关查处经济违法行为提供了法律手段,使通过司法途径制裁经济违法行为成为可能;赋予公益诉讼原告实体请求权是公益诉讼制度得以推行的实体法保证.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