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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遵守宪法是适用宪法的逻辑基础,适用宪法行为的本身也是对于宪法的遵守,不可将两者完全隔离开来.宪法的司法适用也不意味着法院享有宪法解释权及违宪审查权.我国宪法司法适用应先从保护宪法上的公民基本权利开始,从解决宪法权利受私权侵犯开始,逐步建立起宪法的"司法审查"机制.  相似文献   

2.
宪法司法化包含有宪法的司法适用与违宪审查两个层面的内容,其司法适用具有不同于普通法律适用的特点,司法违宪审查则是关系到现有宪政体制的构架的根本性问题。宪法司法化只有走出合法性与正当性的悖论才有可能得以最终实现。  相似文献   

3.
我国宪法司法化的现状并不乐观,甚至可以说到目前为止我国宪法并未真正进入司法领域.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提出我国应当借鉴美国司法审查制度推进我国宪法司法化进程的观点,并就如何借鉴美国司法审查制度建立我国自己的宪法司法制度提出建言.  相似文献   

4.
宪法司法化现已成为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也是我国以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但对我国是否已经开始宪法司法化,宪法司法化与宪法私法化的关系,我国能否建立起真正的违宪审查制度等一些重要问题,理论和实践中存在着很多分歧,有些观点甚至是错误的,必须予以纠正。  相似文献   

5.
宪法司法化是指宪法可以像其他法律法规一样进入司法程序,直接作为裁判案件的法律依据,我国宪法目前仍被排除在诉讼之外。推进宪法司法化的进程:要消解宪法司法化进程中的障碍因素,赋予最高人民法院宪法解释权和对法律的合宪性审查权,肯定宪法基本权利对于第三人的效力。  相似文献   

6.
中国的社会现实和宪法之间存在着较大差距,使人们对宪法的实际效力产生质疑。纵观西方的宪政史,宪法效力是和司法审查制度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结合中国的实际,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宪政审查制度是实现宪法效力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7.
反对宪法司法化的学主要有两点理由:一是可以通过宪政立法的方式将公民的宪法权利具体化,用这些具体法律去保障公民宪法权利的实现,因而从根本上看不需要宪法规范的直接司法适用;二是宪法规范只是行为规则,不是裁判规则,不具备可司法性。对这两点,我不表赞成。首先,公民的某些宪法权利不可能也不需要用宪政立法的方式具体化,因此宪政立法虽然重要,但不可能替代宪法司法化的价值;其次,宪法中虽然有一些纲领性权利规范不具有可司法性,但多数宪法规范既是行为规则,又是裁判规则,具有可司法性。当然,就宪法司法化的具体操作而言,在受案机关上,出于对法治成本的考虑,可以利用现行普通法院系统,而不必另行设立宪法法院专司违宪诉讼案件;在受案范围上,只宜受理具体行为违宪案件,而不应行使对立法的合宪性的审查权和对国家机关权力争议的审查权;在受案程序上,可以适用民事诉讼程序、行政诉讼程序、行政处罚前置等程序,而不必单独设立一套宪法案件的司法诉讼程序;在宪法解释上,应依据经验法则限制在常识范围内,不应作扩大或限制解释。  相似文献   

8.
司法统一是现代国家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其基本理念在于:主权国家的统一系于法制的统一,而法制的统一则系于司法的统一。我国目前对司法统一的最大危害来自司法的地方保护主义,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与我国宪法有以其法律权威性及规范性及规范性成为统一我国司法最有力的制度保证不无关系,借鉴美国邦宪法成功统一司法的规则,以宪法条文明示禁止司法地方保护的行为,必须强化宪法的相关功能,建立违宪审查制度,这有利于我国回应“入世”挑战,促使宪政框架下的市场经济体制的真正建立。  相似文献   

9.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要想充分发挥作用并不断得以完善,需要一个良好的宪法环境,而宪法环境建设需要从多方面加以努力,包括全体国民宪法意识的培养、宪法司法保障以及完善的违宪审查制度等。文章对此加以探讨,以期为我国建设良好的宪法环境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0.
本文详尽论述了我国宪法司法化的必要性 ,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 ,对宪法司法化的途径提出了自己的设想 :完善违宪审查制度和建立宪法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1.
波兰通过1982年的宪法修正案和1985年的《宪法裁判所法》引入宪法审查制度。1989年波兰社会制度发生转型,不过宪法审查制得以保留,但是宪法审查的性质和功能已发生根本转变。1997年波兰通过现行宪法,新宪法成为新的制度背景下宪法审查制的基础。基于对不同历史时期的两部《宪法裁判所法》及其宪法基础的分析,以此揭示波兰宪法审查制在性质、功能等方面的变迁。  相似文献   

12.
在世界各国现有的宪法审查制度中,抽象审查占据重要的地位。宪法抽象审查的源头可以追溯至奥地利1920年宪法,首创了宪法法院负责实施法律之合宪性审查,但直到二战后宪法抽象审查才在欧洲大陆国家被继承开来,德国现行宪法确立了联邦和州两级宪法法院专门审查法律法规的合宪性的模式,法国确立了由宪法委员会进行的宪法审查模式,并且在审查机制上呈现出一种与具体案件裁决无涉的独有特色的抽象审查程序。  相似文献   

13.
自由主义是违宪审查制度的思想根源,而民主则存在着堕落为群氓政治的危险。民主并不适用于经济领域,应当被严格限制在政治领域。在自由与民主之间必须保持张力,并使民主定位于自由主义,从而转化为宪政民主。这样,民主为违宪审查提供合法性基础,违宪审查确保民主的良性运行。  相似文献   

14.
违宪审查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对某项法律或某种行为是否合宪所进行的具有最高法律意义的审查和处理。在我国,建立健全违宪审查制度的关键是解决同体监督和无暇监督的难题。为此,本文建议,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内部实行两权分立,成立专门的宪法监督机关,即建立隶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平行的全国人大宪法委员会,专司解释宪法和违宪审查之职权。  相似文献   

15.
学界对宪法惯例的宪法审查依据资格颇有争议。对相关争议的澄清和消弭取决于对两个问题的正确解释:一是宪法惯例是否是法律;二是宪法惯例是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文章的结论为:宪法惯例是具有国家强制性的政治习惯法,因而其具有法律之资格;宪法惯例的调整范围及合宪性的属性使其具有同宪法典一样的最高法律效力。因此,宪法惯例是一国宪法审查的依据之一。  相似文献   

16.
宪法学可在宪法科学和宪法哲学两层次上独立地展开,宪法科学以实然宪法的应用为中心,宪法哲学以宪法的应然为中心。我国传统宪法学含有科学主义的倾向,不仅影响了宪法科学的发展,而且严重妨碍了宪法哲学的产生。我国宪法学的未来走向是要在宪法科学和宪法哲学两个领域加大研究力度,一方面推进宪法科学的实证化,一方面提高宪法学的哲学品位。  相似文献   

17.
违宪审查是宪法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宪法监督的必要措施之一。违宪审查制度是国家特定机关依法审查宪法行为是否合宪的法律制度。违宪审查模式主要有立法机关审查模式、司法机关审查模式和专门机构审查模式。中国宪法有监督宪法实施的相关规定,但至今尚未形成统一的违宪审查制度。在法治进程的推动下,结合我国的实际,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违宪审查制度尤为必要。  相似文献   

18.
宪法事例教学方法目前已经在我国宪法教育中得到了普遍的应用,但是相关的理论争议仍然没有结束.从法理内涵上看,宪法事例应该包括宪法案例、存疑案例与涉宪事例.宪法事例教学的步骤主要包括寻找宪法事例、寻找宪法规范并进行规范分析、对宪法事例进行价值评价等三个阶段.  相似文献   

19.
本文针对法治实践中很少真正启动违宪审查程序的现实,探讨必须赋予公民违宪审查启动 权,通过实体和程序性规范的保障,达到维护法制统一,保障人民权利的目标。  相似文献   

20.
论宪法制裁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制裁是保证宪法实施的一种制度.宪法制裁是针对违反宪法的行为或者违宪的法律所行使的一种制裁方式,它建立在违宪审查的基础之上,是对违反宪法的法律、法规或行为所采取的宪法惩治和救济措施.宪法制裁具有政治性、最高性和行使主体特殊性等特点.宪法制裁的对象主要包括违宪的法律法规和违宪行为两种.在宪法制裁运行上存在着司法机关模式和宪法法院模式等4种模式.我国宪法司法化和宪法监督实践的滞后,直接影响了宪法制裁的实施.为了实现宪法实施以推进法治建设进程,有必要对宪法制裁制度从理论上加以建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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