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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率被约定为商业秘密以及通信行业显失公平的做法导致FRAND原则难以实现。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率不符合商业秘密的特征,将其作为商业秘密,会导致社会资源浪费,也会带来司法成本的提高。要切实落实FRAND原则,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率应公开透明,将"基于实施专利的最小销售单元"作为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的计算基准。同时,支付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的合适主体应是最小销售单元制造商。  相似文献   

2.
对于802.11标准必要专利和H.264标准必要专利的专利许可费率,法院采用假想双边谈判法,对Georgia-Pacific一案中计算专利损害赔偿的15个因素进行了适应性修改,同时还考虑了专利对标准的贡献度和专利对产品的重要性,以销售产品为费率基础,并参考专利池许可费率、第三方公司许可协议和曾经的专利评估模型,最终确定出本案的许可费率。  相似文献   

3.
专利许可费率特别是标准基本专利许可费率过高是当前制约技术创新和技术扩散的重要问题。单一经济视角的专利价值评估和无公权力监管下专利权人主宰的许可谈判是导致这一问题愈演愈烈的关键所在。基于社会规范视角的专利质量指标建立、专利质量特征和专利价值的评价,在此基础之上的专利许可费的设限,一种合法的预先的政府干预旨在将专利许可制度设计回归到促进科学技术持续创新和扩散,服务人类社会福祉提升的正确轨道上来。  相似文献   

4.
本文梳理了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计算司法实践和学术研究成果,提出了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率综合计算方法。通过企业财务成本费用利润归类计算专利技术成本费用利润贡献占比,通过计算产品全部标准必要专利数占全部专利数比例计算标准必要专利数与全部专利数量占比,通过技术功效矩阵专利价值分析计算专利权人标准必要专利分值与全部必要专利分值占比。通过将三个占比相乘得出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费率,为企业专利许可、司法审判提供了一个新的方法。我国应建立企业技术贡献会计核算制度,完善技术要素贡献企业会计核算方法,建立标准必要专利认定标准和第三方认定制度,制定技术功效矩阵标准必要专利价值计算基本规范和流程。  相似文献   

5.
合理许可费方法是美国在专利侵权诉讼中计算损害赔偿的最主要方法。合理许可费方法包含假想谈判的思想,本文介绍了既成许可费法、Georgia-Pacific因素、分析法则、拇指规则以及整体价值规则等计算合理许可费中的相关方法和标准。其中,拇指规则在Uniloc案后引来争议,但其整体市场价值规则仍存在适用空间。美国法院通常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自行选择适当的方法来对专利侵权损害赔偿作出判断。  相似文献   

6.
随着5G等移动通信技术的发展,在未来通信领域标准必要专利纠纷案件的审理中,出于标准必要专利所具有的重大商业价值,各国法院对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许可费率管辖权的争夺将会日益加剧,因此当务之急需要明确管辖权裁判的法律依据以及具体的裁判标准。本文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案例的分析与比较研究,旨在进一步明确我国法院在解决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许可费率管辖权纠纷时的路径选择。为了避免国际管辖权争夺可能造成的冲突,法院应当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更密切联系原则以及国际礼让原则裁判是否具有管辖权。  相似文献   

7.
为规制标准必要专利中的FRAND劫持,促进标准必要专利更好地运用于市场,本文从FRAND劫持的本质属性出发,探索其与普通专利侵权存在的不同之处。在此基础上,借鉴美国、德国规制FRAND劫持的实践,结合我国具体情况提出建议。在标准必要专利信息对称层面,建立、完善标准必要专利信息披露制度和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使用费相对公开机制;在标准必要专利侵权救济层面,通过审查标准实施者是否恶意决定禁令的实施,采用技术分摊规则、比较许可协议等综合考量确定专利侵权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8.
何刚 《科教文汇》2008,(10):153-153
2007年8月20日,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在Seagate案中打破了故意侵权判定规则的约束,减轻了被控侵权人的义务,加重了专利权利人的举证责任,这一新动向值得我们给予充分的注意。  相似文献   

9.
2007年8月20日,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在Seagate案中打破了故意侵权判定规则的约束,减轻了被控侵权人的义务,加重了专利权利人的举证责任,这一新动向值得我们给予充分的注意.  相似文献   

10.
美国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标准的新变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8年9月22日,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在egyptian goddesss v.swisa案(下称egyptian案)中,以全体法官听审的形式作出判决,重新调整了美国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的标准。  相似文献   

11.
纵向结构专利联盟的创新激励作用分析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杜晓君  梅开 《科研管理》2010,31(1):64-68
摘要:通过引入专利联盟成员的实质性专利产出函数研究纵向结构专利联盟的创新激励作用问题。考虑三阶段动态博弈模型:在第一阶段,专利联盟成员选择研发投入;在第二阶段,专利联盟设定单位联盟许可费率;在第三阶段,专利联盟成员在下游最终产品市场进行古诺竞争决定他们的产量。结果表明:在专利许可费收入按数量比例规则分配的条件下,纵向结构专利联盟鼓励其成员进行研究与开发,对创新有激励效应。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美国专利实务中的一些动向可能对有意申请美国专利的中国企业与发明人产生了较大影响,典型的如功能性特征不清楚问题相关判例的出台。近几年美国几个关于功能性特征的判例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不少具体规则,这些规则可能是国内外许多企业以前都未能准确做到的,而这将直接影响专利权的稳定性与可用性。另一方面,此问题在我国专利实务中非常少见,我国申请人理解起来可能会存在一些似是而非之处。故本文基于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若干判例,对此问题作一个概要性解读,尤其是理清一些概念,说明一些容易产生误解之处,为后续深入探讨具体规则与应对措施提供基础。  相似文献   

13.
技术标准涉及专利的对外许可一直都是在标准制定完成之后由专利权人或标准化组织与使用方谈判确定。VITA推出的新专利政策中在世界范围内第一次采用了事先披露原则,要求专利权人在标准制定之前,不仅要披露专利信息,还需披露许可条件。虽然这一专利政策草案通过了美国司法部的反垄断审查,但依然引起广泛争议。本文对事先披露原则的利弊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对事先披露许可费模式的改进思路——由标准化组织事先披露总许可费率的模式。  相似文献   

14.
标准必要专利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技术密集型行业竞争的核心。标准必要专利的有效许可和实施是实现经济数字化转型升级的重要驱动力。虽然国际标准组织提出了以FRAND原则为核心的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实施的国际规则治理体系,但在FRAND原则内涵模糊且无强制约束力的情形下,以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确定为核心的诉讼纠纷席卷全球。为探寻FRAND许可费确定的影响因素,本研究从专利价值评估理论及司法实践中寻找突破方式,对FRAND许可费确定的影响因素从专利价值确定的商业因素、技术因素和法律因素三个维度进行理论探讨,然后选取17个国内外典型案例进行实证研究,分析各因素的可行性及适用难点。研究发现:考量频率由高到低依次为:商业因素、技术因素、法律因素。商业因素中,可对比的许可是首选方式。技术因素中,专利对产品的技术贡献、专利对标准技术能力的贡献是次优方式,而专利胜过可替代技术的效用和优势、替代技术方案的实施成本因操作难度太高而缺乏参考意义。法律因素难以定量,故参考意义较小,但可为计算方法的选择、禁令救济的限制等提供参考。基于以上结论,本文为确定FRAND许可费提供了针对性建议。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随着我国企业开拓海外市场,遭遇标准必要专利相关诉讼和反垄断案件也随之增多,这些案件涉案金额高,专业性强,有些甚至涉及国家重大公共利益。然而,我国虽然逐步推动标准必要专利滥用规制体系的建立,但尚未形成我国自己特有的标准必要专利滥用的反垄断规制体系。本文在分析我国现行立法的基础上,提出标准必要专利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界定、禁令救济限制和判定许可费率存在的问题,通过分析比较国内外标准必要专利滥用规制制度和侵权案例,提出完善我国标准必要专利滥用反垄断规制的对策,提出了相关市场范围的界定规则、禁令救济适用的情形、许可费率的衡量标准。  相似文献   

16.
<正>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在In re Bilski案中认为"机器或转换"测试是唯一经美国最高法院认可的检测专利适格客体的标准,并依此拒绝了本案中的商业方法申请。本案改变了State street案以来注重专利适格客体"实用性"的观点,提高了商业方法和软件类申请获得专利保护的难度。  相似文献   

17.
Bolar条款,因为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RoChe v. Bolar案而得名。RoChe v. Bolar案的案情如下。被告Bolar公司是通用名药制造商,原告Roche公司拥有中枢神经系统药物的专利,Bolar公司打算在Roche公司的专利到期后仿制该药品。由于要完成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要求的实验及审查需要2年时间,  相似文献   

18.
标准必要专利FRAND许可承诺是一个具有多重目标和协调多方利益的私人规制治理制度,对FRAND做一般的原则性规定并以基于良好意愿的私人谈判为基础是治理有效的内在要求。FRAND承诺本质上是一个有约束力的合约承诺,大多情况下的FRAND许可费争议属于合同法问题,只在特殊情况下其才违反反垄断法。因此,对FRAND许可费纠纷应坚持合同法优先,采用“合同法+反垄断法”的混合实施路径。政府行政执法机关应避免对FRAND许可费实行价格监管,法院和执法机关在具体案件执法中对FRAND许可费的确定应重在坚持“事前递增价值”基准并基于个案来裁定。  相似文献   

19.
王雅芬  王颖 《科技管理研究》2021,41(20):159-168
为规制标准必要专利中的专利反向劫持(FRAND劫持),促进标准必要专利更好地运用于市场,从FRAND劫持的本质属性出发,探索其与普通专利侵权存在的不同之处,并考察美国、德国规制FRAND劫持的实践.研究认为,FRAND劫持本质上属于专利侵权行为,但是对其进行规制需要考虑标准的属性、专利权人作出的FRAND承诺等,再结合具体事实加以确定.对FRAND劫持的规制包括禁令救济和损害赔偿,其实施既要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利益,又要维护标准实施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具体情况,提出在标准必要专利信息对称层面,建立、完善标准必要专利信息披露制度和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使用费相对公开机制;在标准必要专利侵权救济层面,通过审查标准实施者是否恶意决定禁令的实施,采用技术分摊规则、比较许可协议等综合考量确定专利侵权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20.
标准必要专利是行业标准的必要技术,专利劫持产生的原因是专利与标准之间的利益冲突。专利权人不当申请禁令救济,破坏市场自由竞争,损害标准实施者合法利益。标准必要专利权人负有对外许可的义务,应当向所有标准实施者进行许可,而专利劫持却是一种违约行为。只有依据利益平衡的原则考虑签发禁令,确定标准必要专利的合理许可费,才能使标准专利的各方当事人对峙或冲突中走向相互协调,在法律规则的制定与完善中,实现司法禁令救济的正当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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