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王丽莉 《传媒》2021,(16):57-59
短视频著作权侵权纠纷伴随传媒新业态的蓬勃发展呈高发态势.本文从基于著作权为中心的法律视角观察,认为当前互联网短视频侵权行为可分为直接搬运型、影视剧拼剪型、翻拍仿拍型、擅用背景音效型等四类,并分析其成因主要为短视频行业发展规范不足、短视频侵权纠纷认定难、短视频原创作者维权难等难题.因此建立行政、行业、司法、社会组织"四位一体"的协同治理机制,是调整和平衡原创者、传媒平台、社会公众、广告商等各方利益,保持传媒新业态下短视频创新活力的有效路径.  相似文献   

2.
视频分享网站由于播放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视频作品而常陷入著作权纠纷之中.在著作权纠纷案件中,视频分享网站多被判致诉.通过多渠道解决视频分享网站的著作权问题对其发展有重要意义.视频分享网站应当承担起合理注意的义务、加强与其他媒体的著作权合作、独立创作视频作品等,以避免著作权侵权.  相似文献   

3.
再创作型短视频作为现今短视频创作中的一大表现形式,自诞生之日起就伴随着与著作权相关的争议,其对长视频既有着增加曝光度、促进传播的积极作用,又因其创作主体分散、创作来源和创作方式上存在著作权法上的权利和合理使用认定难题而面临诸多法律纠纷,因此有必要探讨其独创性标准来使其满足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条件,在此基础上再运用合理使用理论来建构再创作型短视频的合规使用规则,为厘清其主要的著作权纠纷问题提供理论支持。  相似文献   

4.
短视频著作权的复杂性使短视频平台内容侵权责任的认定面临认定标准模糊、过错原则中“明知”“应知”难以判断、“避风港原则”与短视频平台的技术水平不相适应等难题。本文基于以上诸多侵权认定困境展开研究,提出明确短视频平台的注意义务以利于侵权行为的认定;完善“避风港原则”,提高平台服务商的监管义务标准;利用先进技术辨别侵权短视频,平衡各方利益等建议,期望能为短视频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5.
著作权归属与著作权纠纷问题研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著作权归属与著作权纠纷问题研析孙秀英,李凤玲近年来,著作权纠纷案件时有发生。要减少著作权纠纷,出版单位应增强法制观念,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著作权法,尤其要认清著作权归属以及何为侵权的问题。一、著作权归属的一般原则我国的著作权法第十一条中对这一点作了明确...  相似文献   

6.
在百度文库等网络服务商著作权侵权纠纷中,"避风港"规则的适用性始终是学界和司法实践中争议的焦点。我国相关法律条款的规定并没有完整、准确地体现"避风港"规则,致使网络服务商著作权侵权纠纷当事双方的利益难以平衡。只有在认识"避风港"规则的合作导向、把握数字出版媒介特性的基础上理解和调整相关法律,才能够有效防范、解决网络服务商著作权侵权纠纷。  相似文献   

7.
时事类短视频平台的发展引发了对时事类短视频是否属于时事新闻的思考。《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从主客体两方面对"时事新闻"进行了界定。主体方面,《条例》及相关行政法规对互联网新闻行业设置了极高的准入门槛,只有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国有互联网平台有权从事新闻采编业务。客体方面,受合并原则的限制,"单纯事实消息"的表达方式极为单一,短视频形式的多样性排除了其作为前者的可能,因而不属于著作权法排除客体之"时事新闻"。但是立法将"单纯事实消息"同著作权合理使用之"时事新闻"的概念混淆,应将后者扩大解释为包括时事类短视频在内的所有新闻作品。  相似文献   

8.
时事类短视频平台的发展引发了对时事类短视频是否属于时事新闻的思考。《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从主客体两方面对"时事新闻"进行了界定。主体方面,《条例》及相关行政法规对互联网新闻行业设置了极高的准入门槛,只有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国有互联网平台有权从事新闻采编业务。客体方面,受合并原则的限制,"单纯事实消息"的表达方式极为单一,短视频形式的多样性排除了其作为前者的可能,因而不属于著作权法排除客体之"时事新闻"。但是立法将"单纯事实消息"同著作权合理使用之"时事新闻"的概念混淆,应将后者扩大解释为包括时事类短视频在内的所有新闻作品。  相似文献   

9.
徐航 《中国出版》2023,(9):43-48
对于严重侵犯短视频著作权的行为,应该通过构建合理的刑事司法政策予以处罚。著作权保护的刑事立法以及总体刑事司法政策是其构建的基础。在此之上,短视频著作权保护的具体刑事司法政策得以生成。文章以涉及短视频著作权保护的刑事司法政策为主题展开研究,提出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总体指导思路下,对当下的短视频著作权保护的刑事司法政策进行优化。优化路径包括坚持能动司法和能动检察理念、对构成要件要素的坚守与明确以及健全行刑衔接的刑事司法机制等。  相似文献   

10.
随着移动互联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在抖音等各大平台的推动之下,短视频作品数量如雨后春笋一般不断上升,与此相关的经济效益也随着增加.但是在此情形之下,也出现了众多短视频著作权侵权的问题.为此,文章就通过短视频的发展现状以及著作权侵权所产生的影响为切入点,并以两个案例为代表进行了有关侵权问题的探究,而后提出了相关应对策略,旨在保障短视频的著作权免遭侵犯.  相似文献   

11.
为了研究山西省县级融媒体短视频的发展现状,本文对其县级融媒体短视频进行统计分析发现,短视频传播规律、内容生产与质量把关、平台运营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这势必影响山西省县级融媒体短视频传播效果,县级融媒体要"搭载"短视频这一新平台,关键在于思维转变,要坚持受众(用户)思维的原则,做到尊重短视频渠道规律、挖掘本土化内容、加强内...  相似文献   

12.
在著作权管理部门下增设著作权纠纷调解委员会是2012年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的亮点之一,但相关条款过于粗疏简略,不具有操作性.在借鉴日本文化厅著作权纠纷调解委员会经验的基础上,我国著作权管理部门可以选择适合我国国情的著作权纠纷调解模式,这既是前瞻性地践行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的要求,也是我国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新实践.  相似文献   

13.
业界动向     
《出版参考》2008,(7):29
海峡两岸著作权保护研讨会在台举行为纪念两岸出版交流20年,海峡两岸出版交流中心、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中华出版基金会联合举办的"海峡两岸著作权保护研讨会"2月26日在台北市立图书馆举行,两岸业者在研讨中都希望尽快达成相关协议,有效维护两岸作者及作品使用者权益,协助解决著作权纠纷。  相似文献   

14.
杨光  石磊 《编辑之友》2021,(10):80-86
短视频翻拍经典影视剧是近年来短视频创作的潮流之一.它以集体记忆吸引用户的关注与参与,助推情感消费,带动经济变现.媒介场景的创新和翻拍文本的"生产性激活"触发了用户的情境沉浸,并带动了情感消费与意义消费下沉延伸至个体日常的文化实践中.在欲望表演与言说狂欢的叙述策略背后,被解构的经典影视剧形成诸多语义场,反哺主流文化的意涵,刺激亚文化消费的流行.短视频翻拍存在创作的低俗化、雷同化、过度演绎、版权纠纷等问题,需要创作者、管理者与受众等多方合力,共同解决,从而为短视频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注入更多动能.  相似文献   

15.
两所图书馆的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引发了图书馆界对司法审判过程中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责任分配、法律适用等相关规定的思考.公共图书馆在应对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过程中,要完善版权保护制度,发挥图书馆行业组织作用,增强版权意识,充分发挥图书馆员的能动性.  相似文献   

16.
"主编"一词并非著作权法法律用语,也不是著作权法上明确规定的作品创作行为,但以主编身份署名的作品在我国却十分盛行,尤其是在专业出版领域,大部分参考书都采用主编和多个作者撰写的方式编著.由于著作权法并没有把以主编身份署名的作品作为一个单独的作品种类进行相应的规定,因此人们在"主编是否享有著作权"、"享有什么著作权"等问题的认识上有着各自不同的理解,产生各种纠纷,如著作权归属纠纷、署名纠纷、报酬分配纠纷等等.  相似文献   

17.
数字技术的发展打破了传统著作权制度对著作权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导致著作权纠纷的产生.文章基于对现有文献研究方向的总结,试图找出数字图书馆著作权纠纷解决的意义和价值,并试图通过对数字图书馆业务流程的阶段划分,分析数字图书馆社会价值的实现机制和纠纷的发生机制,探究纠纷产生的实质.  相似文献   

18.
伴随着各类剪辑、二次创作、搬运影视作品片段的短视频兴起,长短视频之间的著作权争议日益凸显,在刑法领域引发了是否以“侵犯著作权罪”规制的探讨:以切条短视频为例,免费提供视频仅利用积累的受众量获得广告变现的机会,此运营模式是否属于“以营利为目的”;切条短视频的传播是否实质性影响到原作品的市场价值,并具有社会危害性;对切条短视频的刑法评价是否与对完整复现的侵权作品评价一致;如何判断切条短视频与原作品内容是否达到同一性;以及以非法经营数额、被侵权作品数量及点击量追诉的可行性。切条短视频入刑的前提,必须明确切条短视频民事违法且达到严重危及公共利益的程度,同时与原作品达到实质性相似,否则应当克制性地进行刑法“否定性”评价。  相似文献   

19.
作为文化创意产业的咽喉,著作权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相关的著作权纠纷也随之增加。相比著作权民事诉讼案件,著作权行政投诉和刑事案件不仅数量少,而且在诸多问题上存有较大争议,例如著作权犯罪案件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证明问题、  相似文献   

20.
陈思洁 《大观周刊》2012,(25):43-43,48
网络视频在兴起的同时,也陷入的侵犯著作权纠纷的泥潭。如何在网络环境下保护著作权人的利益,需要从视频分享网站的概念进行认知,对其侵权责任进行认定,进而从完善立法、提高技术、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三个方面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