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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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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知技术抗辩成立,不构成侵犯专利权,是我国新修订的《专利法》第62条的明确规定,但公知技术抗辩性质是不侵权抗辩还是侵权例外,法律对此未给出进一步的指引。本文采用比较研究和实证分析的方法,结合审判实践中判定专利侵权的方法,介绍了现有技术抗辩的发展过程,论述了现有技术的法律性质及法律意义。  相似文献   

2.
一、引言 何谓″公知技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30条中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即″是指专利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的技术″.″公知技术″也称现有技术或已有技术.在专利侵权诉讼中,被告利用公知技术进行抗辩,已经成为一项原则被世界大多数国家所接受.而在我国,却经历了从不接受到有条件地接受的过程.  相似文献   

3.
新专利法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条款增加了新的不侵权抗辩方式,即现有技术抗辩。与现行的公知技术抗辩方式相比,现有技术抗辩具有较高的抗辩成功率和较低的抗辩成本,必将成为使用频率较高的不侵权抗辩方式。“万艾可”案经历了侵权起诉、不侵权抗辩(宣告专利权无效)和司法裁决等过程,最终以辉瑞公司胜利而告终。新的抗辩方式“现有技术抗辩”给国内“万艾可”生产企业带来了一线希望,如何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相关企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相似文献   

4.
从广义上说,在先专利技术属于公知技术的范畴,在先专利抗辩是指:被控侵权行为人以自己使用的技术是在先专利中的技术,或者接近于该在先专利中的技术为由,抗辩专利权人的侵权指控,以最终否定专利侵权指控。目前司  相似文献   

5.
本文旨在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和事件演变的回顾,对公知技术抗辩在中国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和发展作一个梳理。一般地说,中国《专利法》(1984版)对于专利行政机关和法院的职能划分,在一定程度上给公知技术抗辩在中国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带来中国特色。具体地说,《专利法》第3条规定了  相似文献   

6.
美国所独有的专利权的不可强制执行 在中国的专利诉讼中,被控侵权人常用的抗辩一般有:专利权无效,不构成侵权,先用权,公知技术等。而在美国却有一个独特的,中国所没有的抗辩形式,即主张专利权的不可强制执行。所谓专利权的不可强制执行,也就是虽然此专利的法律状态是有效的,但是法院不会再强制执行它。  相似文献   

7.
抵触申请是专利法中的重要概念,其不仅应用於专利审查程序中,在专利侵权诉讼中,运用抵触申请进行抗辩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於抵触申请在相关程序中的作用的话题也引起了一些学者的关注与争鸣,如张荣彦先生的“也谈现有技术抗辩的认定”(以下称“也谈”)、张晓都先生的“再谈现有技术抗辩的认定标准与现有技术抗辩的抵触申请”(以下称“再谈”)等,这些讨论对於如何正确运用现有技术抗辩是非常有益的。在此,笔者针对两文中所涉及的问题,也作一些粗浅的探讨。  相似文献   

8.
技术创新在促进互联网行业发展的同时也冲击现有竞争法制度。在互联网新型不正当竞争案件中,利用技术手段实施竞争行为的一方通常以技术中立为抗辩事由,主张自身行为具有正当性。然而从25个相关案例的实证分析结果来看,还存在是否可以主张技术中立抗辩、如何适用技术中立抗辩的困境。互联网新型不正当竞争案件中技术中立抗辩的正当性源于“技术、市场和法律”三个维度。适用技术中立作为抗辩事由的逻辑前提在于“两个中立”:技术本身中立和技术提供者中立。在此前提下,考察技术提供者的主观状态,分析技术使用行为的客观后果,从而判定技术中立抗辩是否成立。  相似文献   

9.
本刊2007年第4期刊载了张荣彦先生的“也谈现有技术抗辩的认定”一文(以下简称“也谈”一文),该文针对笔者在本刊2007年第2期发表的“现有技术抗辩的认定”一文中提及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论证,并提出了不同的见解。这些讨论对在司法实践中合理恰当地适用现有技术抗辩应是十分有益的,笔者也很受启发。现笔者想结合“也谈”一文的论述,对相应问题作进一步的分析探讨.  相似文献   

10.
在专利侵权诉讼和专利无效宣告过程中,不断有标准被作为一种典型的公有技术引入法庭作为现有技术抗辩,或作为宣告专利无效的证据,而标准作为特殊的公知技术,如果其通用性、技术表达方式和专利语言的差异,那么将导致标准在专利审查和司法审判中的没有很好发挥其维护公共利益规制私权的价值。在此以全玻璃窗专利涉标准一案为例,阐释工程建设标准规制专利权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1.
当前"公知常识"已经成为业内学术探讨的热点,如何正确地认定公知常识已成为专利审查质量提升的关键。本文通过引入易得性偏差理论指出公知常识认定过程中容易产生易得性偏差,对容易想到的技术知识赋予过大的权重,而对大量的其它必须考虑的信息"视而不见",从而导致专利审查中公知常识认定错误,并结合案例指出在公知常识错误认定过程中存在部件的易得性、工作方式的易得性和技术问题的易得性导致的易得性偏差,最后提出针对性的对策。  相似文献   

12.
我国专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了现有技术抗辩与现有设计抗辩制度,但由于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对现有技术、现有设计与抵触申请的概念作了明确区分,因此,排除了抵触申请作为专利侵权抗辩事由。行政与司法的意见与实践对此亦有分歧。从现有技术抗辩和现有设计抗辩的独立价值出发,在专利侵权抗辩中,"现有技术、现有设计"并不应当严格限定为"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侵权诉讼法院对抵触申请作为专利侵权抗辩事由的审查并不会超越其职权范围。因此,应当允许抵触申请以参照适用现有技术抗辩、现有设计抗辩的方式作为专利侵权抗辩事由。  相似文献   

13.
引言 近年来,现有技术抗辩受到业界越来越多的关注。第三次专利法修改草案也引入“现有技术”抗辩的条款,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改稿)(2008年2月28日修改)(以下简称“专利法修改草案”)第六十四条规定:“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相似文献   

14.
审查员和申请人在公知常识的举证材料上存在一些困惑。本文参考了欧洲、美国、日本关于公知常识的规定,归纳了通信领域中公开技术信息的典型载体,总结了我国部分审查员和申请人关于公知常识举证的探索实践,在此基础上对通信领域中公知常识的举证材料和审查指南中关于公知常识的规定提出了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5.
查新工作中一些相关问题研究及实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范文 《情报探索》2004,(1):46-47,50
着重研究了科技查新工作中常遇到的“公知信息范围”、“新颖性”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看法,并给出了一些实例。  相似文献   

16.
基于专利权无效宣告与专利侵权诉讼采取分离模式的制度,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产生了现有技术抗辩制度,但是现有技术抗辩制度的适应并不能有效解决专利侵权民事诉讼效率低下以及当事人负担过重的问题,因而有必要在我国专利侵权诉讼中引入当然无效抗辩制度。  相似文献   

17.
在专利授权,确权行政纠纷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公知常识的认定一直是一个争义极大而又难以解决的问题。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简称专利复审委员会)在审理复审或无效安件涉及创造性判断时,经常将区别技术特微认定为公知常识,认为现有技术存在技术启示,据此宣告专利无效。  相似文献   

18.
公知常识在发明专利创造性评判中被广泛使用。目前在公知常识的认定、判断以及使用等问题上并没有十分清晰的标准和规定。本文通过分析一个无效案例创造性评判过程中,其公知常识运用存在的问题,指出在创造性评判中,公知常识的运用不能脱离发明创造解决的技术问题和达到的技术效果,应该从技术方案整体上把握区别特征是否构成公知常识,从而对公知常识作出正确地认定和运用。  相似文献   

19.
公知常识在发明专利创造性评判中被广泛使用。目前在公知常识的认定、判断以及使用等问题上并没有十分清晰的标准和规定。本文通过分析一个无效案例创造性评判过程中,其公知常识运用存在的问题,指出在创造性评判中,公知常识的运用不能脱离发明创造解决的技术问题和达到的技术效果,应该从技术方案整体上把握区别特征是否构成公知常识,从而对公知常识做出正确地认定和运用。  相似文献   

20.
现有技术抗辩“入法”,是中国《专利法》第三次修改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现有技术抗辩从此实现了从司法原则到立法原则的转变。第三次修改的2008年《专利法》(下称《专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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