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中国教工》2014,(3):25-25
教育部近日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共十三项条款。《办法》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等十方面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相似文献   

2.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中小学教育实践中不仅普遍存在,而且被错误地认为是开展教育的一种重要手段.这不仅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影响学生良好的个体社会化形成,而且损害了教师和学校的形象.教师在选择体罚学生的对象及体罚的形式时,表现出明显的社会倾向性,被罚学生间存在明显的性别差异、年龄差异及家庭背景差异.体罚不具有教育作用,应通过完善教育制度、提高教师素质、规范教学行为等手段杜绝教育体罚现象的发生,为学生营造和谐的学习环境和成长环境.  相似文献   

3.
李叶 《湖南教育》2002,(16):47-47
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体罚除了指损害受教育者的人格尊严和肌体健康的手段外,还包括以教育为名行体罚之实的变相体罚,即间接使学生感到肉体痛苦的做法,如罚站,罚劳动,罚抄作业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第二款明文规定:“禁止侮辱、殴打老师,禁止体罚学生。”对于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可以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随意剥夺学生受教育权的行为。受教育权主要是指:学生有权参加学校为实现教育目的而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而不得任意剥夺。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或仅因学生违纪就采取停学、停…  相似文献   

4.
面对素质教育的要求,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面对学生辍学、出走及至自杀的隐患,广大教师可谓是“谈罚色变”。然而,作为教师的我们,并非不能体罚学生。 我认为,教师让学生站几分钟和站几小时的性质是不同的。前者属不违法的体罚,后者属违法的体罚。体罚的程度决定了体罚的性质和后果。因此,我们必须重新认识体罚。 1.体罚和教育是统一的。教学活动的有效进行是以体罚为保障的,这正如社会的安定是以国家机器来保障的一样。但是必须明确的是:体罚只能是针对个别学生的、保障正常有效教育活动的一种教育手段,是不得…  相似文献   

5.
体罚和变相体罚作为一种教育方式广泛地存在于教育的历史和现实、东方教育和西方教育、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之中.由于其违背教育规律、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导致师生关系紧张等危害性,一直受到人们的反对,很多国家还通过立法的形式禁止在教育中使用体罚和变相体罚.但事实表明,体罚现象禁而不止.究其原因:一是传统教育观念根深蒂固;二是相关法律条款规定与执行的两难;三是教师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所以,要真正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转变教育观念是基础,加强立法和执法是保证,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和整体素质是关键.  相似文献   

6.
一、惩罚与体罚的区别惩罚不等于体罚。惩罚是一种常规的教育手段,是对学生问题行为的一种强制性纠正行为,是在学生身心完全能够承受的前提下采取的教育措施,对学生能够起到教育和警示的作用;体罚  相似文献   

7.
一 时下,惩戒似乎成了教师不敢触及的"高压线",唯恐被冠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之名.加之,一些媒体对因体罚学生而引发的学生弃学、离家出走、自杀或杀人等恶性事件一再披露,不时传达这样一种信息:教育不应有惩戒.其实,这是社会对惩戒看法的偏差.认为惩戒就是体罚,把教师依法对学生管理的手段等同于体罚.体罚,古人视其为天经地义,一把戒尺打出栋梁之材;而体罚已被禁止.但惩戒却不可随意摈弃.  相似文献   

8.
从2002年9月1日起,教育部新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简称《办法》)将施行。《办法》适用的范围是: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以及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伤害后果的事故的处理。《办法》具体规定了学校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的12种情形,如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  相似文献   

9.
韩玉珍 《师道》2009,(12):13-13
《义务教育法》规定“禁止体罚学生”;《教师法》规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要给予教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明文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曾想,  相似文献   

10.
体罚教育方式是人类社会特有的一种教育手段.一般来讲,体罚是指教师为达到某种教育目的,使用各种手段对学生身体施加惩罚,使学生身心受到损伤的一种教育方式.体罚是教师合法教育惩戒权的不当行使.体罚分为体罚和变相体罚两种.  相似文献   

11.
体罚是教育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相信每位教师对体罚学生的危害和对于体罚的禁止性规定都非常清楚,但在实际教育教学过程中,个别教师在“高尚”动机和“良好”出发点的指引下,在应试教育和升学指标的压力下,往往会对那些学习成绩差、严重违规违纪、不服从管教、拒不改悔的学生拳脚相向,实施体罚。相信作为校长在平时的教育管理过程中也会遇到教师体罚学生的行为。  相似文献   

12.
惩罚作为一种手段和方法,从古至今久用不衰.随着教育应当以人为本,体现人文关怀这一思想的出现,惩罚是否可用之于教育成为人们争论不休的话题。面对一幕幕因教师体罚而致学生伤残、死亡甚至自杀的惨剧;面对一件件因教师“心罚”而致学生抑郁、堕落乃至杀人的悲剧,全社会有识之士都会痛心疾首地大呼: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身心,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惨痛的教训引起人们的一再反思,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明文规定: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有识之士的疾呼和教育部的明令在起到相应作用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禁罚”矫枉过正的后果:在媒体对体罚和“心罚”引发恶性事件的一再披露中,在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三令五申中,在社会各界对体罚和“心罚”的口诛笔伐中,在某些家长的大做文章和学生的无理取闹中,一线教师们变得手足无措,“谈罚变色”,使得惩罚似乎也应顺应时势退出教育舞台。但是,教育中真的不需要惩罚了吗?几度思考,几经争锋后,又一强烈呼声响起:没有惩罚的教育不是完整的教育。惩罚,将何去何从?思想不清则方向不明。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首先应从以下几方面思考。  相似文献   

13.
一、"语言暴力"剖析 所谓"语言暴力",就是诉诸于口头或书面的暴力行为,它是指教师在学校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乃至生活中,直接或间接地对学生使用谩骂、诋毁、蔑视、嘲笑等侮辱性的语言,致使学生的人格尊严,个人名誉和心理健康遭到侵犯和伤害.表面上看,语言伤害比体罚要显得"文明",但它带给学生的伤害绝不比体罚小,从某种意义上讲,可能有过之而无不及.从近期结果看,它侮辱了学生的人格,损伤了孩子的自尊和自信,压抑学生的心理,挫伤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造成其和教师的对立情绪,直至引起厌学、辍学;从长期影响看,它刺伤了学生的心灵,容易造成学生孤闭、冷漠、不合群的畸形心理,成为孩子一生无法消除的痛.甚至产生违法犯罪、自杀等严重后果,这不仅是教师的悲哀,也是教育的悲哀.  相似文献   

14.
体罚,作为一种具有严重病理的教育方法或者手段,在现今的大多数国家里都被宣布为非法行为。尽管现行法律明文规定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但各地的体罚现象有增无减,花样也不断翻新。除原有的罚站、打骂、罚跑、罚抄、罚跪、罚爬、罚劳动等形式外,还出现了罚吃大便、罚吃苍蝇等形式的体罚。1986年我国颁布的《义务教育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规定禁止体罚学生。1993年颁布的教师法律责任规定,对于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教师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然而在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的教育实践中仍然长期存在着体罚现象,而且有的还相当严重,给学生的身心造成严重的伤害。  相似文献   

15.
卢维新 《现代教学》2014,(5X):66-67
<正>理论上说,在国家相关教育法律法规三令五申明确禁止体罚学生的今天,再来谈这一话题,似乎有点时过境迁。但事实上,在一些经济落后、教育欠发达的地区,体罚这一违背教育教学伦理和规范的现象并没有退出历史舞台。笔者作为一名国家级贫困地区的中学教师,回顾自己的从教历程以及耳闻目睹的一些情况,深有感触。一、体罚为何存在?体罚的具体诱因千姿百态,究其实,不外二者:一出于善意,一出于恶意。为了从体罚学生中获得打击快感的教师微乎其微;绝大多数教师体罚学生都是秉着对学生负责的心态,爱之深,责之  相似文献   

16.
体育教师非理性行为是指体育教师在体育教学活动中,对学生做出的不合理的、不冷静的并影响了自己或学生的学习生活,干扰了教学的正常进行,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的行为。农村体育教师非理性行为主要表现为体罚、变相体罚以及言语侮辱学生。本文主要围绕这三种表现形式,来探讨农村体育教师非理性行为的影响因素,进一步提出应对策略。  相似文献   

17.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一直是每位教师努力的目标,我国农村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令人担忧,后进生在各级各类中小学中普遍存在,新的教育法规定不准体罚学生,教师如何既能不体罚或少体罚小学生又能较有效地提高小学后进生的学习成绩,这是摆在每个小学老师面前的问题。  相似文献   

18.
小学教育担负着培养祖国新生一代的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党和人民把祖国的未来和共产主义的接班人交给教师培养,这是党和人民对教师的极大信任。在党的教育下,解放十多年来,绝大多数教师深刻地认识到肩负责任的重大,在实际教育工作中,都能热情关怀爱护学生,以对下一代负责的态度,采取了耐心的、细致的、循循善诱的方法教育学生。广大的少年儿童,在他们的辛勤培养下,正在茁壮地成长。但是,还有少数教师,在教育少年儿童的态度和方法上却仍然存在着问题。譬如, 有的认为,儿童顽皮,不听老师话,纪律不好,学习不好,只有采用体罚才能管教好。因此,学生迟到了,不准进教窒;学生写字不好,罚他重抄;学生吵架,训斥一番;……还有的教师虽也知道不应采取体罚和变相体罚的办法来对待学生,但,一看到学生不听话,不守纪律就耐不住性子,就要大发脾气,有时甚至对学生施加体罚和变相体罚。显而易见,这种  相似文献   

19.
一、体育教师非理性言语行为的内涵 体育教师非理性行为,是指体育教师在体育教学活动中,对学生做出的不合理的、不冷静的并影响了自己或学生的学习生活,干扰了教学的正常进行,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的行为。体育教师非理性行为应包括两个方面,一个表现在体罚方面,另一个表现在言语方面。有关于体罚方面的研究非常多,  相似文献   

20.
教师体罚学生,国家法律明文禁止,但仍有少数学校的个别教师存在体罚学生的现象.为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防范教师体罚学生,可采取以下的对策:改变传统评价方式,实施素质教育;加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育人观;关心教师心理健康,减轻其精神压力;加强法制教育,做到违法必究.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