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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与普通公民一样,儿童乞丐也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通过对国际法和我国现行宪法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的分析表明,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人权和基本自由,是一国公民的宪法权利,国家是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实现的义务主体。受教育权分为抽象意义上的受教育权与具体的义务教育中的受教育权。我国应按照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国家义务的精神对现行宪法和教育法律法规进行修改,重新确立公民受教育权的法律基础。  相似文献   

2.
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人权和基本自由,是一个国家公民的宪法权利,国家是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实现的义务主体,这是国际法有关受教育权立法的基本精神。而我国现行宪法对受教育权性质的规定则持权利与义务的统一观,其表述存在着语义与逻辑上的固有缺陷,其立法精神也与国际法不符,不利于我国公民受教育权利的实现,因而有必要对我国公民受教育权的法律基础进行重新审视,以便对现行宪法和法律法规做进一步的修改,使公民的受教育权利能够得到更好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3.
运用权利的形式标准及实质标准审视儿童教育权的演进历程,可以发现:英国儿童受教育权的演进经历了“折中实现”“强制-就近入学”“自由选择”三个阶段。英国儿童受教育权受经济发展和民主政治等一系列因素影响,受教育普及程度的提升反作用于教育权利立法的进程。在历史进程中,儿童受教育权的主体、受教育年限以及权利享有和实现的程度不断丰富和发展;实现了从实体权利的确认到程序权利的可操作化及可诉性的变化;体现了受教育权实现的既得权与期待权之间的连续发展。  相似文献   

4.
受教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了公民受教育的权利。与传统的权利相比,公民受教育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由国家保障其实现的接受教育的权利。在我国,少数民族公民受教育权有其自身的特点及其现实的意义,因而,少数民族公民受教育权实现的特殊要求是确保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政治和文化等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前提条件。  相似文献   

5.
教师教育权与学生受教育权的冲突与协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教师的教育权是来自于国家的授权和父母、社会的委托 ,为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而被确认的职务上必要的权利 ,具有非权力的人权特性。这一特性决定了学生的受教育权是优先于教师的教育权的 ,教师在行使教育权的过程中不能侵害学生的受教育权。而实践中教师侵害学生受教育权的现象却屡见不鲜。鉴于此 ,应确立以每“个”学生为本的教育教学观 ,以民主的、尊重学生基本人权的教育方式 ,使每个学生获得适合其个人发展的、可选择的教育。  相似文献   

6.
程斯辉 《教育学报》2005,1(5):75-81
人权是人类成员即所有的人都应享有的基本权利,人权的存在形态是由应有权利、法定权利和实有权力构成的互相关联的体系。“受教育权”是一种基本的人权,它具有神圣性、不可缺少性、不可取代性和不可转让性。“受教育权”主要由“受教育机会权”、“受教育条件权”与“获取受教育结果权”构成。从应有、法定与实有三个方面来考察“受教育权”,我国公民之“受教育权”的保障与实现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在新形势下也存在不少问题,分析和研究之,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7.
一直以来人们对受教育权的理解更多地是把它作为一项法律规定的权利,而忽略了受教育权与其他权利的内在区别,即作为受教育权核心要素的教育内涵.现代教育具有自由、民主和人权的内在规定要素,即"以人为目的".因此,基于对"人是目的"教育内涵的理解,受教育权应具备自由、平等和人权等基本属性.  相似文献   

8.
教育与人类相生相伴,受教育权作为基本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被公认为是一项"授权性"权利.受教育权是每个人实现人生价值和自我价值的基本前提之一.近些年来,我国的民族教育事业一直在不断进步和发展,但是不得不承认的是在许多领域、方面,少数民族的受教育权尚未完全实现.本文参考了外国保障少数民族受教育权做法,结合我国的现实国情,探讨了如何保障受教育权问题.  相似文献   

9.
龚向和 《教育研究》2021,42(8):48-58
公平与优质这一矛盾统一体的主要方面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交替变化,从而引起受教育权形态从公平受教育权到优质受教育权再到公平优质受教育权的升级换代.新时代公平优质受教育权的正当性根源于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公平优质教育生活需要,现实必要性在于其所具内在价值目标和外在强制效力推动教育平衡充分发展以解决新时代我国教育主要矛盾,而其真正实现需要转化为法律权利.公平优质受教育权是将"公平"与"优质"融合在一起、"公平"与"优质"并重的完整权利概念,包括公平优质学习机会权、公平优质学习条件权和公平优质学习成功权.国家应加快公平优质教育立法并贯彻落实,实现对公平优质受教育权的全面法治保障.  相似文献   

10.
受教育权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残疾儿童作为我国公民的一部分,其受教育权利的实现是国家文明进步的标志,他们受教育的权利与正常儿童一样也应得到保护,但是由于社会、家庭、学校、儿童自身等方面的原因,残疾儿童的受教育权没有得到很好的实现,因此,我们必须强化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的保障措施。  相似文献   

11.
教师教育权与学生受教育权的冲突与协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教师的教育权是来自于国家的授权和父母、社会的委托,为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而被确认的职务上必要的权利,具有非权力的人权特性。这一特性决定了学生的受教育权是优先于教师的教育权的,教师在行使教育权的过程中不能侵害学生的受教育权。而实践中教师侵害学生受教育权的现象却屡见不鲜。鉴于此,应确立以每“个”学生为本的教育教学观,以民主的、尊重学生基本人权的教育方式,使每个学生获得适合其个人发展的、可选择的教育。  相似文献   

12.
民事救济是我国司法救济的重要方面,也应是我国受教育权利救济体系的组成部分。但受困于传统的公私二分理论,受教育权民事救济的理论基础与必要性面临着来自学界与司法实务界的挑战与质疑。分析表明,提供民事救济是完善受教育权保护方式、实现受教育权保障法秩序统一的必然要求。应当看到,平等主体之间存在受教育权侵权纠纷,而纠纷的解决难以通过教育行政诉讼或诉因寄生的方式实现。使受教育权民事诉讼渠道畅通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也是保障受教育者合法权益的必要举措。  相似文献   

13.
论高校学生受教育权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受教育权是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应当享有的文化教育权利之一,高校学生受教育权是指公民在法定年龄范围内具备接受教育的能力时。有通过各种教育途径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的权利,此种教育权是公民受教育权的重点和易发生争议的焦点,是我国法律保护的公民基本权利。  相似文献   

14.
受教育权是宪法权利、基本人权,也是大学生的核心权利。法治社会要求有权利必须有救济。当前大学生受教育权的法律救济途径不畅通,应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受教育权的申诉机制.构建大学生受教育权的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制度,以切实保障大学生的受教育权.  相似文献   

15.
传统学校尚未结合受教育权的发展设计与互联网时代匹配的权利保障体系,致使当前学生受教育权的实现面临大学的开放化与封闭的办学体系矛盾、学生的弹性学习需求与刚性学制设置不符、学生身份的多元与单一人才评价体系抵触,以及学生权利诉求的高涨与参与主体缺位并存等方面的诸多障碍,由此造成学生权利运行与受教育权利保障缺乏必要的组织变革、环境支撑和制度建设。文章试图从受教育权利之社会权、自由权及平等权等多元属性出发,提出构建以受教育权为核心的互联网时代学生权利保障系统。  相似文献   

16.
受教育权是公民基本的权利之一。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是受教育者完善和发展自己的一种权利需要。办人民满意的教育首先要关注受教育者的受教育权,特别是当前农村受教育者的受教育权的实现问题。通过对陕西省39个县(市、区)的调查发现,受教育权相对方在履行职责和义务方面还存在不足,无法满足广大农村受教育者对教育权的需求。加强受教育权的法律保护,切实落实受教育权相对方的职责和义务,是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历史必然。  相似文献   

17.
受教育权是公民基本的权利之一。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是受教育者完善和发展自己的一种权利需要。办人民满意的教育首先要关注受教育者的受教育权,特别是当前农村受教育者的受教育权的实现问题。通过对陕西省39个县(市、区)的调查发现,受教育权相对方在履行职责和义务方面还存在不足,无法满足广大农村受教育者对教育权的需求。加强受教育权的法律保护,切实落实受教育权相对方的职责和义务,是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历史必然。  相似文献   

18.
受教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指为了保障公民个体的生存与发展,而依法享有的要求国家积极提供平等的受教育条件和机会的社会权利,当公民行使受教育权利遇到障碍时,得请求有关国家机关以国家强制力来保障其权益的实现.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以及认识的不足,我国公民受教育权的实际状况令人堪忧.本文认为从宪法层面上讲在我国建立违宪审查制度,并借鉴国外的宪法诉讼制度都能更好地保障公民享有他们的受教育权利并且这些制度在我国都有其实行的可能性及必要性.  相似文献   

19.
吴莉 《钦州学院学报》2006,21(2):125-128
《世界人权宣言》规定,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大学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大学生的教育权具有选择性,还具有自由权和社会权的双重法律特征。大学生受教育权的内容主要包括学习机会权、学习条件权和学习成功权,非经合法正当的程序不容剥夺。当大学生的受教育的利益受损后,可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诉和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20.
《世界人权宣言》规定,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大学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大学生的教育权具有选择性,还具有自由权和社会权的双重法律特征。大学生受教育权的内容主要包括学习机会权、学习条件权和学习成功权,非经合法正当的程序不客剥夺。当大学生的受教育的利益受损后,可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诉和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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