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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湖北体育科技》2016,(4):336-339
对国际足联治理危机的历程进行全面的回顾,借助国际组织和治理知识,致力于理解国际足联的组织发展和政策评估,讨论国际足联目前面临的治理危机。"全球治理"指在全球范围内制定规则和行使权力,国际足联属于国际非政府体育组织,由于高度自治产生的无限制的权力使用,使国际足联陷入不断爆发的腐败丑闻中,组织治理陷入全面危机。  相似文献   

2.
在过去的20年时间里,关于治理的研究文献层出不穷,国际体育组织积极引入善治理论与实践.国际体育组织自治权与善治改革存在天然的价值冲突,自治权让国际体育组织免受外界的不当干预,也让组织内部处于封闭、保守和腐败的状况,善治改革成为国际体育组织保持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最佳途径,从而造成了自治权与善治改革之间的价值选择冲突.研究结论认为,国际体育组织善治改革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在与自治权产生价值冲突的情况下,应该坚持善治改革的基本方向,这是国际体育组织改革的大趋势.  相似文献   

3.
国际足联前主席约瑟夫·S.布拉特和欧足联前主席米歇尔·普拉蒂尼腐败案是2016年国际足联的重大事件之一。普拉蒂尼在受到国际足联道德委员会的处罚后,上诉到国际足联上诉委员会,而后上诉到国际体育仲裁院,最后又上诉到瑞士联邦高等法院。本文通过对普拉蒂尼上诉案,尤其是上诉到瑞士联邦高等法院案进行法理分析,并就此案深入地探讨了瑞士法律与基于瑞士法律的国际足联规则和国际体育仲裁规则的适用情况,进一步透视了瑞士法律对于此案件的处理机制,并指出该案判决仍然可能存在罪罚相称性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我国体育自治组织体系存在行政权力干预较多、体育自治组织内部管理存在缺陷、对体育自治组织监管不力、自治权膨胀以及外行领导内行等问题。有必要对我国体育自治组织体系进行完善和规制,可以从三方规制主体构成相互制约的体系、体育行业内部规范化和法治化、有效遏制自治权的膨胀以及实现体育行业自治与国家法律规制的平衡等方面来提升我国体育行业自治规则的法治化水平。只有这样,才能减少和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完善体育自治体系内部的管理机制和提高管理水平。  相似文献   

5.
在《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出台的背景下,探讨我国法院能否处理球员和俱乐部之间的劳动合同争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仔细分析晚近的司法实践,无论是《体育法》第33条的现行法规定,还是《国际足联章程》《中国足协章程》等体育组织制定的规则,抑或当事人同意提交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裁决的约定,都不妨碍民事法院对此类争议行使管辖权。然而,考虑到体育行业以及体育争端解决的特殊性,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仍存在受案范围以及法律适用上的不足,影响审判的效果。基于国际体育仲裁院的先进经验,我国应建立专门审理竞技体育纠纷的体育仲裁机构以解决足球劳动合同争议,既要实现司法处理的终局性,又要避免对体育自治的过分干预。  相似文献   

6.
论我国体育行业组织的自治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论述的体育行业协会自治权是在概括各种体育人、体育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等相关事实基础上得出的抽象概念,其意义就在于强调体育人或体育组织的独立性,为其在政府、体育人或体育组织、社会这三元结构中找到自己恰当的位置,构建公共权力和自治权合理的制衡关系。  相似文献   

7.
《体育与科学》2017,(1):65-76
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的合法性主要体现在结果合法性、程序合法性和结构合法性。由于无法回应受众群体的期望,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的合法性赤字越来越高。意识到合法性受到威胁,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采取自我合法化、横向合法化和制度改革,但这些努力并未有效解决其问题。由于腐败、内部利益相关者不满、效率缺失等治理不善问题,在国际足联、国际田联、国际拳联等数个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中已经出现严重的合法性危机,甚至有可能导致全球体育治理体系的坍塌和失序。研究使用组织行为学中的委托—代理理论模型,对35家管理奥林匹克运动项目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进行了假设检验分析。结论显示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合法性危机产生的首要原因,是在筛查监管、信息公开、行政程序、提名选举等制度上存在重大缺陷。为了弥补上述缺陷,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必须进行彻底改革,设立多种控制机制,监督和制约决策层和管理层人士的行为。  相似文献   

8.
CAS在阿达穆诉国际足联一案中揭示了认定证据可采性的主要法律依据与援引方式,仲裁庭对此具有较大裁量权。法律依据包括瑞士《联邦国际私法典》、《瑞士民法典》、《国际足联纪律准则》、《欧洲人权公约》、学者著述以及瑞士联邦最高法院、欧洲人权法院、CAS、国际仲裁与投资争议解决机构的判例,呈现出以瑞士法律规范为中心,综合适用其他相关规范的多元化特征;认定刑事法律规范及诉讼程序法律不适用于体育仲裁、体育组织规则中的证据规定将得到优先适用、仲裁庭可以采用非法证据,且证据可采性的判断结果须受到瑞士程序性公共政策的限制。然而,CAS仲裁庭援引法律和裁量说理并无标准,适用刑事法律存在疑惑,体育纪律处罚案件的性质、CAS处理纪律案件的矫正目的,要求其适用相对稳定的法律规范,降低裁量的灵活性,对此,CAS应制定相关的裁量标准及证据规则,并可通过建立指导性案件查询系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仲裁法律规则的不足,从而规范仲裁庭裁量,确保体育争议的公正有效解决。  相似文献   

9.
欧洲足联和非洲足联在1995年10月提出了旨在改革国际足联的《远见》方案,直接向阿维兰热发起了前所未有的大反击——这位“足球皂帝”正面临符垮台的危机。抨击体育政治大赢家国际足联需要改朝换代吗?!在世界足坛享有盛誉的英国《世界足球》杂志95年10月号刊登了该刊主编基尔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国内频发的国际职业足球运动员合同违约纠纷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许多国内俱乐部在国际球员合同违约纠纷中败诉 或赔偿,巴里奥斯案是国内俱乐部第1次在国际球员合同违约纠纷中获胜并得到高额赔偿的案件。通过巴里奥斯案对国际球员合同违约纠纷所涉 及的争议管辖、法律适用、赔偿及裁决的执行等问题进行分析,国际足球职业球员合同违约纠纷受国际足联或国际体育仲裁院管辖;国际足联、国际 体育仲裁院的相关规则和判例都是处理此类纠纷的重要依据;国际足联、国际体育仲裁院对国际球员合同违约赔偿计算有明确的规定,也在判例中 形成了一定的计算原则,并阐述了赔偿金额计算的影响因素;职业足球已形成强大的行业体系,一般来说,国际足联、国际体育仲裁院决定都能得到 很好的执行。因此,国内的国际足球运动员合同违约纠纷一般向国际足联或国际体育仲裁院申诉,掌握和充分运用国际足联和国际体育仲裁院的 规则及判例是国内足球俱乐部解决国际球员合同违约纠纷的关键。赔偿的计算除了需要掌握相关规则及判例外,还要了解赔偿金额的影响因素, 对于国际足联、国际体育仲裁院的决定在国内的执行则无须疑虑。此外,遵守相关法律和规则,并及时有效地处理纠纷也是国内俱乐部在处理合同 违约争议中有效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方面。  相似文献   

11.
以国际足联为例证,通过对国际体育组织罚则的规范实证分析,结合具体的处罚案例,分析了国际体育组织处罚权的行使程序及处罚相对人的权利救济制度。国际体育组织行使处罚权的一般程序主要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听证、审议和决定程序,还包括临时措施、紧急程序以及扩大处罚效力至全球范围等特殊程序。国际体育组织处罚相对人的权利救济方式主要包括两种:向内部申诉委员会提起申诉的内部权利救济和向国际体育仲裁院提起仲裁的外部权利救济。国际体育组织在其处罚的程序设置上,借鉴了国家行政处罚和诉讼的一般程序设计,具有一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我国单项体育协会应了解并遵守国际体育组织的处罚规则,充分利用处罚相对人的权利救济机制,借鉴国际体育组织处罚程序机制的有益经验,完善罚则,设置公平、合理的处罚程序,注重对处罚相对人的权利保障,确立处罚相对人的权利救济机制。  相似文献   

12.
正当程序是司法公正的前提,也是体育组织自治的必然要求。国际足联内部司法程序构建中,道德委员会行使司法调查与裁决职能,内部设置"两院一体"的架构体系,并有明确的管辖权利与程序步骤。但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道德委员会诉讼程序与正规司法程序有很多冲突,具体如:不符合正当程序"听证"与"理由说明"核心要素的要求;违反"当事人参与平等"、"法官中立"、"公开透明"、"终局安定"等程序原则。通过对国际足联司法程序正当性的审视,为中国足协道德委员会司法程序的构建与运作提供了思路与对策。  相似文献   

13.
国际体育组织与国家体育组织之间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国际体育组织对国家体育组织的处罚权源自国家体育组织对权利的让渡,虽然国际体育组织对国家体育组织作出的中止成员资格的处罚会波及到运动员,易使他们受到不利影响。但是该处罚属于一项民事救济措施,依据的是国际体育组织与国家体育组织签订的“事实契约”,即国际体育组织的章程,它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另一方面,运动员并非只能忍受处罚带来的不利影响,还可以同时寻求私力救济和公力救济,虽然目前这两方面的救济有所不足,但已是现今平衡、保护干净运动员的参赛权和维护公平公正的体育竞技环境的最佳方式。  相似文献   

14.
Theorists have emphasized brand differentiation in achieving a competitive advantage through sponsorship, and managers of sports sponsorships have recognized product category exclusivity as among the most valued rights afforded sponsoring firms. Yet the proliferation of sponsorships in the sports marketplace poses a challenge to sponsors attempting to establish a unique brand position apart from the clutter. The competition between corporate rivals for sponsorship exclusivity in the world's highest profile sporting arenas has begun to spill into the courtroom. The purpose of this paper is to review the cases of MasterCard versus FIFA, and AT&T versus NASCAR, and discuss the relevance of these contract disputes to sponsorship scholars and practitioners. Specifically, the courts’ finding of irreparable harm faced by the excluded sponsor offers an intriguing legal recognition of the theorized goodwill and inimitability of corporate affiliation with a specific sponsored enterprise. The cases also contribute an opposing view of best practices, where legal ramifications arise from treating sponsorship as a property-based resource and neglecting the relational dimensions of collaborative communication, trust, and commitment emphasized by contemporary sponsorship theory.  相似文献   

15.
万茹  莫磊 《体育学刊》2006,13(1):26-29
以2004年10月2日中超联赛“现代队罢赛”危机为例,对中国足协在本次危机处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评析,并进一步对行政管理型体育组织危机管理的原则和策略进行探讨。认为行政管理型体育组织危机管理应该遵循及时性、准确性、诚实性和积极主动性原则,并应该根据危机发展的不同时期(萌芽期、恶化期、后续期)制定相应的公关策略。  相似文献   

16.
体育法治的基本原则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体育法治是法治体系的基本构成要素,是法治精神与体育管理实践的有机结合,其在法治国家建设进程中具有十分独特的地位。体育法治的原则是体育管理制度建设的灵魂和精神指引,在体育法治研究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体育法治的基本原则包括:保障公民体育权利原则、限制体育行政权力原则、体育社团自治原则、体育权利救济原则和体育法律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17.
分析了新媒体转播权的发展历程,法律性质,主体、客体、权利内容等,阐述新媒体转播权法律保护依据和措施,结果显示:新媒体转播权的法律保护影响着体育产业的发展,一旦出现问题将影响体育组织和持权转播商的共同利益,甚至影响到体育组织的声誉和体育赛事品牌建设。  相似文献   

18.
随着碳中和、碳达峰行动目标被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环境可持续发展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作为人类社会测量环境影响的重要指标之一,碳足迹方法的引入为体育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丰富的数据支持和科学的理论依据。研究从碳足迹的概念出发,系统梳理了体育活动中碳足迹的研究进展与实践举措。学术研究方面:基于大型体育赛事的碳足迹研究是当前研究的核心内容,基于体育场馆和体育参与者的研究引入相关理论探讨场馆选址、个体差异与碳足迹排放量之间的关系。实践应用方面:国际奥委会和国际足联等体育组织是体育活动中碳足迹实践的引领者,体育全球化发展带动了各地区体育组织对赛事碳足迹的关注。研究认为:碳足迹应用推动体育发展从人类中心主义向生态中心主义转变,促进国际倡议与个体行动的统一,提供体育对环境影响的量化信息,并增进体育从业者对可持续发展的关注。  相似文献   

19.
体育赛事传播中的危机公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危机公关是体育赛事公共关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否对体育赛事中出现的危机事件实施有效的危机公关,关系体育赛事的成功举办.体育组织和赛事主办方要充分注重危机预警的作用,与媒体建立良好的关系;在危机发生时迅速反应,建立畅通的信息发布制度,根据不同的危机诱因采取相应的策略,引导舆论,促成正面的声音;在危机恢复阶段,要在消除负面影响的基础上评估危机处理,改善相关机制,促进体育赛事及体育组织的长远发展.  相似文献   

20.
体育赛事组织者是指组织、策划体育赛事,享有相关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个人或组织。传播技术的发展使体育赛事的观众规模迅速扩大,在带来巨大收益的同时,也让体育赛事组织者面临权利保护的难题。鉴于我国当前无明确保护体育赛事组织者传播权的法律,以往的相关判决中常用体育赛事组织的章程证明体育赛事组织者对其体育赛事享有传播权。体育赛事组织的章程具备一定的法律效力,但由于赛事传播权属于绝对性权利,而体育赛事组织不具备立法主体资格,其章程规定不能作为体育赛事组织者享有赛事传播权利的法律依据。对比他国采取的保护模式,认为我国可在《体育法》《著作权法》上明确对体育赛事组织者传播权的保护,同时权利人还可借助《合同法》《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主张其对体育赛事节目享有的控制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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