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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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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家山汉简《奏谳书》毋忧案记载西汉初年蛮夷男子毋忧因徭屯问题受到起诉并因乏军兴被腰斩。西汉初"徭"是不包括屯戍在内的狭义徭役,仅指劳役而言,屯戍是兵役。服兵役者统称为正卒,"一岁屯戍"即"一岁以为卫士","一岁力役"即"一岁而以为材官骑士";普通劳役者为更卒,其中践更指亲自服役,包括在本县服役与到外地服役两类,过更是出钱雇人代自己服役。如淳所言更三品"卒更"、"践更"、"过更"实际上只有两品——"践更"与"过更"。西汉初无爵士伍傅籍年龄为二十岁,二十三岁转入正卒,只至免老才能免于徭役和兵役。  相似文献   

2.
董仲舒所谓秦制“月为更卒,已复为正一岁,屯戍一岁”的说法缺乏充分的事实根据,史学界据以研究秦国兵役徭役制度的传统观点亦值得商榷。在徭役方面,秦国实行积数年一次,每次役期一年的徭役征调制度;在兵役方面,秦民服役时间的长短和服役次数的多少完全以战争需要为转移,并无具体年限之规定。  相似文献   

3.
卒更、践更和过更这三个名词在史记、汉书和后汉书的注里分别可以看到。汉书里昭帝纪元凤四年(公元前七十七年)诏云“三年以前逋更赋未人者皆勿收”,即凡在三年以前未缴到的代役费都不再补收。在这下面,如淳的注说“更有三品,有卒更、有践更,有过更:古者正卒无常人,皆当迭为之,一月一更,是谓卒更也;贫者欲得顾更钱前,次值者出钱顾之,月二千,是谓践更也;天下人皆直戍边三日,亦名为更,律所谓繇戍也。……不可人人自行三日戍,又行者当自戍三日不可往便还,因便住一岁一更,诸不行者出钱三百入官,官以给戍者,是谓过更也。”史记吴王(?)传“卒践更,輙与平贾”,即吴王对于应值徭役的人,往往给以相当的工资,以示恩惠。  相似文献   

4.
松柏汉1号墓47号木牍《南郡卒编更簿》,它的性质,像一种理论预算性编制。其数据是宏观性数据,是一个为实征徭役提供的理论预算性数据;此簿的基本属性是"编人",即对县卒人员的分组编制。秦汉月更徭役制度不论采取何种编制,对于一个更卒个体而言,其年内践服更役之总量是不得超过一个月。牍文所示"三更"等诸"更",其义极简明。今以"三更"为例言之,"三更"义即三个更次,亦即将全县更卒分组编制成为三部分,也可以说是三个队列。他皆仿此。  相似文献   

5.
战国时期,由于连绵不断的兼并战争,兵役的征发成为秦人保卫国家边防安全及进行统一战争的必要常制,国家有戍役与征兵作战之役的区别,亦有常备兵役与预备兵役之分;服役期限因战争频繁而持久,常超期服役;而徭役则是巩固国内后方并进行大型公共工程建设的保障,凡禁苑、宫殿、水利、城防等建筑工程都需兴徭进行建设,因此秦国对国内兵、徭役的征发有严格的管理制度,这些管理制度可在出土的秦律及后世史书中一见管窥。  相似文献   

6.
汉代边防兵制有很多问题有待于我们深入研究。本文根据文献和简牍材料,仅就西汉西北地区边防兵的来源、阶级构成和生活待遇等几个问题,谈点粗略意见,旨在就教于史家。一西汉在秦的基础上,继续实行征兵制,汉制规定:人人皆有戍边义务,“虽丞相子亦在戍边之调”;凡编户民皆得“月为更卒,已复为正一岁,屯戍一岁”,“民年二十三为正,一岁为卫士,一岁为材官、骑士,习射御、骑驰、战阵”。境内之民每人都有当兵的  相似文献   

7.
一、因进攻高丽而征发繁重的兵徭力役隋王朝建立短短三十余年,就被农民起义推翻了。隋末农民起义为何爆发、其原因何在?我们认为,沉重的徭役、兵役负担是引起隋末农民战争爆发的重要原因。隋王朝初期,由于隋的政权还不够稳固,封建统治者所掌握的物质财富也不甚丰富,隋文帝便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巩固政权和积累财富,从而出现了“开皇之治”的局面。到了隋代后期,国家财富已非常丰富,隋炀帝便到处巡幸,并不断大兴土木,从而对人民的徭役剥削不断扩大和加重。炀帝即位初,即于仁寿四年(公元604年)十一月,“发丁男数十万掘  相似文献   

8.
中华书局标点本《汉书》卷二十四上《食货志》: 董仲舒上言曰:“……至秦则不然,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卖买,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又专川泽之利,管山林之饶,荒淫越制,逾侈以相高,邑有人君之尊,里有公侯之富,小民安得不困?又加月为更卒,已复为正,一岁屯戍,一岁力役,三十倍于古。……汉兴,循而未改。”  相似文献   

9.
关于秦时服役者傅籍的标准,有以年龄为标准和以身高为标准的歧见,张家山汉墓竹简的出土,可以确证傅籍者以年龄为标准;至于西汉前期,一般庶民的傅年标准是多少岁,《傅律》并无明确记载,我以为仍以十五岁为傅年标准,并在《二年律令》中找到了证据。  相似文献   

10.
长沙走马楼吴简中,“右某家口食”类户籍簿的里计简由两部分内容组成,先统计一里的现有户数和男女口数,再按照人户身分,分门别类地统计该里人户。官府编制此类籍簿的目的是著录并统计一里的所有户口,而非记载役龄男子的服役情况,其性质与派役簿无关。从东汉同类户口簿标有“卒”、“甲卒”等注记以及孙吴时期仍保留征收“更”钱的记载看,孙吴“凡口若干”类户籍簿具有征发口算赋与徭役的功能。与“凡口若干”类户籍簿相比,“右某家口食”类户籍簿更具有基础台帐的性质。  相似文献   

11.
一 探索秦之徭戍制度,必须弄清秦民之起役止役年龄和征发项目及期限。 起役年龄,云梦秦简《编年记》本已提供了确凿依据,即所载“喜”的傅籍年龄。但因计算方法不同,目前史学界却有十五岁,十六岁,十七岁三说。笔者赞同十七岁之说。据秦简《编年记》载,秦昭王四十五年(公元前262年)“十二月甲午鸡鸣时,喜产”,秦王政元年(公元前二四六年)“喜傅”。傅,男子到了服役年龄的登记手续。《汉书·高帝纪》:“萧何发关中老弱未傅者悉诣军。”服虔日:“傅音附。”师古曰:“傅,著也。言著名籍,给公家徭役也。服音是。”知“始傅”年龄即起役年龄,而从《史记·秦始皇本纪》  相似文献   

12.
汉代边军有着较完备的组织与管理体系。边郡太守是某一区域边防事务的最高长官,其下还有一个颇具规模的掾属系统。边军的构成也是复杂多样,主要是戍卒与边郡正卒,此外还有募卒、谪卒以及刑徒兵等。边军的日常生活主要包括军事训练和必要的精神需求及文体活动。为了边疆的长治久安,屯戍组织维护戍卒的基本人身权利与经济利益,不仅提供各种军需及生活物资,还有必要的医疗保障设施。总体来讲,两汉时期尽管在边疆政策上都曾有过失误,东汉的衰亡也与边患直接有关,但中央政府对边军的有效组织与管理一直是汉代边军强大的不二法宝,也是值得肯定的,这对提高边军的战斗力具有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3.
"天"、"命"是中国哲学范畴中的两个重要概念,孔子以来就有谈"天"、"命"的传统,视"天"、"命"为个体自我道德践履的超越根据,以此提升现实生活中道德践履的神圣感和使命感。孟子继承了这一优良传统,提出"良心"一词,发展了孔子开创的"性-天(命)"儒家伦理,进一步形成了具有鲜明孟子特色的"心-性-天(命)"式儒家伦理观,使得儒门道德践履活动变得更具有操作性、可把握性,对后世影响深远。  相似文献   

14.
《同学少年》2015,(3):55
<正>我国现役士兵按兵役性质分为义务制士兵和志愿制士兵。义务制士兵称为义务兵,服役期限为两年,第一年军衔为列兵,第二年军衔为上等兵。志愿制士兵称为士官,服役期限至少三年,一般不超过三十年,年龄不超过五十五岁。士官也属于士兵军衔序列,但不同于义务兵,士官是部队教育训练管理的基本骨干、装备和技术保障的一线人才、密切官兵关系的重要纽带。  相似文献   

15.
汉代每郡每年派出戍卒屯戍边区,这是徭役制度的一部分。文献记载戍卒屯戍的资料并不详尽,出土的汉代居延及肩水地区的简牍,特别是戍卒名籍的简牍,给予研究汉代戍卒新的空间,当中戍卒的籍贯和征发情况,引起颇多学者留意。陈直先生统计居延戍卒人数,籍贯汝南和南阳的百姓最多,另外,宣帝神爵年间戍卒出守敦煌郡、酒泉郡的戍卒,除来自南阳、河东、颍川等大郡外,还有赵地的赵国和魏郡。汉代赵地,例如赵国、魏郡及邻近的巨鹿等郡国,他们的编户民一样履行戍守边区的义务,现在考察所得,这些郡国有相当数量的戍边戍卒在河西地区。近年出版的三卷《肩水金关汉简》共收录6741枚出土于汉代张掖郡肩水都尉府下辖肩水金关的汉简,约占1973年金关出土简牍的58%,其中包括不少戍卒名籍、出入记录,提供讨论西汉边区戍卒来源、屯戍制度等的新材料。尝试透过分析肩水金关汉简中的赵国戍卒简牍,考察该地戍卒派遣边区的情况,并兼论同乡同区遣派一地,是否有乡里情结等问题。  相似文献   

16.
陕西人民出版社版傅光《杜甫研究》(卒葬卷)一书,其问题之多,错误之夥,质量之次,文风之差,均堪称千年杜甫研究史之第一。本文以条陈式的方法,就其中"立"与"破"两方面所存在的若干问题,择其要者,进行了考辨与商榷,有利于复原杜甫"卒"与"葬"的历史真实。  相似文献   

17.
在阅读教学中存在一种误区,有些老师追求过于"丰满"、"花哨"的课堂,课堂容量过大,环节设置过于琐碎,致使学生消化不良。笔者以为,教学设计时若能找准几个关键的"点",引导学生读、思、品、悟,会使课堂获得最佳"性价比"。  相似文献   

18.
《为吏治官及黔首》中关于人口管理与控制的内容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强调为官者要详细了解民力资源,熟悉其构成特点,才能更合理地利用他们;二是提出征发徭役要慎重,依法行事,不可随意兴徭,从而影响社会生产和社会稳定;三是提出利用户籍制度严格控制人口资源的流动,对逃亡人口以及影响社会稳定的"群盗"进行打击。这三类内容都不同程度地得到了睡虎地秦简、里耶秦简以及传世文献的印证。  相似文献   

19.
《老子》又名《道德经》,由"道之体"和"道之用"两部分组成。作为"道之体"是要阐明形而上的"道"不仅是万物的本原,更是宇宙的最高法则,是现实世界的价值源泉。而"道之用",则是老子立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即如何在形而下的世界体道、践道,从而实现人类社会的最高价值和最高理想。《老子》视界中的老子,既是一个体道者,又是一个传道者,同时也是一个困惑者。这种困惑是由其学说的内在矛盾决定的。  相似文献   

20.
目前史学界对汉代更赋的含义有三种理解:一是“月为更卒”的代役钱,数量是三百。二是“戍边三日”的代役钱,数量也是三百,“月为更卒”的代役钱是两千。三是一月和三日代役钱的总称,数量分别是两千和三百。笔者以为,第一说基本正确,但不全面,有许多问题没说清,故少为人采用。本文即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就此再加探讨。汉代没有“戍边三日”制度最早解释更赋的是三国人如淳,《汉书·昭帝纪》元凤四年诏“三年以前逋更赋未入者,皆勿收”,如淳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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