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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大清邮政开始,邮政营业窗口收寄包裹,最初开始使用垂砣磅秤称量重量,然后使用扇型磅秤收寄包裹,但都需人工计算资费,填写包裹详情单,比较费时费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国内包裹的寄递数量连年上升,如北京市邮政的出口包裹数量1970年比1965年增长了173%,上海市邮政出口包裹同比增长79.2%,使用户在办理包裹邮寄时的等待时间大大增加,为改善窗口营业环境,迫切需要减轻工作强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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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张“中华邮政交寄国内包裹详情单”是由寄件人留存的第三联执据,显示1950年8月12日由云南蒙自寄往湖北荆门。所盖日戳为中华邮政1933年开始使用的钉齿式,直径约27mm,右读繁体字。另盖约1×2厘米矩形“小包”副戳。新中国初期,各地包裹分类和名称不完全相同,大致分为包裹、小包、图书小包,还有小型包裹、加大包裹等。1950年7月,取消了图书小包业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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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满足客户对给据邮件的查询需求,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启动了国内给据邮件跟踪查询系统建设。该系统适用查询的邮件种类:国内挂号函件(挂号信函、挂号印刷品等)、快递包裹、普通包裹。该系统已实现的功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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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杯戳是脆弱物品包裹的标志戳记,常见的有红杯图案或红杯文字副戳等。它加盖于包裹封面和相关包裹详情单、收据及存根上,以提醒邮政工作人员在传递过程中轻搬轻放,安全妥投。然而笔者收集到1枚1989年12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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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8月后,全国各大局陆续试行在包裹详情单上不贴邮票,改用“邮资已付”戳。上海局在使用时准确执行了邮电部[58]秘字第68号文第一款第5条:“包裹详情单可以只请寄件人填写第一联,其余由营业员代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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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品包裹业务于1986年7月1日开办,1996年12月11日取消,历时十年零五个月。商包使用的邮政戳记随着商包业务的变化而变化,种类繁多,具有较多信息。①商品包裹②商色③商包洛铺④商包资费加50%按邮电部规定,民用包裹最大重量限度为5千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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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包裹单是邮政营业窗口常用的单式,其上详细地记载着相应包裹传递的可靠信息,是印证邮运史的极好凭证。寄递民用包裹收取资费的标准,在各个时期的《国内邮件处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中都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于1991年12月28日颁布并实施的《规则》第105条规定:民包资费标准,按《国内包裹资例表》规定收取。以每500克为一个计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