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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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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数字劳动是否改变了资本主义的剥削机制?西方学界对此观点各异.为回应这一争论,首先就要对数字劳动本身进行政治经济学分析:阐释数字劳动的物质属性;论证数字劳动产品向数字资本过渡的进阶逻辑;进而得出数字资本家全面剥削数字劳工的结论.数字信息技术是人的劳动的对象物在资本主义的应用,数字劳动在本质上仍属于生产性劳动.那么就实现了对数字资本主义的解蔽:数字资本从未改变资本增殖的本性,它依旧无法规避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  相似文献   

2.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马克思通过异化劳动理论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剥削与压迫,为剖析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奠定理论基础。然而,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人类社会进入了数字化阶段,并产生了不同于传统雇佣劳动关系的新的数字劳动关系。数字劳动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劳动形式,是马克思异化劳动理论的当代阐释。数字劳动通过劳资关系的重构,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人的主体性丧失。为此,需要正确对待数字技术与数字劳动异化的关系,摆脱数字劳动异化、突破数字资本逻辑的统治,积极寻找缓解数字劳动异化的可能。  相似文献   

3.
在当代资本主义条件下,数字劳动成为数字资本与数字技术双重把控下的一种新型劳动形式,仍然属于异化劳动,在资本逻辑的控制下,数字劳动者遭受着隐秘的剥削。对数字劳动异化的批判,需要探索和洞悉数字劳动异化的本质,探究处于数字资本逻辑主导下的数字劳动异化的新特征,在对数字劳动四重异化现象进行深刻揭露和批判的基础上,积极探寻扬弃数字劳动异化之路径,更新劳动观念,秉承共享的价值理念,共同建设共享的社会主义数字空间。  相似文献   

4.
马克思最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出异化劳动概念,并科学揭示其本质内涵。在工业资本主义向数字资本主义转型的过程中,虽然劳动模式、劳动过程和劳动关系均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数字劳动异化的根源仍然是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资本对数字技术的私自占有和运用,使剥削愈发隐蔽和深入,突出表现在劳动时间被无限制延长、劳动空间被全方位监控、劳动主体遭受多重剥削、劳动关系呈现弱联系性4个维度。要实现对数字劳动异化的超越,就必须构建以劳动主体为中心的数字生产关系,打造数据和数字平台共建共治共享生态,完善劳动保护的相关法律规范体系,以实现劳动自主意识的增强和劳动情感需求的回归,重塑劳动主体地位,维护劳动力市场的公正有序,促进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5.
数字工匠是通过对数字技术的开发与使用,提供数字产品和数字服务的劳动群体,其工作模式有别于传统工匠,并分别具有体外化、体内化、共生化等特点。然而在数字资本主义中,由于资本雇佣劳动,数字工匠出现了因数字劳动异化而诱发的职业伦理失范、因数字计划主义而加深的数字劳动剥削、因数字资本无序扩张而激化的劳动矛盾等三个维度的角色冲突。然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对数字工匠提出了技术型、知识型、创新型、责任型等四个方面的角色期待。为此,可以从建构角色规范、提升角色效能、规约角色实践、保护角色权益等维度反思数字工匠的角色冲突,实现对传统工匠的超越,培育具有新时代中国特色的数字工匠。  相似文献   

6.
由于资本增殖的内在逻辑规定,资本主义社会本质上是一个充满异化的社会,这突出表现为日常生活异化。数字资本主义时代的日常生活异化,与工业资本主义时代的日常生活异化具有本质上的同一性。数字资本主义时代的日常生活异化,以数字技术的资本主义应用为关键环节与力量凭借,是技术的资本化运作与资本的技术化运作协同演进、相互融合、交互强化的结果。数字资本主义时代的日常生活异化,在数字拜物教的形成中表征为“自然需要”“自由建构”“真实交往”与“科技承诺”的四重幻象。数字资本主义时代,我们仍须立足历史唯物主义,继续深度反思与批判资本主义日常生活异化,探求对之加以扬弃的可能路径,克服其对实现人类美好生活造成的阻碍。  相似文献   

7.
通过扩展劳动外延而将用户消费活动纳入“数字劳动”范畴,或简单否认用户消费活动的劳动属性,抑或认为一切“数字劳动”均具有生产性,都不是认识“数字劳动”生产性问题的正确路径。我们有必要运用马克思的生产劳动理论对此进行更细致的剖析。基于马克思对生产劳动一般(生产使用价值)、资本主义生产劳动(创造剩余价值)和表现出生产性的非生产劳动(不创造剩余价值,但构成占有剩余价值的必要条件)的区分,可以得知:用户消费活动虽然构成数字资本的增殖条件,但不是劳动(从而不是生产劳动);投入流通领域的数字劳动是表现出生产性的非生产劳动;作为“总体工人的一个器官”参与物质生产的数字劳动是生产劳动。这种区分有助于我们批判地理解数字资本主义。  相似文献   

8.
劳动过程理论(LPT)强调,围绕控制、同意与反抗的劳资博弈,始终与资本主义劳动过程如影相随。进入数字资本主义阶段,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生产正在推动劳动过程发生深刻变化。数据驱动的算法控制,成为资本主义劳动控制的新形态;劳动者身陷“老板游戏”的“自我剥削”,演绎资本主义“同意制造”的新机制;而来自数字劳动的时空修复,则开辟了数字化时代劳动主体性重塑和劳动抗争的新路径。深化对数字资本主义劳动过程的规律性认识,科学揭示当代资本主义劳资关系变化的新特点新趋势,对于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也不无实践启迪与经验镜鉴。  相似文献   

9.
马克思对“资本—劳动”二元对立关系之生成前提、本质结构、发展趋势的深刻揭示与批判,为科学透视数字经济时代资本主义劳资关系新样态提供了分析框架。表面上,数字经济的新特质使资本主义劳资关系呈现出一些新的“缓和”迹象,如部分数字生产资料“复归”劳动者与雇佣劳动关系的“松动”、数字技术赋能下劳动过程监管的弹性化与“无资本家在场”、数字劳动者个性自由有所彰显等。实际上,这些新变化并未根本撼动资本宰制劳动的权力格局,因为核心数字生产资料依然与劳动者相分离且被资本家独占,所谓“无资本家在场”的背后是资本与数字技术“合谋”的全景式“后台”监控,而在“被设定”的劳动自由幻象掩盖下则是数字资本剥削的隐秘加重。  相似文献   

10.
数字资本主义是数字化时代资本主义的新形态,其凭借数字生产方式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传统资本主义的局限性,但并没有改变资本主义固有的剥削本性,反而使得数字剥削内容更多样、剥削形式更隐蔽、剥削范围更广泛、剥削程度更深入,由此构成了数字资本主义特有的增殖逻辑。同时,在私有制资本逻辑支配下,数字算法、共享平台等新的生产要素丧失其辅助人类自由解放的价值属性,沦为资本的附庸,不可避免地造成了用户自由访问遭受限制、数字泰勒主义盛行、数字排斥与数字鸿沟等社会问题。回归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分析视域,通过剖析数字资本主义的增殖逻辑,审视数字生产资料的根本价值,有助于更加深刻地把握数字资本主义的剥削本质,推动数字技术合理发展。  相似文献   

11.
作为消费主义向数字领域拓展的产物和形态,数字消费主义是资本逻辑支配下消费领域数字化和数字领域消费化双向进程发生异化的结果。数字消费主义借助数字资本和数字技术的交相强化,在消费主体“产消化”中实现了“主动性”的劳动剥削、在消费需求“订制化”中削弱了消费主体的自主性、在消费关系“虚拟化”中加剧了人际关系的新异化、在消费体验“致瘾化”中催生了不节制的享乐主义、在消费模式“流量化”中诱发了庸俗化的消费审美,从而对人与社会发展产生了远甚于以往传统消费主义的危害。科学揭示数字消费主义的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实质,坚持以制度优势遏制数字资本恶性增殖、逐步实现数字技术的社会主义应用、以及弘扬符合新时代要求的科学消费观,是防范和应对数字消费主义的重要路径。  相似文献   

12.
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与普及,资本主义进入了数字资本主义阶段,劳动也展现出新的形式。在马克思劳动概念的基础上,学者们发展出了非物质劳动、免费劳动、数字劳动等新概念。这些概念丰富了马克思劳动概念的内涵,并对理解当下的艺术生产有重要意义。但马克思的劳动概念并没有过时。经典马克思主义的精神生产和物质生产,生产劳动、非生产劳动和人的全面发展等理论仍能解释并指导当下的艺术生产,有利于抵制资本对艺术生产的控制,保持艺术生产的独立精神。  相似文献   

13.
数字平台作为新型生产组织形式,其形成需要具备创意、资本和技术三大条件,牵涉创意所有者和资本所有者两大主体。从数字平台的发起、运行到成熟与垄断阶段,数字平台的创意所有者“创始人”同资本所有者的关系经历了一系列的演化过程。由数字平台发起之初的创意所有者和资本所有者之间的博弈制衡关系,演变到“创意劳动对风险投资资本的驾驭关系”;伴随数字平台的成熟与垄断,演变到“平台资本与风险投资资本”的关系,创意劳动被资本俘获演化为平台资本,形成资本与资本共同分割剩余价值的关系。数字平台创始人与资本所有者关系演化的本质,是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种扬弃;“创意劳动”演变成平台资本并没有改变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分工、技术与组织互动是推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演化的终极力量。我们可以通过政策干预规范数字平台资本行为,强化数字平台上的劳动者主权;利用数字平台组织控制模式的优势,引导数字平台进行创新性的资源配置;在数字经济中应更加重视劳动者的活劳动和创新活动。  相似文献   

14.
不断发展的大数据、云计算以及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推动资本主义社会进入数字资本主义时代。第三产业的高速发展是数字资本主义的典型特征。而第三产业中的情感劳动成为了资本主义社会劳动的新形式。情感劳动是作为人类交际和互动而产生的,能够创造经济价值的社会性活动。这类活动通过数字平台、数字移动设备发生。数字资本主义社会的情感劳动创造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同时,受到了比以往资本主义物质生产劳动更为严重的剥削。  相似文献   

15.
当前,数字社群丰富和拓展了交往资本主义的含义,为数字文明社群主体之间实现交往自由提供了多元路径。然而,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文化的传播和价值的引导,数字社群的交往理性很容易被资本束缚,产生社群交往手段和交往目的的冲突,引致社群生存异化现象。基于此,文章对数字社群生存交往进行反思与批判的基础上,运用马克思交往理论分析了数字社群异化问题,并提出应对策略。  相似文献   

16.
数字异化是机器异化在数字化时代的表现形式。虽然数字异化涉及到许多传统批判理论未提及的新问题,但其本质仍然是机器体系出现所引发的劳动与资本关系问题,并没有超出马克思主义理论范围,马克思机器观能够为消解数字异化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马克思机器观视域下消解数字异化必须破除数字资本“、技术至上“”数据至上“”数字围城”所造成的现实困境,以人民逻辑超越资本逻辑,解放和发展数字生产力;把握数字技术的使用界限,实现数字与人文完美融合;唤醒“数字人”的主体意识,提升劳动者的数字能力;构建数字命运共同体,突破数字交往异化困境,实现数字技术与人类社会的良性互构和双向发展。  相似文献   

17.
李韵  李皎 《教学与研究》2023,(12):73-84
“算法革命”不仅是生产力的革命,也是生产关系的革命,两者具有辩证统一性。为了适应以“算法革命”为标志的新的技术进步要求,当代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发生了一些新变化,发达资本主义进一步向数字帝国主义演变。数字帝国主义是帝国主义的新阶段和新形态,它并没有改变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本质,而是使资本主义固有的各种矛盾得到新的发展。数字帝国主义通过数字生产垄断引起数字劳动异化,扩大了对全球劳动者的剥削;利用国际平台垄断的数字霸权,造成全球交换的更加不平等;借助算法规则的控制权重新分割全球财富,形成了数字分配鸿沟,加剧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不平衡性;采用数字消费依赖机制放大数字消费歧视,加强对全球消费性的掠夺。  相似文献   

18.
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基于分工的分析架构阐释了其历史唯物主义思想,研究了分工的起源、发展过程和历史趋势。生产力决定分工的发展,数字技术的发展使智力劳动的独立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凸显,企业分工模式发生了变化。分工制约着生产关系的发展,劳动主体和劳动客体的结合方式发生了变化,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也表现出新的特点,如数字平台私有化和垄断集中度提升、用户在互联网上的娱乐休闲活动“劳动化”等。在数字经济时代资本主义的劳动过程中,新型的“产消合一者”出现了,资本对劳动客体的独占权在一定程度上被削弱,劳动的自主性有所提高,这都为消灭旧式分工提供了一定的条件。  相似文献   

19.
数字异化是资本逻辑操纵数字技术对劳动异化的延伸,是劳动异化的当代表现形式。资本与数字技术的深度融合榨取了青年的自由时间,增进了资本对时间与劳动的隐蔽性统治,同时抽离和驯化了青年的主体性,使其丧失对时间的自主控制。由此催生了青年不同样态的时间焦虑,突出表现为“边缘化”焦虑、“倒计时”焦虑、“失控感”焦虑。摆脱数字异化对青年的宰制,既是青年实现个人发展的内在诉求,也是数字化社会需要直面的问题。合理管控数字平台与社会多方力量的支持是青年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正向价值观引导是青年回归理性的必要保障,加强自我建构和促进全面发展是青年主体性复归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20.
在数字传播时代,人类自身已经成为一种商品,人们在使用数字化平台媒体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地进入了资本剥削的进程。对此,重读马克思的经典著作会发现,马克思的理论在数字传播研究领域依然意义重大。其理论贡献、主要观点等遗产,依然可用于研究数字媒体扩张后相关议题,这些重要的议题包括数字媒体经济、数字劳动、在线游戏产业、算法推荐广告以及监视和隐私问题。不仅如此,大量文献指出了未来传播学研究中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具有广阔前景和发展空间。这给中国数字传播研究提供了新的视野和机遇,但中国化研究不仅要有西方马克思主义传播理论的批判视野,还须根植于中国共产党百年历史经验和数字化实践,进而发展出具有建设性的中国马克思主义数字传播理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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