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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7 毫秒
1.
我国的民事再审程序有监督程序与当事人申请再审程序 ,前者凸现强职权主义 ,后者则存在申请难等实践问题 ,这与我国长期以来重实体公正、轻程序公正与效益的司法观念以及职权主义的诉讼模式有必然联系。淡化国家职权在再审中的介入 ,强化当事人申请再审的程序保障则是改革的方向。  相似文献   

2.
民事再审程序是民事诉讼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由于受前苏联审判监督程序模式的影响,我国国家职权主义的司法理念较重,致使司法实践中暴露出了很多与现行时势不相适应的问题。因此,很有必要对我国的民事再审程序进行改革与完善,以确保当事人的申请再审权和生效裁判的既判效力。  相似文献   

3.
最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重点对民事申请再审制度进行了改革,使其在申请事由、审查期限、法院审级等方面的设置更为合理..但是,由于整个再审启动程序制度设置上的缺陷,当事人中请再审制度在申请期限、审查程序、维护当事人诉权等方面的问题依然突出,,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在兼顾国家干预与当事人诉权、实体公正与生效判决的稳定性的原则下,对再审启动程序进行更为深入的改革:取消人民法院依职权启动再审,限制人民检察院抗诉提起再审,设立再审之诉,以求当事人中请再审制度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相似文献   

4.
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基本上确立了当事人主义倾向的庭审制度,旨在达到“公正审判”,但在侦查阶段却依然适用职权主义的模式有时甚至有超越职权主义的成分,这不仅违背程序公正所要求的程序参与性和平等性,还导致了我国刑事诉讼模式的结构性失衡,以至于与庭审的衔接出现问题。为了在侦查中为整个刑事程序打好事实基础,有必要采取体现效率的行政模式,也就是使侦查由职权主义走向当事人主义。  相似文献   

5.
民事再审程序是民事诉讼法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民事诉讼中的职权主义的司法理念已远远与现行时势不相适应。因此很有必要对我国民事再审程序进行改革与完善,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6.
民事再审程序实质是一种纠错程序,其主要宗旨是对有错误的生效判决、裁定进行修正,以实现公平正义。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现存的民事再审程序的立法思想不太科学,程序启动存在职权主义色彩过浓,当事人应有的处分权受到严重侵害,再审启动之期间、次数无限制规定等缺陷,应予以修订。  相似文献   

7.
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是当今世界的两大主要诉讼摸式。我国由于历史的和现实的原因建立的是类似于职权主义的诉讼模式。从公正、效率、科学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可以看出,当事人主义更能保证程序的公正,职权主义办案效率较高,两者都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但又同样有弊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应尽力集公正、效率、科学为一体。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较好地把公正、效率、科学结合了起来,为刑事诉讼模式的改革提供了蓝本。  相似文献   

8.
现行民事再审程序在程序设计理念、启动主体、具体操作规范等方面均存在重大缺陷,使得其与诉讼模式的改革趋势不相协调。为此,本文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民事再审程序应体现私权自治、程序公正、维护判决权威的理念;启动主体应以当事人为主,限制检察机关、取消人民法院启动再审的主导地位;当事人申请再审应从申请审查、理由、期限等方面强化和完善。  相似文献   

9.
试论我国民事再审程序的启动主体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民事再审程序的启动主体具有多元化、职权化的特点 ,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很多问题 ,这种启动主体的规定必须改革。在民事诉讼中突出当事人的主体地位 ,限制或取消国家司法机关对民事诉讼的干预十分必要。应取消国家司法机关依职权启动再审程序的权力 ,确立当事人为启动民事再审程序的惟一主体。  相似文献   

10.
再审程序能补正和救济已生效的错误裁判,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也造成滥诉和再审程序的不断启动,导致裁判公信力和司法权威下降。确立终审裁判和程序公正理念,严格限制启动再审程序,使再审程序法定化,做到公正高效。  相似文献   

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83条确立了当事人申请再审一次原则。规定中"当事人"存在"再审申请一方当事人"以及"双方当事人"两种不同的解释方法;"再审判决、裁定"存在"一审再审的上诉案件的再审"以及"一审发回重审上诉后的再审"两种形式上并非直接表现为再审裁判的情况。再审申请程序不同于再审程序,其严肃性应当适当让位于当事人的程序参与权,因此可以采用"申请人不同"以及"再审适事由不同"的双重要件模式来解释当事人的范围。基于再审程序的纠错性和严肃性,"再审判决、裁定"应当包含不同解释下可能衍生出的两种情况,即当事人不能对一审再审的上诉案件和一审发回重审的上诉案件提起再审申请,以此强调再审程序的纠错功能,避免目前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再审不终的问题。  相似文献   

12.
法官释明权是大陆法系国家民事诉讼中的重要概念,是辩论原则和处分原则的限制和补充,是诉讼中法官和当事人作用调整的必然。随着我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深入,民事诉讼模式由职权主义向当事人主义转换,当事人地位强化,法院职权弱化,但我国当事人法律水平和诉讼能力参差不齐,具体诉讼中仍需由法官引导,才能保证程序的公正、实质的正义,故我国民事诉讼中引入法官释明权制度成为必要。  相似文献   

13.
对我国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理性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审判监督程序是我国审判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人权保障和公正价值。我国审判监督程序在申诉制度、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和具体程序的运行等方面存在着不少弊端,亟待完善。因此,应强化当事人申诉权;取消法院主动决定再审权;明确再审的管辖、再审方式和效力;确立再审不加刑原则。  相似文献   

14.
论行政再审     
郑宇  胡传东 《红领巾》2005,(6):47-50
通过对我国行政再审概念的分析可知,我国并没有完整的再审程序,有的只是审判监督程序,而再审基于人的认识能力的有限性、权利救济、诉讼公正等理论有其存在的必要,针对在我国再审中存在着指导思想与两审终审制背离、申诉与申请再审混乱、启动再审的主体不明、再审管辖模糊等问题,应对再审进行重构.  相似文献   

15.
我国现行民事再审程序存在诸多弊端,必须进行全面的改革。由于民事再审程序存在多种利益和价值的冲突,在其重构过程中,应当运用利益平衡机制,充分考虑纠正错误裁判与实现当事人的权利救济之间的关系,实现公正、效率与安定之间的平衡。  相似文献   

16.
民事再审程序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及现实意义,本文在分析我国民事再审程序启动主体立法瑕疵的基础上,提出应以当事人主义为中心,赋予案外第三人再审程序启动权.  相似文献   

17.
我国民事再审程序启动机制之弊端及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再审程序是纠正法院生效裁判的重要程序,此程序由谁来启动至关重要。我国目前再审程序的启动制度存在若干问题,亟需完善。本文从民事再审启动机制的现状入手,着重分析了现行再审启动机制的弊端,提出了完善我国民事再审启动机制的建议,即取消法院依职权发动再审的程序,完善检察机关的抗诉监督,建立以当事人为中心的再审之诉,构建相互协调的再审启动机制。  相似文献   

18.
建立一种制度是为了解决一定的问题,而制度的建立是基于一定的价值取向。我国现行民事再审制度是以法的正义性为价值取向,基于“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建立起来的。依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提起民事再审程序的主体,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有法定申请事由的当事人。本文中,笔者从民事再审程序的价值取向出发,对发动民事再审程序各种主体的合理性试作分析。  相似文献   

19.
涉诉信访是人民群众表达利益诉求的一种方式,也是人民法院加强自身监督和上级法院监督下级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重要渠道。申诉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一项重要权利,当事人申诉或申请再审的目的是要启动再审程序。应当完善再审程序和涉诉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当事人申诉难和申请再审难问题。  相似文献   

20.
司法公正现实化经历了一个从告知真理到发现真理的演进过程 ,其目标从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统一、分化到并重 ;其模式由国家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各自独立发展到二战以来的相互渗透。西方司法公正现实化源于人民对公正理念的执着追求和法官精英队伍的形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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