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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许多地方正在相继推行“作业无‘×’号”,其基本做法有两点,一是把“×”号消灭在萌芽之中,即写作业之前先对部分后进学生进行适当点拨,以防止他们出错;二是变“×”号为对号,即批阅作业时对做错了的题目不打“×”,而是先给学生讲一讲,让他们把错题擦掉改成对的,然后打上一个“√”(小学数学作业和低年级语文作业一般使用铅笔来写)。前不久有位专家还在《人民教育》上撰文为北京某校的“作业无‘×’号”拍手叫好,其理由不外乎两点,一是有利于保护学生的自尊,二是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成功心理。消灭作业中的“×”号果真有那么多的好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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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评语是教师在批改作业中必不可少的一种批阅方式。但怎样写出有价值、有启发、有引导的评语,这是一门艺术。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于用“√”、“×”或千篇一律的格式化短语对学生的作业进行评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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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作文的开放性给了考生自由发挥的广阔空间,但这样的“开放”“自由”都是相对的。命题中的“以××为话题”“以××为写作范围”“所写与××相关”等语句,本身就隐含着“扣题”“入围”“有关”等要求。所以写话题作文往往要戴上无形的“镣铐”再去“跳舞”,否则一味地“天马行空”,很可能闯入“误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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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雪》是五年制小学语文第三册教材《基础训练8》的“说话·写话”练习。这个练习要求学生先看单幅图说话,然后把说的内容写下来。这是一次观察、说话、写话能力的综合训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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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情境
师:出示尝试题--指导探究.
6×60 35×10 12×30
18×20 24×40 25×16
(反馈诊断--展示思维过程)
生:迅速口算,并口述口算过程.对“25×16“这道题口算提出质疑(不能口算或提出不同的口算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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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节语文课上,我让学生给多音字“难”组词,有一个学生说:“排忧解难(nàn)。”他刚说完,立即就有学生反驳:“不对,应该读‘排忧解难(nán)。”’到底该读难(nàn)还是难(nán)呢?为此,学生们议论纷纷,争论不休。我也一下子蒙住了,只好让学生回去查字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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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则资料中了解到,老师们批改作业常用的“√”这个符号,据说是源白英国教师的手笔。起先他们看到学生作业内容准确无误时,便在作业本上写批语right(即“正确”),后来便简写成了该单词的第一个字母“r”,久而久之,又演化为我们所熟悉的“、√”,并由此衍生出表示错误的“×”。因为这类符号写起来十分方便,就在世界上流行起来。想起自己这些年来当学生、做老师的过程中,关于作业批改的一系列符号的演变,不禁感慨系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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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问卷统计:有94%学生说自己的作业本上偶尔有或从来没有评语;有8鳓学生建议老师不打“×”或将“×”写小一点:58%的学生希望老师多写错误提示语和鼓励性评语:“仔细批改.不要改错,多看过程”的建议在问卷中出现频率较高。访谈中,学生Y说,有次计算作业来回订正了不下五遍.最终在老师的指点下才发现原来抄错了数字。偶尔的失败可以得到经验。但像这样的经历多了就会让人丧失信心.学生怎会喜欢计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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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题回放
以“——真有意思”为题目,写一篇记叙文,600字以上。
(60分)
要求:①将题目补充完整;②文中不得出现真实的县(市、区)名、校名、人名,如出现请用××县(市、区)、)××校、××同学替代;③不得抄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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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渤海 《数学大世界(高中辅导)》2004,(10):49-49
小朋友们,我们经常在生活中见到一些乘法算式,如:书籍的封底上标有“开本880×1230”,方格稿纸上写着。20×15=300”,这些乘法算式表示什么意思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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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查要求分析。要求考生运用已有的知识或所给出的历史材料,对试题涉及的具体历史事件及其内容作出定义或概念的概括,以揭示历史事件的内涵。其基本方式是“××是××××”,如1993年全国高考卷第42题曾经考查“榷场”概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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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语交际”和“习作”是小学语文的两个重要板块。人教版小学语文对这两个板块的编排是这样的:一、二年级设有口语交际,训练学生写句子:三年级口语交际与习作各自单列;从四年级起以《口语交际·习作》的形式出现,把口语交际和习作教学当成了一个板块,一个整体。仔细阅读《口语交际·习作》还可以发现.有一部分口语交际的内容和习作内容完全一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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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金段 《中国基础教育研究》2010,6(2):113-113
“倍”的概念是小学数学基础知识之一。教材是在讲了乘法的意义之后,引进“倍”的概念的。可是,在教学中往往遇到这样的情况:要求学生说出2的3倍是多少,即2×3=6,学生却回答说“6是2的3倍”,变成了6÷2=3。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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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枫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9,(1):11-11
法学教育的目的,是为国家培植法律人才。‘法律人才,包括学术人才和实务人才。从社会需求看,实务人才的需求是最大量的。由于种种原因,新中国建立以来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长期处于脱节状态。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扩张,大批法科毕业生开始进入基层法律实务部门,实务部门对法科毕业生的抱怨声开始不绝于耳,比较经典的是“堂堂大学生(或研究生),连××都不会,××也做不好”。这个“××”,可能是一份笔录,可能是一份审查报告,也可能是一次对当事人的谈话。在业内看来,应该是最简单的工作,但未经训练确实是无法胜任的,而法学院一般都不安排这方面的练习。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