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开启了我国依法治国的新时代。在依法治国背景下,《体育法》修改成为我国体育法治建设的重要 任务,而体育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是《体育法》修改的重要内容。《体育法》第33条关于体育纠纷解决的规定在新形势下需要重新修改。文章采用文 献资料法、比较法、案例分析等方法就《体育法》修改中增设体育纠纷解决章节的必要性、基本理念和基本内容进行了探讨。研究认为:在新时期我 国体育事业发展、体育法治建设加速以及新《立法法》施行等新形势下,应该在《体育法》中以单章形式增加对体育纠纷解决的原则性规定。在立法 理念上,《体育法》增加体育纠纷解决章节的规定要依据依法治国的基本精神、符合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与国际体育纠纷解决体系接轨、原则 性规定与授权立法相结合。在立法内容上,在体育纠纷解决章节对“体育纠纷”的概念加以界定,明确规定建立体育纠纷解决的多元机制,建立我国 体育纠纷的仲裁机构、仲裁机制和调解机制,并通过设置授权立法条款授权国务院制定具体的相关细则。  相似文献   

2.
运用文献资料法、比较法等方法,对日本《体育基本法》的立法情况和立法内容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分析其对中国《体育法》修改的可借鉴之处。研究认为,我国《体育法》应该对体育进行较高的价值定位,并界定清楚所调整的"体育"的概念和含义。《体育法》修改应确认公民体育权利,并要以公民体育权利保护为立法理念的核心,促进全民体育的发展。还应明确法定体育管理体系,确定各级体育行政部门、体育社会组织的权责与义务,增加对基层体育机构和组织建设的立法内容。要考虑到配套法律和政策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使《体育法》及其配套法律和政策能够为新时代体育事业的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相似文献   

3.
运用文献资料法、比较法、逻辑分析法等,对新修订《体育法》进行立法评析,并剖析新修订《体育法》的重要立法创新,就新修订《体育法》实施所需进行的重要后续配套立法进行了探索。新修订《体育法》较1995年《体育法》而言,各章进行了全面而系统的修改。其中体育权利体系的构建、全民健身战略的法定化、学生体育活动意外伤害保险机制和体育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建立、体育仲裁制度的建立、体育市场管理体系和体育行政执法体系的规定、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监管体系的建立、国家体育主权意识的觉醒等都是新修订《体育法》的重要立法创新。为全面实施新修订《体育法》,我国还应进行配套性立法,建议尽快制定《职业体育条例》《体育市场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让一些制度创新尽快落地实施。  相似文献   

4.
尽快对《体育法》进行修改是目前我国体育法制建设的重要任务。采用文献资料、逻辑分析等研究方法,从法律位阶视角对《体育法》的修改问题进行研究,认为《体育法》的位阶决定了它的功能,应受到充分重视。在此基础上认为《体育法》目前主要存在4个方面的问题:没有明确公民基本体育权利;缺乏相应的体育法律基本原则;对其下位法缺乏必要规制;与其同位法缺乏必要联系。据此,提出《体育法》的修改应该体现它在体育法规体系中基本法的地位、确立体育法律基本原则、加强对体育下位法制定和实施的监控、重视与其它部门法律规范的联系等4个方面的建议。  相似文献   

5.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依法治体的进程中,对颁行于1995年的《体育法》进行修改已提出多年。然而,是不是需要尽快修改和是否已经具备了相应条件,是在分析《体育法》自身不足而应当修改的必要性的同时,还需要从修法的现实紧迫性与可行性方面予以回答的重要问题。为此,该文基于当下中国社会和体育发展的宏观背景,从全面深化改革、迈向体育强国、发展人权事业、建设健康中国、全面依法治国的多个维度,探讨了修改《体育法》面临的迫切需求;并从我国已进入普遍修法时代以及修改《体育法》的社会共识、学术研究和工作基础方面,指出了《体育法》修改所处的良好时机和有利条件。  相似文献   

6.
《体育与科学》2019,(6):77-84
采用文献资料法等对《体育法》进行法理分析发现,《体育法》在"学校体育"部分的立法存在学校体育与其他章节在功能与内容上没有呼应关系、权利与义务配置不平衡、义务性规则的效力性不强等法理问题。从法哲学看,这些法理问题归源于《体育法》在"学校体育"立法上没有把握好两个问题:一是没能对立法内容进行合理配置,影响了它们之间的功能发挥;二是没有坚持以权利为导向进行立法,以致使学校体育的立法偏向了义务本位,使《体育法》之"学校体育"章节的立法内容与学校体育的时代发展越来越不相协调。因此,应以权利保障为本位对《体育法》"学校体育"进行修改。这需要从结构上按学校体育、社会体育和竞技体育进行章节调整,在总则的第1条加入"体育权利"内容以提升体育权利在《体育法》的统领地位,在学校体育部分增设体育权利条款以实现各要素的合理配置,为义务条款增设相应的法律责任、责任主体、监管职责来强化其规范力的有效性。  相似文献   

7.
《体育与科学》2020,(1):71-77
在迈向新时代的进程中,学校体育被赋予了新的历史使命,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也在发展中产生了新的问题与矛盾。修改《体育法》中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条款内容成为解决当前问题,提升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治理能力的必要途径。通过文献资料、逻辑推理等研究方法,总结归纳出《体育法》中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条款修改的价值取向。并以法哲学理论为基础,从法的实然和应然的角度分析得出当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条款存在配置条款法律关系主体不明,义务性条款法律责任缺位,使用条款限制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多功能发展的实然性问题和修改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条款应该遵循学校体育"健康第一"思想,建设健康中国和依法治理的应然性要求。提出明确法律关系主体,增加法律责任条款,修订使用限制内容,增设新的内容条款的具体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8.
体育法律关系的复杂性及修改的非同步性使得《体育法》与相邻法律存在不协调,体育法的独立地位受到威胁。从法律体系协同的角度对《体育法》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修改与完善《体育法》的具体思路:妥善处理体育权与健康权及教育权以促使相邻法律协同;调整学校体育部分教育方针表述等相关条文;删除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主体与政府群众性活动责任相关内容;据体育的特点增加国外体育非政府组织管理等有关条文。  相似文献   

9.
通过运用文献资料法、比较法等对体育自治进行研究,揭示体育自治是我国体育强国建设的重要保障。体育自治的发展程度与《体育法》密切相关:在原《体育法》时代,我国体育自治存在制度落后、保障缺位、权利受限等问题,以致难以发挥实际效用。新《体育法》对体育自治进行了针对性的完善,如构建权利本位体系、专章规定体育组织制度、增设体育仲裁制度等,基本形成符合我国现实需求的理论体系。为使《体育法》更好促进体育自治发展,应在现有立法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国际立法衔接、推进配套制度建设及规范体育组织内控制度等。  相似文献   

10.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改研究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相关研究文献进行分析,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改内容宽泛,应该注意修改成本,同时,鉴于我国体育事业发展还处在初级阶段,《体育法》修改最好朝向"促进型立法"方向发展,并且加强《体育法》修改与体育法规清理与废止的联系。  相似文献   

11.
运用法理学的有关原理与方法,以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对象进行体育法修改的探讨.认为体育法中增加和完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条款具有国际法、宪法立法依据,是体育法与同位法、其他法规的一致性诉求.建议在总则中增加“国家推进体育文化建设,保护优秀体育历史文化遗产”专门条款,并在专项条款中增加“体育文化”章节.  相似文献   

12.
运用文献资料法等对南京国民政府颁布的《国民体育法》的立法、内容和特点进行分析,从而为我国现行《体育法》的修改提供一些借鉴经验。《国民体育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体育专门法,内容涉及青少年须参加体育的义务、学校体育、社会体育、体育社团和体育管理等方面。《国民体育法》重视立法权威、法律条文从定性到定量、保障妇孺的体育权利和体制比较完善。  相似文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几个基本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采用文献资料法、逻辑分析法,从法律实务的角度,对我国体育事业的新途径、新体育主体、新体育社会关系及体育基本概念进行了探讨。认为:《体育法》应明确体育的基本概念、基本制度、国家对体育事业管理的权力结构、体育纠纷的内外部裁决途径和体育运营中各类主体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内容。建议《体育法》明确与违法行为相对应的法律责任条款,通过法律责任支撑行为的规范与调整。  相似文献   

14.
从经济学视角看,法律条款的明确性和模糊性直接与立法成本、法律适用过程中的成本和法律所产生的效用直接相关。不同的法律体系对法律条款明确性的要求有所不同。在我国的法律传统中,以往的立法往往是采用较为模糊和宽松的立法,法律条款的设置和表述都较为宽泛,多以原则性的规定为主。实际上,法律条款明确性水平的确定是决定立法效益的重要因素,也是反映立法质量良莠的重要标志。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立法精细化",这是依法治国战略下对法律明确性的进一步要求。在这一新的形势下,《体育法》的修改也应该遵循国家对立法所做出的新要求,使得修改后的《体育法》的法律明确性水平实现优化,让《体育法》真正能够为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保驾护航。那么,如何确定《体育法》的明确性是本文试图探讨的问题。文章运用文献资料法、比较法等方法,基于Francesco Parisi和VincyFon的立法经济学理论,对我国《体育法》的明确性进行了初步的探讨,试图为我国当前的《体育法》修改工作提供理论参考。  相似文献   

15.
《体育法》修改的核心是保障公民体育权利的实现   总被引:4,自引:4,他引:0  
体育是公民的一项权利,属于宪法关于公民文化权利之范畴。鉴于我国公民体育权利实现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体育法》的修改应以保障 公民体育权利为核心,明确规定“公民享有体育运动和进行与体育相关活动的权利”,并进而统一保障主体,明确政府保障和社会保障的责任,改 《体育法》重体育事业发展的保障而轻公民体育权利实现的保障的弊端,补充对体育的个人利益保障条款,通过经费、资金保障,场所、设施保障, 人员、技术、信息、安全及其权利救济等方面的保障,并设立“国家体育文化日”,以实现公民的体育权利。  相似文献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价值的探讨与反思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通过分析和总结法的价值和体育法的价值,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进行分析,研究认为,《体育法》的核心价值应该是公平,而不是秩序。《体育法》将秩序视为核心价值,造成了《体育法》的内在价值如公平、自由等价值的缺失;而《体育法》对公民个人体育权利的忽视,权利义务条款的比例失衡等问题则是《体育法》内在价值缺失的体现。  相似文献   

17.
论《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改的基本路向   总被引:6,自引:5,他引:1  
在中国体育进入全面建设体育强国的重要时期和面对今后体育发展形势任务的机遇和挑战,《体育法》的修改必须进行宏观整体的理性思考,把握好所涉的总体思路和基本方向。分析《体育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迫切需要修改的必要性,提出以现行法为基础的整体修订策略,对进一步整合与均衡体育利益和凸现体育权利保护、拓宽国际视野和融入现代法治理念、提升技术质量和加大实施适用力度等修法要求进行了阐述。  相似文献   

18.
《新加坡公约》的生效对于体育调解制度的理论分析和制度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运用文献资料法和比较分析法,梳理国内外体育调解制度的发展现状,厘清《新加坡公约》的基本概况与关键要点,探析体育调解制度的优势和不足。《新加坡公约》下我国体育调解制度的完善对策:以《体育法》修改为契机,增设体育调解条款;规范体育调解过程参与人员行为准则,明确权利和职责所属;未雨绸缪,细化达成的体育调解协议的认定规则与执行程序;严格限定体育调解的时效性,促进体育调解与体育仲裁的有效衔接,完善多元化体育纠纷解决体系。  相似文献   

19.
我国《体育法》体育社团立法修改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体育法》对于体育社团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现行《体育法》中有关体育社团的法律条文正面临着立法滞后与立法冲突的现实挑战,有必要重新修订和完善现行《体育法》。对此,提出诸如保持专章立法体例不变、明确体育社团法律性质、保障体育社团独立地位、明确体育社团管理职权、加大体育社团扶持力度等五项立法修改建议,以供立法机关参考。  相似文献   

20.
胡伟  程亚萍 《体育科学》2013,33(7):76-87,97
体育法不仅服从于体育伦理的价值取向,而且,与体育伦理具有互补性。体育伦理催生体育立法,并改变着体育立法的目的。从体育法的体育伦理法则来看,人本是体育法逻辑起点的体育伦理法则;人道是体育法价值导向的体育伦理法则;人文是体育法运行条件的体育伦理法则。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国《体育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伦理价值,重构《体育法》的立法宗旨,增加"以人为本"的目的条款,同时,确立"以人为本"原则、体育自由与公平原则和绿色体育原则,确认公民体育权利,构建权利救济制度;健全体育社团内部处罚程序规则,建立个人信用制度;合理配置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完善法律责任体系和确立环保义务等。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