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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利益平衡是著作权制度的基石,然而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对期刊社利益的保护力度却远远不够,期刊社不享有专有出版权就是这种状况的一种具体表现。专有出版权,是指出版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对某作品出版的独占权,排除包括作者在内的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出版的方式,使用该作品的权利。《著作权法》第三十条第1款规定:“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在合同约定期间享有专有出版权。合同约定图书出版者享有专有出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十年,合同期满可以续订。”该条第2款规定:“图书出版者在合同约定期间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这种把专有出版权赋予图书出版者的做法,对保护图书出版者  相似文献   

2.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图书出版者出版图书应当和著作权人订立出版合同,并支付报酬。1991年实施的《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将作品交给图书出版社出版的,必须授予图书出版社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专有出版权,没有协商的余地。2001年修改的《著作权法》出于加大保护著作权人权利的需要,对此作了修改,规定图书出版者对于出版的图书是否享有专有出版权,应与著作权人进行约定;合同约定授予图书出版者专有出版权,图书出版者才能享有专有出版权。一、专有出版权的权利性质及图书出版者的法律地位专有出版权即享有资质的图书出版者独家复制、发…  相似文献   

3.
我国《著作权法》有关期刊出版权的规定无法有效保障期刊社的正当出版利益,也无法通过期刊整体的著作权或者通过合同约定取得出版权的方式进行有效补救。对此,我们应在明确期刊社正当出版利益的基础上对期刊出版权的规定进行修正,以首发权取代禁止一稿多投规则,对法定转载权进行期限限制,并适度扩张出版权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4.
图书出版者权是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一项重要权利,它是指图书出版者依据国家出版法规享有的出版物生产经营的行业性的出版权和依据国家著作权法规,通过签订著作权合同而取得的使用作品的出版权。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图书出版者享有的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项。前者主要指出版者享有的署名权;后者主要有专有出版权、对版式的专有使用权、对装帧设计的专有使用权、修改删节权、重印再版权。除《著作权法》中规定的有关权利以外,图书出版者还应享有《著作权法》尚未规定的以下权利:一、出版专营权专营权也称特许经营权、特许专营权…  相似文献   

5.
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在"十行百家"专题调研报告中提出,要制定推动产业发展的出版政策、科学合理配置出版资源,研究图书、报纸、期刊、音像、网络等出版权的合理配置问题,解决各种出版权分割所带来的问题,可以考虑对改革试点单位给予综合出版权的试点。  相似文献   

6.
据《文汇报》报道,日前上海文艺出版社因作者虹影将其作品《十八劫》改名为《饥饿的女儿》重复出版,而将虹影及四川文艺出版社以“侵犯专有出版权”的违法行为告上法庭。上海文艺出版社与女作家虹影于1998年2月就其作品《十八劫》签订图书出版合同,上海文艺出版社获得以图书形式出版该作品中文本的专有使用权8年。1998年《十八劫》第一版正式由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向虹影支付了稿费。两年之后,虹影又将增改了近3万字的小说交给四川文艺出版社,恢复其原名以《饥饿的女儿》出版。虹影与四川文艺出版社也签有关于《饥饿的女儿》的专有出版权授权合同。据悉,虹影的《饥饿  相似文献   

7.
浅谈专有出版权及其侵权法律责任苏州大学出版社刘文一、专有出版权的概念及其取得方式专有出版权是图书出版者依法享有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它是指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在合同约定期间和约定地区以同种文字原版、修订版和缩编本的方式出版图书的专有权...  相似文献   

8.
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在“十行百家”专题调研报告中提出,要制定推动产业发展的出版政策、科学合理配置出版资源,研究图书、报纸、期刊、音像、网络等出版权的合理配置问题,解决各种出版权分割所带来的问题,可以考虑对改革试点单位给予综合出版权的试点。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在视察总署时也指出,要加大对改革到位、实力较强的出版企业的支持力度,在出版资源配置上向其倾斜,支持其跨地区、跨所有制、跨媒体兼并。  相似文献   

9.
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在"十行百家"专题调研报告中提出,要制定推动产业发展的出版政策、科学合理配置出版资源,研究图书、报纸、期刊,音像,网络等出版权的合理配置问题,解决各种出版权分割所带来的问题,可以考虑对改革试点单位给予综合出版权的试点.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在视察总署时也指出,要加大对改革到位,实力较强的出版企业的支持力度,在出版资源配置上向其倾斜,支持其跨地区、跨所有制、跨媒体兼并.  相似文献   

10.
葛声波 《出版广角》2016,(17):46-48
专有出版权对出版者利益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虽然我国现行版权制度没有明确期刊出版者享有专有出版权的法律地位,但是期刊出版者可以通过与权利人约定享有并行使专有出版权。期刊出版者在取得专有出版权后应在期刊的显著位置发布声明或者加注版权标注,以宣示权利。对于侵犯专有出版权的行为,期刊出版者应积极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侵权者的责任。  相似文献   

11.
综合出版权是一个实践中经常出现,但操作中经常会遇到政策障碍的话题。根据我国的出版管理规定,图书、期刊、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单位,各司其职,  相似文献   

12.
专有出版权是指在合同约定的期间 ,出版者享有独家出版某一作品的权利。出版社通过对图书的出版 ,通过合同约定的形式享有著作权人授予的图书专有出版权 ,即由于图书专有出版权的行使带来的经济利益。这是对出版社在传播图书时进行投入的回报 ,是图书形成商品产生利益在一定时间、地域内 ,在著作权人和出版者之间的利益分配与平衡。他人要经过出版者和著作权人双方的同意才能出版这类版本。E book诞生以后 ,其版权问题引起了广泛的讨论 ,讨论最多的是有关e book的版权保护问题 ;而实际上 ,e book出现以后 ,对专有出版权的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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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文学出版社诉称:2008年12月16日,该社与作家贾平凹签订出版合同,约定该社享有《古炉》中文版本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图书形式出版的专有出版权,包括该作品的数字化制品及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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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图书出版者出版图书应当和著作权人订立出版合同,并支付报酬。”出版者和作者的权利、义务需要通过订立出版合同予以明确;出版者的专有出版权需要通过订立出版合同才能获得。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书稿情况不同,稿酬标准、付酬方式等也不相同。为使编辑把握签订合同的诸要素,有必要制定《出版合同实施细则》,依据《细则》签订《图书出版合同》,以避免合同条款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各出版社的情况不同,《出版合同实施细则》可以各有特色,但下列内容是必不可少的。1-签订合同的前提是选题已获批准…  相似文献   

15.
《传媒》2003,(5):9-10
第一条为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对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和《出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 本办法所称图书、报纸、期刊是指经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批准的出版单位出版的图书、报纸、期刊。 本办法所称分销业务,是指图书、报纸、期刊的批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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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管理办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第一条为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对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和《出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本办法所称图书、报纸、期刊是指经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批准的出版单位出版的图书、报纸、期刊。本办法所称分销业务,是指图书、报纸、期刊的批发和零售。本办法所称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是指外国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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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珂 《图书情报工作》2002,46(3):124-125
《著作权法》没有授予期刊社专有出版权,这不利于对期刊社合法权益的保护。期刊社通过与作者签订《论文发表协议书》的方法,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获得专有出版权,对双方利益的实现都有利无害,因此值得推广。  相似文献   

18.
专有出版权是出版社在激烈市场竞争中的"命门"和"利器"。本文从《出版管理条例》和《著作权法》的角度分析了自然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原因,从《合同法》的角度分析了解除出版合同的实质和程序要求,并提醒出版社在与书商合作时应当注意的专有出版权问题。  相似文献   

19.
丁国良 《出版广角》2016,(18):44-46
《〈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第48条之规定改变了我国现行版权制度未明确期刊出版社可以享有专有出版权的立法状况,规定期刊专有出版权是一种合同授权,这对期刊社的利益保护意义重大.为了客观认识《送审稿》第48条的出台背景,正确理解其内涵,笔者认为,有必要对期刊专有出版权的概念、来源、性质以及权利范围等颇具争议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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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有出版权利弊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专有出版权,是法律赋予我国图书出版者,在合同有效期内和在合同约定地区内,以同种文字出版图书的独占权利。我国著作权法第三十条规定:“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在合同约定期间享有专有出版权。”这是我国著作权法有别于其他国家著作权法的一项重要特征。目前世界上只有我国在国内法中,对国内的图书出版者授给了这种专有权利。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这种专有权利包含有下列的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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